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462 ^论文字数:6329,页数:06 论罪刑法定原则 [摘 要]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这一规定宣告了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法典化,表明我国刑法由偏重于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向保护社会与保障人权并重转变的价值取向,标志着我国刑事与法的一个重大发展。本文共分为三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界定罪刑法定原则的概念,并简要介绍罪刑法定原则的历史沿革、理论基础。第二部分通过分析罪刑法定原则的排斥原则,进一步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第三部分分析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 [关键词]罪行法定原则,排斥原则 ,理论基础 论罪刑法定原则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
| |
上一篇:论罪行法定原则的司法实现 | 下一篇:论我国仲裁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
推荐论文 | 本专业最新论文 |
Tags:法定 原则 | 2012-08-22 15:57:32【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