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析意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是会计失信的前提
(二)会计自身的特点及局限性是会计失信的条件
(三)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四)失信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
(五)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利益驱动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一)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 (二)推行诚信保险制度
(三)加快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订,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 ,促进企业会计行为规范化;
(四)实施诚信工程,强化诚信教育
(五)积极利用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经营业绩,对经营者进行评价,对经营不善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 发挥会计师的监督作用,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参考文献
【内 容 摘 要】
会计信息是会计工作的最终产品,目前已日益成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其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社会资源的配置与利用效率,这就要求会计信息做到真实与公允。然而现阶段,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会计信息真实性缺失已成为较普遍的社会现象。因此,研究如何保证会计信的真实性,如何在最大范围内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会计作为一项以提供会计信息为基本职能的管理活动,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必须满足真实、相关、及时、可比、清晰等方面的要求,其中真实性是最根本的要求。本文从理论上探讨了会计信息“具真”与“失真”的判断标准,区分了对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制定者的“真实性”含义和对于会计实物工作者的“真实性”含义。从不同层面分析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信息 失真 真实性 对策
论述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一、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析意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概念,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十条中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一真实性原则要求会计核算在各个阶段必须符合客观要求;会计确认必须以实际经济活动为依据;会计计量、记录的对象必须是真实的经济业务;会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掩饰。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0年5 月发表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二号《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将决策有用性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概括为相关性和可靠性,并且指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源自两个须予分开的特征,即反映真实性与可核性。信息的中立性也和这两个特征一起产生作用,影响其有用性。”其中的可核性是指独立的会计人员采用相同的会计方法,会得出高度一致的结果。中立性是信息不应当有预定结果的偏向,也就是制定或执行各种准则时,主要应当关心所产生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而不使信息受特定利益者的影响。 应该注意的是,我国的“真实性原则”指的是可靠性这一主要质量特征,而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只是把它列为12个原则之一(尽管列在第一位),与其它的原则相比,并没有显示出真实性在信息有用性中的地位。另外,关于这一原则应称为“可靠性”还是“真实性”历来有不同的看法。认为“可靠性”适合的主要理由是可靠性比真实性更能准确地反映实际情况。但大多数学者认为,为了便于我国会计工作者理解,还是称为“真实性”更好。对此问题,笔者认为还是改称为 “可靠性”较好。理由如下:
(一)作为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可靠”比“真实”更确切,有说质量“可靠”的,没有说质量“真实”的。
(二)“可靠性”主要是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讲的,而“真实性”则主要是从会计信息的提供者角度来讲的。
(三)“可靠性”的内涵更丰富。会计信息要成为可靠的,必须是真实的;但由于存在会计政策的选择,真实的会计信息却未必都可靠。
(四)由于在美国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可靠性包含了真实性这一具有层次结构的质量特征,却使我国一些学者迷惑了,致使一些会计理论著作中竟将可靠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列作两个不同的原则。
(五)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也将“可靠性”列为四项主要质量特征之一。所以,这样改是符合国际惯例的。 二、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一)信息不对称是会计失信的前提 信息不对称是200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加州大学的乔治.阿克尔洛夫提出的,指的是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具有不相同的信息。我们知道,如果会计信息是对称的,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主要指厂商)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投资者)对信息的了解和掌握程度相同,虚假的会计信息就很容易被识破,那么就谈不上会计失信的问题,甚至会计这种职业也没有存在的必要。现实的经济并非一个有效率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始终存在,因此信息的不对称是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前提。 1.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不对称,会计信息的制造者就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获取时间、内容等方面都存在优势。由于会计信息的制造者一般是直接参与公司的运作管理,控制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而会计信息使用者由于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只能靠会计信息制造者提供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结果会计信息制造者。
2.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使我国的会计陷入“囚徒困境”。在不同的会计个体之间,存在三种选择:一个会计主体选择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则该会计主体可能获得好处;两个会计主体都选择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则可能都受到严厉的处罚;两个会计主体都选择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则什么益处都没有。由于信息不对称,结果都选择了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同样在会计人员中,也存在三种选择:一个会计人员执行领导授意做假账,另一个不执行领导授意,则执行领导意图的会计人员可能获得好处;二个都拒绝领导授意,则可能面临一起受到不公正待遇;二个都执行领导授意,共同做假账,大家都得不到好处。结果会计人员在现实生活中更多表现为一起执行领导授意而做假账。结果是制造虚假信息者获得好处的机会大,导致会计信息制造者竞相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二)会计自身的特点及局限性是会计失信的条件 在日常经济中,我们经常看到会计人员为一分钱的差错折腾半天。会计工作给人们的感觉就是一门非常精确的科学。但事实是会计是一门貌似精确但并不精确的科学。这是因为会计原则或会计标准的选择余地较大,不同的选择将生成不同的会计信息,这就为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1.是会计原则为会计信息虚假提供了操作空间。现代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确认基础,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计、预提和待摊项目,会计信息制造者就可以通过操纵应计项目的确认时间来制造虚假业绩,如提前确认收入、推迟确认费用;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运用是建立在会计人员职业判断基础上的,存在较强的主观随意性,会计信息制造者很容易借此高估费用和损失、低估收入和利润来操纵利润;另外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都为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想象的空间。 2.是会计政策为企业提供越来越宽的选择范围,制造者总是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择有利于自身绩效或其他会计目的的会计政策,如美国的安然公司就是利用“特别目的实体”(SPE)符合条件可以不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会计政策,将本应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三个SPE排除在合并报表范围外,导致1997年到2000年期间高估4.99亿美元的利润,低估数亿美元的负债,给投资者提供虚假会计信息 3.是会计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 4.是会计准则的滞后性,为会计造假提供了契机。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新的经济事项不断出现,使原有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已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而新会计政策又不能及时制订及颁布,这就很容易被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的空白来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会计政策。 (三)公司制度缺陷是我国会计失信的根本原因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缺陷,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会计信誉度低的根本原因是目前我国公司制度缺陷。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由国企改制而来的,由于改制不彻底,上市公司未能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因此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较突出的问题,具体表现在:
1.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现象严重,由于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仍在推进的过程中,许多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其他股东不可能真正意义上对大股东形成约束,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容易成为形式;
2.董事会、监事会存在缺陷,表现为缺乏必要机制来保障全体董事严格遵守义务,维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董事未能履行诚信义务、不勤勉尽责的现象时有发生,独立的非执行董事缺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能力与动力,过分突出董事长的地位和作用,与董事会以集体身份起作用的特征相矛盾;
3.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业务上没有实现真正分开,与控股股东之间关联交易不规范,导致上市公司被大股东操纵,从而造成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失信成本低是会计失信的动力 关于公司会计造假的案例早在1720年的英国南海事件就已发生,为什么在现在还有不少公司铤而走险,屡禁不止,甚至在美国一个拥有成熟市场经济体系、法制健全的国家,都有公司进行会计造假。其主要原因就是:会计造假的背后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作为动力。对于企业而言,它的目的是利润,只有当诚信能带来利润,不诚信会带来损失时,它才会讲诚信;对于个人而言,他们的目的是自己价值的实现,只有当诚信与自己的最终价值相符合时,他们才会诚信。在利益的驱使下,关键时刻就出现了诚信问题。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反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而会计师事务所在我国目前处于买方市场的困境下,为了占有一席之地,也迎合上市公司的要求,出具虚假报告。虚假会计信息能实现“多赢”,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另外由于我国对公司造假的处罚力度轻,执法不严,也是我国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对检查出来的会计造假往往是重经济处罚,轻行政、法律处罚;重对单位处罚,轻对个人处罚;重内部处理,轻外部公开处理,减弱了法律的效力。因为经济处罚需要由造假公司的权益来承担,即用本应属于股东的利益来偿还股东的损失,由投资者来为公司的造假行为承担责任,从而转嫁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责任人应负的责任,极少影响到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的利益。 正是由于会计造假的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不造假的机会成本过于高昂,才会不断上演公司会计造假的闹剧。
(五)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利益驱动 会计信息失真还存在更深层次的因素:地方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要政绩,企业领导要政绩,企业要形象,导致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使违法犯罪有可乘之机等。 可见,会计信息失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必然性,关键是如何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完善会计信息监管体系,有效的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蔓延。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对策
(一)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加大造假成本 1.加大惩罚力度。对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对造假单位及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不仅要其付出倾家荡产、声名狼藉的代价,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坐牢,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得到的收益。同时应加大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稽查力度和稽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的成本,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会计造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的势头。 2.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对参与造假,无论是公司(投资者或经营者)、律师,还是评估师、会计师,只要公民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受害人都可以提起诉讼。 3.实行市场退出机制。在“安然”事件发生一个月后,纽约证交所正式取消安然股票的相关交易,并拟取消其上市资格,同时导致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安达信会计公司的信誉和审计市场迅速下滑,不得不面临着被兼并的命运,这种退出机制的惩罚力度对相关行业内每一个企业都是一个警示。因此,我国要尽快构建有效的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操守、自身就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失信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只有这样的惩罚才是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二)推行诚信保险制度 根据国外一些国家的做法,对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要求其在保险公司投保诚信险。当公司失去诚信,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害时,保险公司必须负责赔偿。这样就一方面保护了投资者利益,另一方面又使保险公司为了自己不受利益损失,必然加大对投保公司的监督,通过市场行为进行监督,降低监管成本。
(三)加快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订,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 ,促进企业会计行为规范化 1.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这可以适当增加财务报表附注,鼓励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进一步完善与严格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加强对现金流量信息的呈报和考核几方面入手;
2.加快制订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针对我国特别是上市公司容易出现问题的准则加以规范;
3.考虑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的规范更加具体。
(四)实施诚信工程,强化诚信教育 法律和信誉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条件,与法律相比,信誉机制是一种成本更低的维持交易秩序的机制。特别是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信誉才起作用。因此对会计造假行为,我们不仅要加大惩罚力度,更重要的是加强诚信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诚信意识。为此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施诚信工程:
1.是着力打造信用政府。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地方保护主义,提高政府的信用度,杜绝“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浮夸风,把诚信作为一个地区、部门考核的政绩指标;
2.是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借鉴国外的做法,对违反诚信的单位与个人要记录在案,并且便于公民随时查询,从而增强单位及个人的诚信意识,同时使有恶劣不良行为记录者付出代价、名誉扫地,直至绳之以法;三是增强诚信教育。诚信不仅仅是道德要求,而且是市场经济下的基本游戏规则。因此当前应配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全体会计从业人员进行诚信教育,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所有会计人员要真正做到“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
(五)积极利用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经营业绩,对经营者进行评价,对经营不善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大力发展注册会计师队伍, 发挥会计师的监督作用,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参考文献
[1]《论财务会计概念》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娄尔行译。
[2]谭劲松,丘步辉,林静容.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经济学思考.财务与会计,2000.
[3]雷晓葵.《浅议如何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农业科研经济管理》.2007.4[4]曲占凤.《浅谈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集团经济研究》.2007.33[5]那俊生.《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的成因探析》.《河北审计》.20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