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免费获取|
毕业论文网
  • 网站首页|
  • 论文范文|
  • 论文降重|
  • 职称论文发表|
  • 合作期刊|
  • 论文下载|
  • 计算机论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论文|
  • 原创论文|
  • 论文开题报告
搜索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网 -> 免费论文 -> 法律论文 -> 交通肇事罪
法律专业论文资料| 护理学论文范文| 动画专业论文| 新闻专业论文| 环境工程| 艺术设计| 社会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 城市规划| 法律论文范文| 论文资料下载| 社会学论文范文|
信息计算科学论文| 计算机论文资料| 法律论文下载| 环境科学论文| 医学论文| 报告总结| 食品论文| 社科文学论文| 政治论文| 医药医学论文| 论文格式范文| 建筑学论文范文|

交通肇事罪

最新活动:微信集50个赞就可获取任意一篇钻石会员论文。详情见微信集赞换论文
交通肇事罪

以下为^论文的一部分,钻石会员可获取全部内容。 查看如何成为钻石会员

全文字数:3647

 交通肇事
摘要:通过学习《刑法》,结合司法实践,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说明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伤害罪的区分与定性问题。

关键词:交通肇事,犯罪构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造成人员或牲畜伤亡、车辆损毁、建筑物倒塌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肇事罪是一种多发性、常发性犯罪。近年来,随着我国的交通运输事业的不断发展,交通肇事罪的发案率呈直线上升趋势,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1997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79年刑法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更为明确具体,可操作性更强。这对于有力打击交通肇事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修改后的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没有作特别规定,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都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只要其有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并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遭受产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行为,他就构成交通肇事罪
二、交通肇事罪构成
    1、交通肇事罪犯罪主体
  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主体不能理解为在上述交通运输部门工作的一切人员,也不能理解为仅指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的驾车人员,而应理解为一切直接从事交通运输业务和保证交通运输的人员以及非交通运输人员。交通运输人员具体地说,包括以下4种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1)交通运输工具的驾驶人员,如火车、汽车、电车司机等;(2)交通设备的操纵人员,如扳道员、巡道员、道口看守员等;(3)交通运输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人员,如船长、机长、领航员、调度员等;(4)交通运输安全的管理人员,如交通监理员、交通警察等。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有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如非司机违章开车,在交通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在偷开汽车中因过失撞死、撞伤他人或者撞坏了车辆,又构成其他罪的,应按交通肇事罪与他罪并罚”这一解释说明,非交通运输人员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不以肇事行为发生在交通运输过程中为要件。

    2、交通肇事罪犯罪主观方面
  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

交通肇事罪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原创论文资料流程 相关论文
上一篇: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下一篇: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新机制初探
推荐论文 本专业最新论文
Tags:交通肇事罪 【返回顶部】
精彩推荐
发表论文

联系方式 | 论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论文资料


毕业论文网提供论文范文,论文代发,原创论文资料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0 毕业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