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2巴塞尔协议III的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
名称: 目前 2015年 2019年
一级资本 4% 6%
普通股本 2% 4.5%
增加:资本留存缓冲 / 2.5%
普通股+资本留存缓冲 / 7%
资本充足率 8% 8%
总资本充足率 8% / 10.5%
增加:逆周期资本缓冲 0—2.5%
二、 中国银行业实施巴塞尔Ⅲ的进展与挑战
(一) 中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概述
1. 风险管理体系逐步建立
从2004年开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先后启动股份制改革工作。在整个银行业改革开放进程中,风险管理机制逐步建立。2008年,面对发端于美国并蔓延全世界、对整个世界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冲击的金融危机,中国商业银行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积极推进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在变革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政策、优化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引进风险管理先进方法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以笔者在商业银行风险咨询项目经验以及获知的行业信息得知,大型商业银行(如国有四大行以及交通、民生、平安、中信)与起步较早的中小商业银行(如山东农联社、天津银行、北京银行)都已建立成型的风险管理体系,并在风险定价、RORAC测算、限额管理方面了进行了资金与人力资本投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相继明确
近年来,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在致力于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过程中,纷纷依据自身的中长期经营战略,制定了明确的总体风险管理战略。
例如,建设银行明确的中长期经营战略是,发展成为专注于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为股东创造最大价值、为员工提供最好发展机会的国际一流银行;相应地,它提出随着新资本协议实施工作推进,持续改善风险管理技术,优化组合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水平尽快达到国际一流的总体风险管理战略目标。中信银行明确的中长期经营战略是,零售业务与对公业务并重、构建区域性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对公业务主流银行,并相应提出了"优质行业、优质企业、主流市场、主流客户"的总体风险管理战略目标。
(2)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逐步起步
随着巴塞尔Ⅲ推广实施工作的全面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中国主要商业银行内部初具雏形。
从风险管理体系的机构设置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下的风险管理机构设置应体现分层设置、分层管理的特点,目前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基本都建立了以董事会为全行风险管理最高权力机构,由高管层、高管层下设专门委员会和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总体上管理的分层风险管理体系。以工商银行为例(下图),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管层——分支机构与职能部门四个层级的风险管控体系。
图片1工商银行组织架构图
从风险管理体系涵盖的内容来看,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上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基本上涵盖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在内的所有业务环节和业务部门的风险,基本覆盖了商业银行的风险暴露,风险管理走向全面化、体系化。下图(为笔者进行风险管理咨询项目时为客户呈现的风险管控框架,其中流动性管理、现金流预测、压力情景等模块可作为银行流动性风险控制的工具,合规管理、反洗钱等模块旨在量化与防控声誉风险具;压力测试机制、信贷管理系统的建立旨在控制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图片2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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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基于巴塞尔III的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分析(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