(三)金融体系不健全
目前存在的银行体系状况很难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由两部分组成我国的银行体系:极少的大银行和无数的中小银行。我国金融发展中主要由四大国有银行和政策性银行承担。另外,我国金融机构目前在运行方式上存在着很大的缺陷,主要因为我国经济中处于优势地位的是四大国有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往往国家的很多优惠政策是针对它们发展的,而一些新崛起的中小银行,由于相关政策支持不够,显得“势单力薄”、呼声不够,所以目前中小型银行很难支撑起一片天,中小银行的资金少,不足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对策建议
我国应借鉴国外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相关经验,结合本国国情,在中小企业自身素质不断得以完善的同时,加快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和措施,使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进一步得以解决。
(一)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
1.规范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的运行绩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其治理结构的有效性,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不仅影响投资决策和资金筹措,而且也影响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内部凝聚力。因此,公司治理结构是决定企业的融资能力的必要条件,中小企业一定要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为此要建立中小企业制度,推动中小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实现治理结构合理化。对国有中小企业实行积极的退出战略,走改制重组道路;对私营企业要引导资本社会化方向,改变家族式管理方式,吸引现代企业制度和管理制度的要素;对于集体企业要推动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关系,为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奠定良好的基础和创造必要的条件。
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之一,健全的财务制度是融资能力的重要条件。应提高企业完善财务制度,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在财务管理实践中要进行风险控制。首先,确立财务管理的战略核心地位,促使财务管理工作由被动记账向主动管理转变。不仅要做好财务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工作,更要认真研究会计规范体系,以确保财务原始数据的准确和会计工作效率的提高。其次,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统一负责企业的资金融通、现金出纳、财会管理、工资核算、固定资产以及预算编制、决算实施工作。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财务处理流程,规范会计行为,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中小企业的财务监督。在企业中推行“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财务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稽查制度。另外,应熟悉行业发展状况做好市场分析和预测,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加强财务监控,使得透明化的财务管理为中小企业成功融资提供强力保障。
3.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
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是银行贷款,因此,构建良好的银企关系是顺利实现融资的必要条件。诚信乃立业之本,信则立,不信则废,如果没有良好的信用文化和健康的信用环境,良好的银企关系也只会是一相情愿。因而,中小企业应逐步与客户、合作伙伴、银行、税务部门等利益关系人建立良好的信誉,按时付款、及时供货、到期偿债、依法纳税。加强与银行的信息沟通,甚至申请银行派员进入企业董事会,参与经营决策。这样银行可以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预测市场前景,能够在银行与企业之间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加强企业信用文化建设,培育企业家信用意识,提倡树立信用观念。中小企业可以积极建立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管理监督社会化,在“有借有还”的良好信用环境下改善银企之间的关系,提高企业融资能力。
(二)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能扫清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时担保品欠缺的障碍,提供信用保证以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同时分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以提升其办理融资的意愿。因此,我国要尽快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信用担保制度,实现金融资产安全、中小企业发展的“双赢”目标。虽然近年来我国一些地方相继成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基金或担保公司,对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普遍规模较小、层次较低,远远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所以,我们认为必须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发挥担保机构的综合效能。
1.建立以政府为主体的信用担保体系
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是政府应当提供的解决信贷市场失效的一种公共产品。担保机构运转所需的资金,应当由政府提供。由于我国的财政收入比较分散,中央政府财力相对薄弱,因此,可以建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担保机构所需的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提供,中央政府重点对一些贫困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担保机构进行扶持。另外,中央和地方政府还应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确定担保基金的正常增长计划。
2.成立商业性担保体系
以法人、自然人为主出资,按公司法要求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商业化运作,坚持按市场原则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
3.互助型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为缓解自身贷款难问题,根据自愿原则,自发组建担保机构。以自我出资、自我服务、独立法人、自担风险、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缴纳一定会费就可以获得数倍于入会费的担保贷款额度。
(三)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
1.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
我国目前可以认为是两个极端的银行体系,想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要大力发展中小型银行,扩大中小型银行存在的规模,还要加大国有银行的贷款力度给中小企业,还要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建设融资融券银行,市场准入制度降低,资金的被利用效率被增强。使少数“富人”手中的钱能够予以利用的充分,用以促进建设和发展我国的企业,同时还要加强我国银行的风险监督机制,完善《商业银行法》,来保障中小银行经营的顺利。并多建立一些中小银行在一些大城市要,提供更多促进企业发展、增加企业主的积极性的优惠政策。
2.利率和银行收费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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