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91 ^论文字数:6610,页数:12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行刑。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常发性、多发性、破坏性较大的犯罪,特别是在城市,由于近年来车辆的不断增加,加上少数人交通安全意念较差,以致交通事故大量发生,使人民生命、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另外因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常见的犯罪,关于其罪存在着很大的争议。特别是对于主体的认识,客观方面的把握,以及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的理解等。
内容摘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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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交通肇事罪 | 2010-09-30 19:46:35【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