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刑诉法修正案第二条之关于保障人权的法律解读点击下载
【摘要】2012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草案中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这将是我国法治进程的又一大进步。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正在进入一个“权利时代”。回望过去,“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是第九个年头写进我国宪法了,如今,人权的保障也同时写进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人权问题是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价值、目标,指引着法治建设的发展趋向,同时,法制建设又为人权保障创造条件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尊重和保障人权 法治社会新秩序的建立 非法证据排除 死刑复核程序 公权力与私权利
“人权是历史的产物”,人权的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变化与丰富。对人权的保障也是在历史的进步中产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2006年我国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在国际人权法领域继续发挥积极作用,成功当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理事国;积极促进国际人权公约在国内的实施;将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以积极、开放的姿态举办了“尊重个促进人权与建设和谐世界”国际研讨会,并成功举办了首次人权图片展;国内人权研究和人权教育继续呈现走向繁荣和活跃的态势。然而与此同时,在当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中也存在一些与和谐社会之本质要求“以人为本,充分保障人权”相违背的实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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