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宪法监督理想模式的选择 摘要: 宪法因其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与根本制度,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而在整体法律体系中居最高地位,宪法的实施就是将宪法所体现的人民意志实现为具体社会关系中人的行为的过程,宪法与宪法实施的前提是宪法监督的保障。但我国的宪法监督仍存在一定的问题,适合中国的宪法监督制度也仍在探索之中,只有在吸收借鉴宪法监督的各种模式之优点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与法制的具体现实情况,才能找到最适宜中国建立和发展的宪法监督模式。 关键词:宪法监督模式选择 引言: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实质意义上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建立宪法监督机制是保障实现宪法确立的国家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走向宪政的必然选择[1-3]。宪法权威的树立,在于宪法能够对政治实践具有现实的规范和控制能力,对违宪行为产生足够的威慑力量。近代以来的宪政实践表明,设置一套切实可行的宪法监督制度是确保宪法具有足够威慑力从而树立宪法应有权威,并进而实现宪法价值的最为有效的途径[4,5]。因此世界各国从本国的社会现实和宪政实践需要出发建立了宪法监督机制。鉴于我国目前由于专门的宪法监督机关的缺失而导致的宪法监督成效不大的问题,建立一个一元多轨的宪法监督机制应该是我国目前较为可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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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宪法监督 理想 模式 选择 | 2018-08-23 13:10:46【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