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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退休年龄、退休制度、人口老龄化、养老金
我国现行退休制度中退休年龄问题的思考
[摘 要]: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制定的退休政策,已不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本文介绍了我国退休年龄政策的变革,从法律角度分析了我国推迟退休年龄的必要性。结合我国的现状提出了一些建议:我们需要制定新的退休政策,提高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实现男女退休年龄一致;适当提高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当今国情;制定并逐步实施弹性退休政策。
我国退休年龄政策的变革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国家政务院颁发的《劳动保险条例》中规定:男职工的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职工为50周岁;到了1955年,国家政务院制定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暂行办法》规定:女干部的退休年龄延长至55周岁[1贾会:《我国退休年龄政策的探讨》,《当代经济》,2009年,第11期。]。20世纪50年代初期我们国家社会经济水平较低,全社会的平均寿命约40岁,这些规定符合当时的国情。随着社会经济、法制的发展,国家相继对一些特殊情况作了规定:1978年,国发[1978]104号规定,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该退休[ 刘倩:《关于推迟退休年龄制度的研究》,《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年,第56卷第5期。]。同年,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中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10年的干部均可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