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民调解 保障 完善
论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摘要】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它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劝解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解,从而消除纠纷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我国的人民调解制度具有群众性、民主性的特征,其性质是一种司法辅助制度,是一种人民民主自治制度,是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一种手段。
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之一,有着简洁、高效、便利之特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调解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工作职能都在不断地变化着。然而,人民调解制度的滞后和理论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同时,人民调解的实践先行也存在亟待规范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经费保障、提高人员待遇、建立规范化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功能,以有限的调解资源达到调解效果的最大化,是一项新的课题。
一、人民调解制度的概述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解决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的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律制度。所谓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规劝引导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依照法律、政策和社会公德自愿达成协议,从而消除争执的一种群众性自治的纠纷解决方式。 我国的人民调解,源于中华民族“和为贵”和“息讼止份”的传统美德。人民调解作为纠纷化解方式,以其便民性、主动性、亲和性和情理法共融性,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