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10067 论收养弃婴被罚款 论收养弃婴被罚款1 [关键词]:收养弃婴计划生育;协调发展1 一、问题的提出1 (一)当事人收养行为中所存在的法律欠缺1 (二)民政局不允许杨家接走弃婴的做法有待探讨2 二、收养弃婴的相关法律规定及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3 三、《收养法》的完善3 (一)法律与道德的协调发展是收养制度目标3 (二)《收养法》的贯彻实施是计划生育国策与收养制度的协调发展的结果4 论收养弃婴被罚款 [摘要]: 收养制度是未成年人的社会保障网络的组成部分之一,法律与道德的协调发展是收养制度目标;《收养法》的贯彻实施是计划生育国策与收养制度的协调发展的结果。因当事人在收养过程中存在的瑕疵而由行政机关行政罚款无可厚非,但强制执行以未成年人为执行对象明显不妥。在基于社会责任和爱心而实施的事实收养关系和计划生育制度之间发生交叉时,如何协调矛盾并正确处理,是留给立法者和执法者的一个有待思考的问题。 [关键词]:收养弃婴计划生育;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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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收养 弃婴 罚款 | 2023-05-21 12:30:46【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