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223 ^论文字数:6814,页数:09 摘 要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的核心是举证责任。在我国行政诉讼立法和实践中,举证责任在承担的主体上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不同,它既不是由双方当事人分担,也不是由原告负担,而是由被告承担,这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只有行政诉讼双方的举证责任清晰、明确,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才能起到其应有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行政诉讼 举证 责任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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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行政诉讼 举证责任 | 2010-12-07 17:05:50【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