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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非婚生子女 合法权益 法律保护
论非婚生子女财产继承权的法律保障
[摘 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西方文化的影响,我国当今社会非婚生子女的现象已非常普遍。由于“非婚生”身份的特殊性,我们的社会和现行的法律制度对他们的保护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其合法权益时常受到侵害和不公正对待。从人人平等的立法原则出发,我们应当接受和尊重法律和社会所赋予非婚生子女的地位和权利,不应当将世俗的偏见和歧视指向无辜的非婚生子女身上。因此,只有法律和社会给非婚生子女一个法律与道德相融合的社会认可的身份时,社会才会对非婚生子女有一个正确的、公正的态度,非婚生子女才会慢慢融入和被这个社会所接受。其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才会有一个更好的保护,随着《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完善,相信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会得到更全面的法律保障。
非婚生子女概述
非婚生子女的概念
私生子女在法律上被称为非婚生子女,是指合法婚姻之外生育的子女。从广义上讲,非婚生子女是指父母非合法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如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非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乃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