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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关键词一 司法解释关键词二不完善性
论司法解释的不完善性
[摘 要]本^论文主要阐述了司法解释的不完善性。
什么是司法解释
依法有权作出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叫做司法解释。广义上是指,每一个法官审理每一起案件,都要对法律作出理解,然后才能够具体适用。因此,必须对法律作出解释,才能作出裁判。每一个案件都要这样做。由最高法院对具体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出的解释就是司法解释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对某一案件在适用法律上所作的解释,只对该案件有效,没有普遍约束力。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违背宪法与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
中国的司法解释有时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所作的具有普遍司法效力的解释。
二、司法解释的重要性:
法律即使再完备,也难以避免“法律漏洞”现象。在法律存在着漏洞的情况下,司法解释具有填补漏洞的作用。实际上,由于法律规则乃是对复杂的社会现象进行归纳、总结而作出的一般的、抽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