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三、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我国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越来越严重,违反了国家财经制度,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我国的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单位内部管理不善,制度外部监督不力,财会人员素质偏低,财会部门自身工作不到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全,会计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检查力度不够等。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要严肃财经法纪,加大《会计法》执法力度,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严肃查处会计造假行为;其次要完善和健全单位内控制度,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另外要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增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论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及对策
会计信息作为国民经济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如何,不仅关系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以及现代单位财务制度的建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资本市场的发展,会计信息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社会公众以及政府部门等,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考核经营业绩、防范经营风险、作出投资决策、加强宏观调控乃至在政权建设方面,都越来越注重和运用会计信息。加强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强化财政监督、规范社会经济生活、维护国家经济秩序,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计信息是会计通过一系列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程序而产生的,它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有关各方提供会计主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是有关各方据以进行经济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考核和评价经营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和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保证。
一、会计信息失真的现状
会计信息的真实与有效在宏观调控、微观管理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巨大作用,直接关系到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和国家的宏观决策是否合理有效。会计信息失真使管理层不能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就不可能制定出正确的产业政策和作出合理的经济布局;对企事业单位而言,经营失败和财务困境则可能是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后果;对于证券市场的投资者,则可能因为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造成难以承受的损失。然而,复杂的经济环境与社会性因素的影响,使经济信息数据失真成为一种历史性与国际性现象。
国外会计领域的失真问题也比较严重。以美国为例,美国第二大长途电话公司世界通信公司在内部审计中发现,2001年到2005年第一季的财务报表被人动了手脚,使公司利润凭空多出了38.52亿美元。美国总统布什称此事件实在是“胆大妄为”。许多报刊对世界通信虚报利润案进行报道。《参考消息》在2002年6月28日和2002年7月1日分别以“世界通信公司丑闻震撼美欧”和“布什对违法者发出首轮‘炮火’”为题在头版头条的位置报道美国会计造假的丑闻。华尔街日报6月28日披露,施乐公司虚报的收入额可能超过60亿美元,远高于证券交易委员会年初估计的数字。在美国有69%的人认为公司在财务文件中做假。一家又一家美国公司曝出会计丑闻,再次揭示会计造假问题的严重性。据最新一项调查显示,多达1/3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有篡改盈利报告之嫌。可靠的会计信息是债权人和投资者信心的基础,而目前会计诚信在成为全球性难题,会计造假成为全球性灾难。美国如果不能有效遏止公司财务失真问题,就有可能爆发局部金融危机。
我国也存在着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2001年8月《财经》杂志的封面文章—《银广夏陷阱》,率先揭开了银广夏丑剧的庐山真面目,《银广夏陷阱》中的“真相再清楚不过了:天津广夏1999年、2000年获得暴利的萃取产品出口,纯属子虚乌有。整个事情——从大宗萃取产品出口到银广夏利润猛增,到股价离谱上涨——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这段话,彻底剥掉了银广夏——这个曾号称中国“新千年大牛股”身上的伪装。同年9月6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调查结果:银广夏通过伪造供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利润7.45亿元。到了9月10日银广夏复牌,连续走出十五个跌停板,成为有涨跌停板制度以来中国股市上连续跌停次数最多的股票。银广夏一度从每股31元跌至3.83元,最终这场丑剧以68亿元市值的突然蒸发而告终。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具体表现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信息的形成与提供违背了客观的真实性原则,不能正确反映会计主体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会计信息失真突出表现在: 1.原始凭证失真。有些单位的原始凭证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甚至采取制作假原始凭证的方法进行“变通”,使一些非法的收支变成“合法”的收支。 2.原始凭证的要素填写不全。收支的资金渠道不能明确地划分,混淆了成本和专项基金的界限。 3.财务账目管理混乱。在会计账簿设置和会计科目的使用上,没有严格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来设置,会计核算缺乏系统性,账目混乱,账证、账账、账表、账实严重不符。 4.会计报表虚假。具体表现在撇开账簿,人为地调整报表数字,甚至编报两套报表,一套自用,一套对外提供,导致报表使用者不能了解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失真。收入的失真主要表现是截留、转移、坐支收入;成本失真的表现是多列或少列成本,甚至通过人为方式调整损益,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费用失真的表现是该进专项资金的直接进了生产成本;资产不实主要表现为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反映企业各项资产的实际拥有数额,资产管理混乱,造成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即有单位内部的因素,又有单位外部的因素,既有客观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原因。一般而言,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不健全、执法不严格,法制观念淡薄。这几年来,我国虽然制定了不少财务会计法规及其与之有关的经济法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法规没有制定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法律条文原则性太强,致使执行起来依据不足、缺乏可操作性,贯彻执行情况不是十分理想。加上有些企业法制观念淡薄,许多人尤其是单位负责人,认为《会计法》只是约束会计人员的法律,从而放松了对会计法律知识的学习,不但没有很好地执行现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法规,还不时地从单位自身的利益出发,还不时地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大搞假账真算,亏损单位千方百计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打肿脸来充胖子。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保护本地区“形象”、维护“扭亏增盈”业绩,自觉或不自觉地默认、怂恿单位虚假会计信息。一些地方政府采用地方保护主义,保壳保牌,在某些领导的授意下,审计、评估和验资等统统造假,垃圾企业经层层包装,摇身变成了连年盈利的质优企业而上了市。政府官员、部门领导和企业经营者从造假骗取了非凡“政绩”,加官进禄,官大财大;可以骗取银行、社会的信任和其他的商业信用,欺骗投资者和其他报表使用者,侵吞国家资产和中小股东的权益;享受“债转股”等优惠政策、提高小集团利益;中饱私囊;在非国有企业中,虚假会计信息可以偷逃国家税收。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不同利益主体价值取向难以耦合。从事经营活动的一方为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过程偏离信息缺乏方的愿望。会计信息的重要作用之一是反映经营者的经营业绩,因此经营者有可能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左右会计信息的生成,看重短期经济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从不关心自身的长远发展,采取逆向选择的会计政策,使会计信息失真。
2、单位内部管理不善,外部监督不力。从目前已经查出的部分违规单位来看,普遍地不同程度存在内部经营管理不善,岗位责任不清的问题。由于单位在管理上的弱化与混乱,使得会计核算信息失去了可信度,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基础不牢,核算不实,责任不清,致使财产物资账实不符。此外,不少会计师事务所受其审计人员力量、业务素质等方面的制约和市场竞争的影响,未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的中介机构为了争夺客户,一味迁就被审单位要求,有的问题知而不查,有的问题查而不纠,保护了单位的造假行为。在有些地方,涉及会计监督的政府部门未能形成一个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协调、有效的整体监督体系,重复检查和监督遗漏的问题比较突出,也是某些单位放肆造假的一个原因。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缺陷,名义上国家代表全国人民行使所有权,实际上国有资产产权虚位,股东缺位。股东大会形同虚设。一股独大,侵犯了其他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违背了现代公司产权多元化和股权分散化的要求,无法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及董事由政府主管部门委派和任命,许多董事兼任总经理,董事多数也是企业的内部管理人员,形成“内部人控制”的格局。这种“官员企业家”董事长与经营者串通一气,独揽决策权和员工的“生杀”大权,会计信息成为其以权谋私的工具。公司的监事会徒有虚名,无权监督,不敢监督也不会监督。
3、会计环境的诸多不利因素,是直接或间接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会计人员独立执法地位和权利缺乏保障,财会人员的饭碗掌握在领导人手中,当利益与财会法规发生矛盾时,财会人员不得不按照领导者的旨意维护单位利益,而把会计核算的真实性置于次要地位。二是一些会计师事务所,不仅自身管理上存在许多问题,而且在执业中,不能认真按《独立审计准则》等审计准则和指南办事,无序竞争,执业质量低劣,往往是借审计之名,行捞钱之实,缺乏风险导向意识,使国家赋予的社会监督职责流于形式。三是单位负责人及其主管部门法律意识淡薄,严重存在“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不正之风。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可有可无,流于形式。再者会计工作失误也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如由于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等方面出现的无意识错误。如账户分类错误;数据计算与书写错误;会计估计错误;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划分的错误;漏记了已完成的交易业务;漏对应计项目与递延项目进行调整等,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还由于准则只能对会计处理提出基本的原则和规范,在许多情况下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这也可能产生误差。何况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常落后于会计实践,当新情况、新领域、新行业出现时,使会计处理“无法可依”,也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4、财会人员素质偏低,财会部门自身工作不到位,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主体行为日益多样化,会计程序和技术方法不断科学化,会计核算内容逐步扩展化,特别是“两则两制”及新修订的《会计法》实施,这些都对财会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由于财会人员的素质普遍不高的现实,以及一些财会人员对会计理论缺乏系统学习,对会计核算原则、方法认识不全,理解不透,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这就必须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同时,财会部门自身工作不到位,对所属单位的业务指导不够及时,对基础管理工作方面和健全管理制度方面监督检查的力度不够,这也在相当程度上使会计信息真实性失去保证。会计舞弊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致使原因。会计舞弊与会计工作失误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故意的、经过精心策划、难以发现、以欺骗会计信息使用者并获取直接利益为目的;后者是无意的、未经掩饰、容易发现、没有任何目的。会计舞弊与粉饰经营业绩主要区别是:两者没有相应的经济业务,纯粹玩弄数字游戏;粉饰经营业绩需通过不正常、不合理但合法的经济业务。会计舞弊是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最为重要原因,并且其危害也最为严重。
5、会计管理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检查力度不够,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一直在低位徘徊的重要原因。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财务监管方式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财政部门对单位财务的监督管理。加上对一些违反财经纪律的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普遍存在“重经济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罚,轻外部公开处罚”等“三重三轻”问题,减弱了《会计法》的法律效力。同时,在会计监督方面,尽管建立了国家、社会、单位内部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但在外部监督体系中,由于财政、税务、审计等会计执法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致使外部监督工作不能形成合力,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会计法》的监督职能。这也是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造假成本失真的原因。
6、社会中介机构职业道德缺失是会计信息失真的又一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履行监督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但其发挥应有的“经济警察”的作用却不尽如人意。2001年底,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它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审计资质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质量检查的结果,在被抽查的32份审计报告中,有14家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造假金额达70多亿人民币,可谓触目惊心。中介机构如此疯狂造假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呢?一是经济利益驱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为了招揽顾客,广大中介机构不得不答应客户的不正当要求,出具不实财务报告。二是执业人员素质总体偏低。这首先表现在专业素质上。“打铁还要自身硬”,目前,仅仅通过了考试而未在基层工作的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特别值得怀疑,其次表现在职业道德素质上,他们能够违背道德、诚信原则而采取金钱贿赂、作弊等手段来赢得市场。三是中介机构内部规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比较薄弱,不能保证职业行为准则有效实施。 政府监督主体多元化,如财政、税务、审计、物价、纪检、监察、工商等均是企业的行政监督机关,但各自为政,监督权力与监督责任不对称,造成种种推卸责任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监督成本高昂而监督效率低下。社会审计监督不力。中介机构成了经营管理层和会计事务所两者间的雇佣的关系,与被审计单位共谋作弊,出具“假审计报告”、“假出资报告”等屡见不鲜。
四、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对策
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范围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实在令人担忧。针对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可采取如下主要措施:
1、严肃财经法纪,加大《会计法》执法力度,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基本手段。尤其是在当前会计造假现象泛滥,以致严重干扰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首先,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正常的会计工作秩序,做到“不做假账”,关键在于要加强会计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尤其是在当前会计造假现象泛滥,以致严重干扰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情况下,首先,必须广泛宣传和严格贯彻、实施新修订《会计法》,抓住那些会计信息失真的典型单位、典型案例、典型责任人,特别是那些指使、甚至强令会计人员做假账、编假报表的单位负责人,严格依照《会计法》规定及时从严处理。其次,加强各项会计法规建设,不断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规体系,以便于操作执行。再次,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
2、完善单位治理结构,健全单位内控制度是会计工作内部环境的重要方面。没有健全、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要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是不可能的。当时,我国现有治理结构流于形式,与现代单位制度要求差距甚远,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之一。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在企业内部,必须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其中尤其要突出监事会对财会会计工作的监管作用,这样才能使会计工作处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之中。内部控制制度是一个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范,只有全面地建立起这些规章制度并使之有效实施,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才有可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才能落到实处。
3、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基础。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会计基础工作是否扎实、有序,对会计信息质量、会计职能作用的发挥、单位经营管理的开展、会计工作秩序乃至社会性经济秩序和整个市场经济的运行,都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在会计基础工作方面,首先应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账簿,编制或取得能证明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合法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登记账簿;其次应正确进行成本核算,定期进行账证、账账和账产核对,做到账证、账账相符,账实一致;最后,必须根据正确无误的账簿记录来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账表相符,做到准确、可靠,可以验证。在当前情况下,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操作规范》,使证、账、表的业务处理及会计档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应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使之分工科学合理,职责分明。同时应改进会计领域的达标升级活动,促进会计行为规范化。
4、强化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加强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保证。按照《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法律责任。这就意味着会计信息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是单位负责人,如果发生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单位负责人必须负法律责任。因此,单位负责人迫切需要学习财务法规、制度,提高认识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增强了,不仅可以有效避免会计违法行为的发生,还利于会计人员依法设账、依法算账、依法理财,有利于会计人员依法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同时,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保证。《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在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首先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应当加强。”会计人员必须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要加强学习,自觉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的能力,减少职业估计与判断的失误,提高居安思危的危机感,永不满足才能永远前进。会计是一门需要终身不断学习的专业,应立足本职,学懂弄通财会新知识,拓宽知识面,掌握国际贸易、金融、结算等专门知识,有的放矢地为领导当好参谋,以规避交易的风险。加入WTO对开放的中国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知识与能力完美结合,才能算得上综合素质高,会计人员应在平时加强这方面的培养,锻炼自己分析问题、预测经济发展趋势的能力,使自己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单位会计信息质量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加强他们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这样才能有效防范会计信息失真提供最基本的保证。
5、加强会计工作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会计造假行为,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在新形势下,会计管理工作的重点要逐步转移到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上来,既要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会计法》的情况,也要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情况。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必须严字当头,不能流于形式,绝对不能搞好人主义,一定要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起来。对违法违规的会计行为,不管是哪个单位,也不管是什么人,都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照《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该给予行政处分的,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切实树立《会计法》的权威性。坚持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孔子言“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60年前,潘序伦先生指出“立信,乃会计之本。没有信用,也就没有会计。”是的,会计人员一旦失去诚信,就会遭到毁灭。我们要通过“以法治国”、“以德治国”等手段让败德失信者受到驱逐,诚实守信者受到鼓舞,诚信才不致成为一种空洞乏味的说教。同时,健全民事赔偿制度,加大违法处罚的力度,借鉴西方在资本市场通过司法渠道来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的经验,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的特点,如接受集团诉讼方式,降低受损股东诉讼成本,扩大受理证券欺诈民事诉讼的范围,降低起诉的门槛,提高投资者对违法违规上市公司举报、监督的积极性等方面在立法上给予关注和重新审视。在行政监管和刑事处罚仍不足以对造假者形成足够的惩罚和震慑的情况下,要求建立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的呼声响起。要让中小股民成为对先行法律机制适时进行修正和监督的自发力量。泛滥成灾的会计造假之所以禁而不止,是因为执法不严,对违法予以惩罚的力度不大造成的(特别是人事处理方面)。一旦上市公司敢迎风而上继续作假,成千上万的中小股民立即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要求赔偿,加大处罚的力度,使造假者赔得倾家荡产,元气大伤,名誉扫地,才能够伸张正义,保护广大投资者、债权人的权益才能真正变为现实。从其根本上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我国的《会计法》以及有关的法律中,对违法处罚的力度应加大,增加相应可操作性的条款。此外采取有效措施,自上而下从违法处罚角度加大会计违法的成本,借鉴国外在这方面的做法和经验,让敢于以身试法者付出惨重致命的代价,将会有助于杜绝会计假账的泛滥,减少违法现象的发生。
我们要匡正“成本效益比”,促进诚信生长。在转型经济环境下,守信的收益低,失信的成本低,于是,“坏孩子”的示范效应常常让会计人丧失守信信心,如此下去,好人也会变坏。要改变这一局面,一定要制定和推行行使“失信民本”远高于“守信成本”的惩治制度,让失信者得不偿失,不敢冒道德风险。要疏通民事赔偿之路,财务报表最后的把关者充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要以会计人员信用记录体系强化道德威慑。最终让诚信成为会计职业谱系中共有的亮色。
参 考 文 献
1、徐绍梅:《加强内部控制遏制信息失真》,《广西会计》,2001年第九期。
2、张敏:《会计信息失真的深沉原因及治理》,《广西会计》,2002年第九霄云外期。
3、罗栋梁、王涛:《会计诚信缺失的制度因素分析》,《财会月刊》2005年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