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情况
二、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初步设想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行,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资产、负债等方面的核算,不但不能满足事业单位经济核算在各方面的需要,也无法满足预算管理的需要,亟待进行改革。
浅谈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现状和改革的若干设想
建国以来,按照我国计划经济管理的要求,事业单位制定出一系列分行业、分部门的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用来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规范。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事业单位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事业单位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仅仅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而是扩大了业务领域和范围;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一些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政策实行多种经营,扩大了业务收入的来源,从而出现了大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这些业务范围、资金来源、管理体系上的诸多变化也带来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上的变化,既包括原来意义上的事业单位业务特点的核算内容,也包括了部分具有企业单位业务特点的核算内容。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事业单位在经济核算、预算控制、信息披露、成本考核和绩效评价等各个方面的需求,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亟待进行改革。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情况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
部于1997年制定并颁布,自1998年1月1日起实施的。
我国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
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经费来源既有财政预算拨款,又有自己创收的收入;2、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以进行成本核算;3、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
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明确了会计核算的对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期间、会计记帐方法;确立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建立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大会计要素,形成了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等一系列的财务会计报告体系。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滞后于我国财政预算体制改革
近年来,我国的财政分配模式已经由过去的供给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公共财政体制在逐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部门预算等各项财政和预算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下财政和预算管理的需要。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现在在我国已基本铺开,它要求财政资金通过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管理,改变了原有的资金收支渠道,同时,政府采购要求采用直接支付的方式,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而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就需要作相应的调整,增加国库集中支付和授权支付等新业务的会计核算。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会计科目体系是以原有的预算收支科目为基础设计的,随着政府收支改革的全面展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现了与政府收支科目不相协调的情况。同时,部门预算改革要求按照“大收大支”的原则编制预算,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要求单列预算外支出的规定,就和这一原则相互矛盾。
(二)“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导致的一些会计核算上的问题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使得事业单位除财务收支业务以外,其他经济活动没有得到应有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现行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的核算不能完整的反映资产、负债的实际价值
(1)固定资产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核算固定资产,设置了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两个对应科目,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原值,固定基金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用的基金;同时规定固定资产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只核算固定资产原值,不核算固定资产折旧,而以计提修购基金代替。由此带来以下问题:
①购置固定资产并未导致资产的减少和单位结余的减少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分别列支,购入时借记“事业支出”、“专款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但是以银行存款购置固定资产这一经济行为,实质上并没有引起资产的减少,只是资产存在在形态上的一种转换,这样进行会计处理势必虚增了事业单位的费用支出,期末时又要将该项支出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又虚减了单位结余,有违真实性原则。
②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和净值的差额越来越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但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所需要的资金,按照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的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固定基金反映出的是固定资产的帐面原值,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和净值的差额越来越大,这样既虚增了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又体现不了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和现有生产能力;导致事业单位不能更好的进行成本核算和绩效评价。
③修购基金的计提依据和比例不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
由于修购基金的计提依据和比例并不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情况确定,人为导致收入与相应的成本支出不完整、不真实客观。虽然事业单位性质为非营利性组织,但也存在经营性事业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双重性质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等,其固定资产也需要增值保值。
(2)对外投资核算过于笼统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核算对外投资的增减变动情况,设置了“对外投资”科目,但是它对对外投资的核算过于笼统,不区分长、短投资,不按照股权债权等类别细分,不符合客观性原则。
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科目下设立“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明细科目。资产类对外投资时,事业基金科目下设立的“投资基金”明细科目与“对外投资”科目的金额对应相等。
但是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呈现出渠道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的趋势,除投资产业外,还包括长期国债和债券投资,事业单位负债类的暂存款项、净资产类的专用基金也可有计划地购买一些属于对外投资的国债和债券。正因为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不只限于投资基金一项,所以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已经无法具体反映各类投资的价值和各期投资收益,无法进行有效的信息披露,不利于事业单位对投资项目的管理。
(3)无形资产摊销随意性大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取得的无形资产,不一定都要摊销。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将其价值一次性摊销,计入事业支出,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其无形资产的价值应在收益期内分期摊销,计入经营支出中,实际操作时往往随意性很大,容易导致净资产虚增虚减。为充分披露无形资产的信息,保证会计核算的客观性、一贯性,不论是否是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均应在收益期内摊销。
(4)不能比较全面反映负债的情况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在进行有关负债的会计核算时,不区分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也不确认与或有事项有关的负债,这就无法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债务情况和偿债能力。从便于管理出发,将事业单位负债区分为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遵循会计核算的配比原则对利息均匀分摊到各期是很有必要的。但事业单位的负债有其显著的特点,既有对内、外之分,又有偿还性和非偿还性质之分,对这些复杂的性质不同的负债项目,按性质分类和按时间分类同样重要,如果能使两者结合起来,则应能更能全面反映负债的情况。
(5)拨入专款核算不能很好的反映当年的收支状况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拨入专款”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拨入专款项目大多数跨年度使用,而且一般要求已完工项目进行结转,未完工项目不能结转。这种核算会导致收入支出表中有可能含有以前的收入和支出,不能很好的反映当年的收支状况
2、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缺乏成本核算方面的规定,不利于事业单位加强成本控制和成本管理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成本核算内容很简单,这样在会计核算时,有的列账外处理,有的则进帐进行简单的收入支出核算,无法计算出成本,无法进行效益分析,而不能提供合理的数据成本,无法为管理者制定决策、评价绩效、实施监管提供依据,已经日益阻碍和束缚了许多事业单位的发展。
3、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在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上无法满足事业单位在经济核算、成本控制等各个方面的需求。
事业单位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收支情况说明书。资产负债项目按会计要素类别列示,仅能反映出各项收支累计数,不能反映会计真实性的月度结转,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就不能准确反映出实际财务状况的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几点初步设想
1、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的使用
事业单位会计历来主要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核算基础,实行“一则一制”的模式,考虑到事业单位有经营性事业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双重性质事业单位和公益性事业单位,一刀切地使用收付实现制或者权责发生制都不符合真实性和客观性原则,总会存在两种核算基础交叉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是否可以先按照事业单位经营性、经营性公益性、公益性三类细化事业单位的分类,再在这些分类基础上明确哪一类使用收付实现制哪一类使用权责发生制。这样,既能体现资金缴拨关系又能反映资产存量、物质消耗,既能体现资金拨付要求,又能体现资产保全原则。
2、是否取消“基金”的核算
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基金”的核算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基金会计”,有些基金项目实质上属于单位的负债,而不属于净资产。同时,我国的预算体制并不是以基金作为预算主体,也就不要求预算会计中采用“基金”会计。此外,目前专用基金的计提缺少客观依据,应该为据实列支为宜。为此,在设计出更合理的净资产会计科目时可取消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有关“基金”的核算。
3、如何更好满足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的需要
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对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核算亦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直接支付额度和授权支付额度的确认时点不同;直接支付额度是在事业单位取得实际支付凭据时同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和相关支出;而授权支付额度是在事业单位取得授权额度凭据时同时确认财政补助收入和零余额账户额度。
4、预算内、外资金应实行统一核算
按照严格的经济法律规范,财产的所有权决定资产收益的归属权和处置权。在管理上,这部分资金必须由财政统一支配和管理,但在现行的管理上,却存在着预算内和预算外之分。既然收入来源一致,支配主体同一,完全没有必要在事业收入上划分预算内和预算外。就目前这种状况,预算内、外界限很难划分清楚,导致很多单位将费用支出尽可能的纳入预算内报支,而预算外创收的收入则由单位自主支配,既造成了实际操作的混乱,也人为的增加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的难度。是否应打破预算内、外资金的人为分割,实行管理方法上的“并轨”,把钱用在刀刃上,以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而有利于全面考核资金的整体功效。
5、是否把事业单位从现有的预算会计模式中分离
事业单位是直接、间接的为国家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事业单位会计强调其社会性和服务性,国家对其管理也趋于宏观管理。事业单位不仅可以自行组织创收,而且国家允许它经商办企业。随着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发生重大变化,有偿创收广泛实行,经营收入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的自主权不断扩大,内部分配方式呈现多样化,国家拨款在逐年减少,是否应把事业单位从现有的预算会计模式中分离出来,制定专门准则,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财政体制改革的需要。
参 考 文 献
程晓佳,《改进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几点思考》,《财务与会计》,2005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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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萍、刘尚希,《部门预算理论与实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