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免费获取|
毕业论文网
  • 网站首页|
  • 论文范文|
  • 论文降重|
  • 职称论文发表|
  • 合作期刊|
  • 论文下载|
  • 计算机论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论文|
  • 原创论文|
  • 论文开题报告
搜索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网 -> 论文下载 -> 法律论文 -> 浅析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制度
法律专业论文资料| 护理学论文范文| 动画专业论文| 新闻专业论文| 环境工程| 艺术设计| 社会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 城市规划| 法律论文范文| 论文资料下载| 社会学论文范文|
信息计算科学论文| 计算机论文资料| 法律论文下载| 环境科学论文| 医学论文| 报告总结| 食品论文| 社科文学论文| 政治论文| 医药医学论文| 论文格式范文| 建筑学论文范文|

浅析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制度

本文ID:LW58066 字数:5125,页数:07 价格:¥50.00 → 信用说明

扫一扫 扫一扫
浅析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制度

^论文编号:FY1760  ^论文字数:5125,页数:07

【内容提要】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物权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源于古老的日耳曼法的“以手护手”①的原则,现在已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民法所确定。关于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产物权,各国立法存在差异,在理论研究方面也存在不同见解。笔者认为,我国以后应根据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基础及不动产物权变动与登记制度的现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不动产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以维护交易秩序,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登记权利   真实权利    登记瑕疵  不动产  善意取得
 一、 我国不动产物权取得制度存在的问题
 1、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
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民法通则》制订时,我国没有确立更详细的物权制度,没有任何关于善意取得的规定,甚至没有任何关于不动产物权取得的规定,这就显示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制度在立法上存在不足。但在此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些微体现,1979年2月2日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关于财产权益纠纷的规定中第二节第二条规定:“房屋为共有,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房屋,买方又明知故犯的,亦应宣布买卖关系无效;买方不知情的,买卖关系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浅析我国不动产物权的取得制度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原创论文资料流程 相关论文
上一篇:浅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下一篇: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2
推荐论文 本专业最新论文
Tags:浅析 我国 不动产 物权 取得 制度 2012-12-16 09:05:34【返回顶部】
发表论文

联系方式 | 论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论文资料


毕业论文网提供论文范文,论文代发,原创论文资料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0 毕业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