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039 ^论文字数:4894,页数:04 从司法调解中的和谐因素谈和谐社会的构建 [摘 要]现存社会处于和谐与不和谐并存并趋向和谐的状态,而不和谐状态的消除要借助于一定的手段和方式,司法调解就是在既定法律规则下,息诉宁人,导向和谐,重塑社会某方面的有序状态。可见,和谐社会就是在既定法律规则下,构建社会各领域和层面的有序状态。 [关键词]司法调解 和谐社会 有序 规则 继党的十六大后,党的十六界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界五中全会则把“和谐社会的建设”纳入了科学发展观的范畴;随后“十一五规划”指出,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可见,和谐社会的构建已成为了十六大以来全党、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本文中笔者将就司法调解中的和谐因素对和谐社会构建的启发略作分析。 从司法调解中的和谐因素谈和谐社会的构建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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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司法 调解 和谐 因素 谈和 谐社会 构建 | 2012-08-21 10:19:02【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