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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1、无因管理
2、认定标准
3、认定方法
4、认定意义
无因管理的认定
【内容提要】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在当今的人类社会中,人们不可避免的要产生互相帮助或抚助的关系,无因管理就是法律对对该关系的调整,正确的认定无因管理不但避免侵权的发生,而且还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
一、引言
在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不可避免的产生相互帮助或抚助的关系,法律对这种关系的调整就是无因管理,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对于无因管理认定中说是一训助人为乐的行为,那么对其合理的认定,将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同时又是对人类互助精神的倡扬和肯定提高人们道德追求。
二、无因管理的概念和性质
何谓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批没有法定或约定的解放生产力,为避免他人合法利益遭受损失,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通俗点,既未受人之托,亦无法律上之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的,法学上称之为无因管理,其在日常生活中处处可见,如:看管人人走失的宠物,邻居外出寿命代交该月水电费,帮助同学照看正在充电的手机等均是无因管理,然在最初的法律中,无因管理并没有作为一项独立制度如在古老的罗马法中,无因管理是以准契约的观念承认的但并未将其列为债的独立发生依据,反视为准契约的一种。被恩格斯称为“典型的资产阶级的法典”①的《法国民法典》,沿袭了罗马法的体例,资本主义进入垄断以后,德国人于1896年制定的《德国发法典》,首次将无因管理列为债发生的根据,并加以规定,之后日本,瑞士等国,均将无因管理工作作为债的一种独立的发生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