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442 ^论文字数:9122,页数:06 论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与认定 [摘要] 驰名商标因其具有长期使用性、强烈识别性、无形财产性和巨额价值性,不仅被视为企业的无形财产,而且也是一国经济实力的特殊反映。对驰名商标提供高水平的保护是驰名商标保护的实质内容。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与对普通注册商标的保护有两点特殊之处:一是保护范围扩展到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二是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的禁止权扩展到非类似商品的使用。我国对未注册驰名商标的保护在许多方面并未达到对普通注册商标的保护水平,法律有必要对侵犯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认定及相应的司法救济作出更充分明确的规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弥补了商标法对注册驰名商标保护规定的缺陷。然行政机关认定跨类侵犯注册驰名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及采取行政救济措施的法律依据依然不够明确。在对驰名商标提供特殊保护的同时,也应对其给予必要的限制,要严格限定认定主体、认定范围,在认定方式上应以“被动保护、个案认定"为主。驰名商标的认定是一个极其敏感和严肃的法律问题。因此,必须坚持认定机构的合法性、权威性和认定标准的公正性、客观性及认定程序的公开性,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认定的质量,使真正的驰名商标脱颖而出。 [关键词] 驰名商标 法律 认定 保护 论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与认定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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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我国 驰名 标的 保护 认定 | 2012-08-22 15:37:11【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