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税收筹划概述-----------------------------------------------------3
二 税收筹划的平台和技术手段-----------------------------------5
1 税收筹划的平台---------------------------------------------------5
2 税收筹划的技术手段---------------------------------------------5
三 不同税种税收筹划方法----------------------------------------6
(一)增值税筹划方法---------------------------------------------6
(二)营业税筹划案例---------------------------------------------9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9
四 税收筹划的意义-------------------------------------------------14
内 容 摘 要
“世界上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死亡和税收。”在我国,税收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与纳税人的切身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纳税人都想要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因此也有了规避税负的愿望和动机,这也就是税收筹划的经济基础和客观条件。
企业税收筹划
引言
“世界上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死亡和税收。”在我国,税收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活动和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与纳税人的切身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纳税人都想要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因此也有了规避税负的愿望和动机,这也就是税收筹划的经济基础和客观条件。
一、税收筹划概述
税收筹划的根本原因是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即经济主体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是税收筹划的主观原因。而客观原因存在于内在与外在的因素: 就国内而言纳税人定义上的可变通性;课税对象金额的可调整性;税率上的差别性;全额累进临界点的突变性;起征点的诱惑力以及各种减免税是纳税筹划的温床,都是税收筹划内在的客观原因。而从国际上讲,纳税人概念的不一致;课税的程度和方式在各国间不同;税率上的差别;税基上的差别以及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法上的差别,都是税收筹划外在的客观原因。
纳税人要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纳税成本最低化的目标,一般有三条途径:偷税、避税、税收筹划。人们常会将三者混为一团然而三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薄、记账凭证,或者在账薄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教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属于税收欺诈的一种,税收欺诈即指使用欺骗、隐瞒等违法手段,故意违反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违法行为,如偷税、欠税、骗税、漏税、抗税等。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经营等活动做出巧妙的安排,这种安排手段是处在合法与非法之前的灰色地带,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目的的行为。
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觉的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违法”的手段,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以期降低税收成本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并且,税收筹划是具备超前意识的,不与税法相抵触的,是具备自我保护意识的.
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区别:如下表
途径
偷税
避税
税收筹划
经济行为
对应税行为的否定
对应税行为的认为解释和安排,使之成为非税行为
对应税行为事先合理合法的安排
行为性质
违法,不合理
非违法,不合理
合法,合理
法律后果
法律明确禁止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受到默许,政府通过不断修改与完善税法堵塞漏洞
保护、鼓励和倡导,政府通过不断修改与完善税法堵塞漏洞
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影响
公然违反,是一种对抗和藐视
对税法的熟悉和充分理解
尊重、熟悉、理解、掌握税收法律法规
由此可以看出税收筹划本身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是企业减轻或规避税负的最佳途径。
二 税收筹划的平台和技术手段
1 税收筹划的平台
(1) 价格平台:值纳税人利用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自由定价权,以价格的上下浮动作为纳税筹划的操作空间儿形成的一个范畴,核心内容是转让定价。
(2) 优惠平台: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时所凭借的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形成的一种操作空间。
(3) 漏洞平台:建立在税务实务中征管方的大大小小漏洞上的操作空间。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漏洞平台所揭示的技巧来争取自己并不违法的合理权益。 (4) 空白平台:税法文字规定中对比较大部分内容的忽略,但在总规定中却有所体现。
(5) 弹性平台:利用税法中税率的幅度来达到减轻税负效果的筹划行为。
(6) 规避平台:税基临界点和优惠临界点的规避。
2 税收筹划的技术手段
(1)免税技术手段: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与纳税人完全免税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2)减税技术手段:国家对特定的地区、行业、企业、项目或情况(特定的纳税人或纳税人的特定应税项目,或由于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所给予纳税人减征部分税收的照顾或奖励措施。
(3)税率差异技术手段:性质相同或相似的税种适用税率的不同。
(4)分劈技术手段:把一个自然人(法人)的应税所得或应税财产分成多个自然人(法人)的应税所得或应税财产。
(5)扣除技术手段: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
(6)抵免技术手段:从应纳税额中扣除税收抵免额。
(7)延期技术手段: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延期纳税规定进行延期纳税,或纳税人按照其他规定可以达到延期纳税目的的纳税安排。
(8)退税技术手段:税务机关按规定对纳税人已纳税款的退还。
三 不同税种税收筹划方法
(一)增值税筹划方法
1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选择
人们常常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要重于一般纳税人,但实际却并不完全如此。
案例:某零售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14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条件,使用17%的税率),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万元。
如果该企业作为单一的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为:140*17%-16=7.8(万元)
如果将该企业拆分为两家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适用税率为3%),年纳税销售额分别为70万元,作为两个小规模纳税人,
总的应纳增值税为:(70+70)*3%=4.2(万元)
可见,减少了7.8-4.2=3.6(万元)的税负。
那么,通过增值率均衡点法就可以判定哪种纳税人身份更有利于企业。
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假设所有购进项目均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额*17%-销售额*17%*(1-增值率)
=销售额*17%*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3%
当一般纳税人应纳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率为3%的增值率均衡点:销售额*17%*增值率=销售额*6%
增值率=17.65%
当企业的增值率为17.65%时,两者的税负相同;
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终于一般纳税人;
当增值率高于17.6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
无法取得专用发票,或取得的专用发票不合法不准抵扣时:采取可抵扣进项价款占销售额比重的方法。
增值率=(销售额-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进项价款/销售收入
=1-可抵扣进项价款占销售额的比重
设可抵扣额价款占销售额的比重为x,则:17%*(1-x)=3%
解得平衡点x=82.35%
由此,当企业可抵扣进项价款占销售额的比重为82.35%(1-17.65%)时,两者的税负相同;当该比重大于82.3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轻于小规模纳税人;当这个比重小于82.3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终于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在企业设立时,可把所经营货物的总体增值率或可取得专用发票抵扣的进项税额货物的价款占销售额的比重作为重要依据,来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纳税人身份。
2 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纳税选择
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是经济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税收筹划主要是对比一下增值税和营业税税负的高低,然后选择税负较低者。
假设经营收入总额y,增值率为d,增值税税率为t1,营业税税率为t2,则有:
应纳增值税税额=y*d*t1
应纳营业税税额=y*t2
当二者税负相等时:y*d*t1=y*t2,则d=t2/t1
当实际增值率等于d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赠相同;
当实际的增值率大于d时,缴纳营业税比较合算;
当实际的增值率小于d时,缴纳增值税比较合算。
值税的税收筹划有多种方式,除了以上两种外还可以通过分散经营,联合经营,折扣与折让销售等方式来减轻税负。
(二)营业税筹划案例
营业税是我国第二大税种,征收范围很广泛,由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中,各行业营业额确定的规定有说不同,因此利用各行各业营业的特殊规定确定计税营业额,能帮助纳税人达到节税的目的。
1 利用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的营业税筹划
对于兼营来说,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应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而在混合销售中,纳税人必须正确掌握税收政策,准确界定什么是兼营销售和混合销售,才能避免从高适用税率,以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
2 利用应税项目定价的营业税筹划
在世纪经济生活中,从事营业税规定的应税项目,与从事增值税、消费税规定的应税项目,在价格的确定上是有所不同的。前者多是经营双方面仪价格,后者多是明码标价。这就为营业税纳税人以较低的价格申报营业税、少缴营业税提供了可能。营业税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确定营业额是利用应税项目定价的营业税筹划的关键。
除了以上方法外,还可以通过针对不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营业税的筹划。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案例
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中,可以通过对成本费用,捐赠,以及投资抵免政策等进行税收的筹划。
1成本费用的筹划方式主要是利用折旧年限和存货的计价,以及准备金列支进行的税收筹划。
(1)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的折旧额在量上也是不一致的,分摊到各生产成本中去的固定资产成本也存在差异。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然关系到成本的大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最终影响企业的税负轻重。企业当期需要利润是,可采用平均年限法;企业当期不需要利润是,可采用加速折旧法。虽然折旧总量不变,但年度之间的差别就是可以利用的空间。采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过高的利润额会引起过高部分对应税额的偏高,从而使税负偏高。因此,躲避税款的最好方法就是企业的利润额不要忽高忽低,而应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
(2)选择存货的计价方法,必须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趋势因素的影响。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选择后进先出法对企业存货进行计价,可以使期末存货成本降低,本期存货成本提高,使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成本后的收益提高,从而达到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增加税后利润的目的。相反,在物价持续下降的时候,选择先进先出法对存货计价,能提高企业本期的存货成本,相对减少企业当期收益,减少企业所得税负担。而在物价上下波动的情况下,选择加权平均法对存货计价,以避免因各期利润忽高忽低造成企业各期应纳税所得额上下波动,增加企业安排应用资金的难度。
(3)准备金的列支以坏账准备为例,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方法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情况下,选择备抵法比直接冲销法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
A企业08年发生坏账1200000元,采用直接冲销法处理:
2008年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应收账款 1200000
贷:销售收入 1200000
2009年核准为无法收回的坏账:
借:管理费用 1200000
贷:应收账款 1200000
若采用应收账款余额比例法,提取坏账比例为3%,公司如用备抵法处理,则:2008年发生应收账款时:
借:管理费用——坏账损失 3600
贷:坏账准备 3600
2009年确定为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1200000
贷:应收账款 1200000
可见,采用备抵法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即使两种方法计算的应缴纳所得税数额是一致的,但备抵法将应纳税款滞后,等于享受国家一笔无息贷款,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
1200000*25%=300000(元)
(1200000-3600)*25%=299100(元)
300000-299100=900(元)
仅一笔业务,备抵法就使企业无偿使用国家税款900元
2 投资抵免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用银行贷款或企业自筹资金购进技改项目所需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例:A工业企业在设备购置前一年累计亏损6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设备落后,产品技术含量低,产品销售不出去。为改变这种状况,自筹资4000万元。经过周密市场调查和测算,获得两个方案:一是用于企业内部技术改造;二是对外投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是企业造势扭亏为盈。
假设两个方案五年内销售收入、应缴流转税及附税、各项费用、税前利润基本一致,采用方案一,所得税税率25%;采用方案二,所得税税率15%。
方案一:自筹资金4000万元,其中2400万元用于购买国内固定资产设备,该投资全部用于企业内部设备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计划当年改造,当年投产,当年见效。投产后前三年新增利润6000万元,全部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第四年新增利润1600万元,按相关规定,企业固定资产设备投资额的40%可以从企业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得企业所得税中抵免。该项目可地面企业所得税960万元(2400*40%)。因此,第四年应缴所得税400(1600*25%)万元。第五年新增利润1400万元,应缴纳所得税350(1400*25%)万元,其中560(960-400)万元润用于地面设备投资款,3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实际净利润为1370万元。在这五年中,该项目累计实现新增利润9900万元,6000万元用于弥补亏损外,实际缴纳所得税只有15万元【(9900-6000)*25%-960】,留给企业净利润2970万元。
方案二:企业自筹资金4000万元,在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投资新办高新技术产业。按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产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并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项目前两年所获的利润3500万元分回后,可全部用于弥补亏损。第三年实现税前利润2500万元,按规定缴纳375万元(2500*15%)所得税,剩余2125万元用于弥补亏损外。第四年实现税前利润1600万元,按规定缴纳240万元(1600*15%)所得税,375万元用于弥补亏损,留给企业净利润985万元(1600-240-375)。第五年实现税前利润1400万元,按规定缴纳210万元(1400*15%)所得税,留给企业净利润1190万元。五年中,方案而累计实现税前利润9900万元,与方案一相同。除6000万元用于弥补亏损外,还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25万元(375+240+210),留给企业净利润2175万元。
通过比较可见,两个方案均享受国家不同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但是在企业亏损6000万元的前提下:首先,方案一的项目在前三年可用全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方案二的项目则从第三年开始要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
其次,方案一项目可享受所得税抵免设备投资款960万元,五年内累计缴纳所得税只有15万元;方案二项目只享受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从第三年到第五年累计缴纳所得税825万元,两个项目所得税额相差815万元。
方案一项目相应增加了净利润,这个该企业今后发展提供了更多的留存资金。
四 税收筹划的意义
通过对税收筹划的初步了解发现,税收筹划不仅有利于企业增加可支配收入;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让企业正确进行投资、生产经营决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减少或避免税务处罚;增强企业的争能力。还有利于增加国家收入,促进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落实,以及税收代理业的发展,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
参 考 文 献
《企业管理岗位资格认证培训教材》
《税收筹划实务与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