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免费获取|
毕业论文网
  • 网站首页|
  • 论文范文|
  • 论文降重|
  • 职称论文发表|
  • 合作期刊|
  • 论文下载|
  • 计算机论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论文|
  • 原创论文|
  • 论文开题报告
搜索

当前位置:毕业论文网 -> 免费论文 -> 法律论文 -> 浅谈婚姻法第四条的立法精神
法律专业论文资料| 护理学论文范文| 动画专业论文| 新闻专业论文| 环境工程| 艺术设计| 社会工作| 环境艺术设计| 城市规划| 法律论文范文| 论文资料下载| 社会学论文范文|
信息计算科学论文| 计算机论文资料| 法律论文下载| 环境科学论文| 医学论文| 报告总结| 食品论文| 社科文学论文| 政治论文| 医药医学论文| 论文格式范文| 建筑学论文范文|

浅谈婚姻法第四条的立法精神

毕业论文网提供本科专科自考硕士原创论文资料,MBA论文,MPA论文,职称原创论文资料发表及大量原创现成论文资料

销售价格:钻石会员免费

最新活动:微信集50个赞就可获取任意一篇钻石会员论文。详情见微信集赞换论文
浅谈婚姻法第四条的立法精神

以下为^论文的一部分,钻石会员可获取全部内容。 查看如何成为钻石会员

全文字数:3101

 浅谈婚姻法第四条的立法精神
【摘 要】  新婚姻法颁布后,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尤以对第四条为最。笔者试从我国婚姻现实及其发展趋势阐述第四条的立法精神和现实意义,分析存在的缺陷,提出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婚姻法第四条 婚姻道德 婚姻法 权利 义务
前言
 2001年4月28日,新《婚姻法》正式颁布,但引起理论乃至司法实务中强烈争议,其中对新增的第四条最为激烈。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又同时规定: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似是导致婚姻关系当事人丧失了以婚姻法第四条作为捍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的可能,即婚姻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却不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实则这是对法律化了的道德条款的歪曲理解。
婚姻法第四条之立法必然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这是本次婚姻法增加的一个全新的内容。尽管关于夫妻忠实的要求规定在总则中,带有很强的宣言性,但它毫无疑问是专门针对我国当前婚姻状况和婚姻立法情况,而作出的对夫妻权利与义务的高度概括。

浅谈婚姻法第四条的立法精神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原创论文资料流程 相关论文
上一篇:浅谈证人出庭作证 下一篇: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推荐论文 本专业最新论文
Tags:婚姻法 立法 精神 【返回顶部】
发表论文

联系方式 | 论文说明 | 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钻石会员 | 硕士论文资料


毕业论文网提供论文范文,论文代发,原创论文资料

本站部分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上传,如发现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指出,本站及时确认并删除  E-mail: 17304545@qq.com

Copyright@ 2009-2020 毕业论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