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编号:FY1988 ^论文字数:8959 机动车交强险制度的作用及完善 [摘 要]:《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是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主要法律依据。其颁布、施行具有划时代的法律意义,但在一些具体制度的设计上亦不可避免地存有一些疏漏之处。本文在对现行立法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现实国情,从赔偿机制、运营方式及配套制度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这一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关键词]:机动车 交通事故 强制保险 责任赔付 目录 引言 1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概述 1 1、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概念 1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特征 1 二、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立法状况评价 2 1、未赋予受害人直接求偿权 2 2、保障损失范围有待细化 3 3、责任限额应予提高 3 4、保险费率负担过重 4 5、救助基金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4 三、完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对策建议 5 1、赔偿机制 5 (1)赋予受害人直接求偿权 5 (2)明确保障损失范围 6 (3)确定合理的责任限额 7 2、运营方式 7 3、配套制度 8 (1)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法律制度 8 (2)救助基金的来源 8 (3)救助基金的管理 9 (4)救助基金的赔偿范围 9 (5)协调交强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 10 四、结论 10 参考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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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机动车 强险 制度 作用 完善 | 2015-07-23 12:57:13【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