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有效的虚拟财产交易监控系统 比特币由于其产生的特别性,其没有一个中央机关对它进行监管,也就导致了在对比特币进行交易征税时,无法获得商业凭证,因为没有监管机构,进行交易的双方并不畏惧于任何机关的监管与强制力,导致无法获取商业凭证。因为现实社会中,每笔交易都会有商品凭证,也就利于税务机关对其进行监管。对比特币交易征税,面临的主要困难之一是很难获得相关业务凭证。传统贸易活动,纳税人认定容易,因为所有的交易都与商业交易税收务凭证有关,或由税务机关检查其交易双方业务的收支形势的变化,通过银行账户和信用卡业务,确定计税数额为依据。 建立专门针对虚拟财产交易征税系统很有必要,这个系统主要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第一,交易系统技术升级,对处于世界各地的交易都能够进行实时监控,抛开地域的差异。 第二,建立数据上输系统,即在进行交易的时候,交易数据自动上传到税收部门的档案记录中去,建立数据的远程记录与汇总功能。 第三,电子结算跟踪系统,当交易完成后,自动生成交易数额并计算出应缴纳的交易税数额,这样有利于准确掌握,应征收的交易税数额。
2.虚拟财产交易账户实名制 以比特币为例,比特币自身的特殊属性,匿名性,决定了其不能被政府监管,这也是其自身自有性的体现,也正是由于这个属性,导致很多人通过比特币来进行避税交易,早在 3 年前,国家就出来了相关的政策并已实施,政策规定,凡是进行网络货币交易的人或企业都要进行实名制。那么横向比较,比特币交易行为也是与网络货币一样进行的交易,所以,国家,对于比特币用户账户的实名制进行要求与规范,是势在必行的。实践中,虚拟货币交易中因一方没有登记自己的真实个人信息,导致税务机关在征税时,困难重重,因此,虚拟财产交易实名制呼之欲出。比特币作为虚拟财产的一种,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议,正是因为此,更加速了人们对虚拟财产立法的关注。
结 语 比特币的诞生给世界各国带来了挑战,各国对比特币的认识也各不同,其中属美国的变化尤为明显,从开始时的大力支持,并确认比特币的合法流通地位,到 2014 年 3 月 26日宣布比特币不具备法定货币属性,是一种虚拟商品的变化,可以看出比特币因为其本身独有的特性,注定了其****的变化。法律本身的作用是调整社会关系,通过法律的运用与实施更好的为社会服务,使人们在正常而有序的社会范围内活动。比特币的产生,给世界各国一个警示,针对虚拟财产、虚拟商品这类特殊的“商品”如何管理、规范,建立什么样的国际机构来实现各国的沟通协调,并且减少发生类似纠纷时的矛盾。比特币,还没有到完全定论的时候,但是其未来已经步入开始时明朗,但是比特币的产生都是一次伟大的尝试,无论其带来了多少效益与损失,都是对今后完善各国对虚拟商品、虚拟财产法律规制提供了新的思路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