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废止了应付税款法等现行会计实务所采用的方法,要求改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这是所得税会计的一次重大改革。因此,正确理解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变化对于企业所得税会计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新准则主要特点;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比较;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比较;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时应注意的问题;
目录
一、新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主要特点……………………………………………1
(一)符合所得税会计发展的国际趋势………………………………………………1
(二)提供更为全面的所得税会计信息………………………………………………1
(三)体现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要求………………………………………………2
(四)提高所得税费用核算的准确性…………………………………………………2
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比较………………………………………………………2
(一)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2
(二)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所造成的纳税影响,又有递延法和债务法(收益表债务法)两种方法………………………………………………………………………………………3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损益表债务的比较……………………………………3
三、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比较……………………………………………………4
(一)计算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基础数据……………………………………5
(二)《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6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应付税款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7
(四)《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不同方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8
四、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时应注意的问题……………………10
(一)广泛进行所得税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深刻理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及其相关的概念。…………………………………………………………………………10
(二)会计规范和税法之间协调。…………………………………………………11
(三)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主要有两个方面:……………………………………11
(四)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1
参考文献……………………………………………………………………………13
新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会计处理
2006年2月15日是,财政部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执行。其中企业会计准则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一律采用资产债表债务法。以前制度检定在核算所得税时,允许企业与国际通行做法的接轨,客观公允地反映了企业所提税负债和资产,所以必须对所得税会计中的各种方法尤其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有一个全面的比较和认识。
一、新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的主要特点
(一)符合所得税会计发展的国际趋势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更能反映企业将来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对时间性差异的处理更科学合理,更符合财务会计原则的要求。在国际上,会计经历了其重心从资产负债观,到收入费用观,再到资产负债观的转换过程,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也经历了从应付税款法、递延法、损益表债务法,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发展过程。无论从制定准则所依据的基础观念,还是所得税的会计方法,我国所得税准则都体现了所得税会计发展的国际趋势,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
(二)提供更为全面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暂时性差异是指一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更强调差异的内容,比时间性差异的范围更广泛,不仅包括了所有的时间性差异,而且包括了所有不属于时间性差异的其他暂时性差异。随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企业关于合并、债务重组、资产减值等核算业务将会大量增加,由此产生许多不属于时间性差异的暂时性差异,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无法反映和处理这些差异。资产负债表法注重对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和披露,能充分完整地反映企业所得税的核算和缴纳过程,能提供更为全面的所得税会计信息。
(三)体现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在债务法下,如果会计利润小于应税所得,就会出现递延所得税资产,表示待摊的所得税费用待以后期间转回,但转回时需要具备会计利润大于应税所得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如果预计未来会计利润不能大于应税所得,那么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虚增资产。因此。新准则设定了可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上限:企业应当以可能获得的应税所得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难看出,新准则不仅沿用了谨慎性的会计原则,而且进一步将其加以丰富。
(四)提高所得税费用核算的准确性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观为基础,强调全面收益概念,对所得税费用的核算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为着眼点,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因为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累计差额,在每一会计期末,只需将期末暂时性差异与期初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额的差额作为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这一核算方法相对简单,并且其确认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克服了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在确定收入和费用时适用标准不统一的缺陷,提高了所得税费用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但应注意的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的准确性是建立在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能够准确反映未来经济资源的流入和流出的基础之上的。
二、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比较
(一)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的比较
1、应付税款法是将应纳所得税全部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利润表。会计处理时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这种方法比较简单,易于理解和应用。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2、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所得税视为企业在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种费用,并应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时期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按应税所得额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递延税款”。
(二)企业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处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时间性差异所造成的纳税影响,又有递延法和债务法(利润表债务法)两种方法
资产负债在表债务法,依据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值和计税基础的差额引出了暂时性差异的概念,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本期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本期可抵扣差异发生额-本期应纳税差异发生额)×税率
本期所得税费用=本期应交所得税+本期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计算得出的数据,做会计处理时,借记“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损益表债务的比较
我们为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对两者的联系和区别进行分析,主要分析两者的差异。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两者的差异主要在于三个方面:
1、两种方法对收益的理解不同。
损益表债务法用“收入/费用观”定义收益,强调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从而注意的是收入或费用在会计与税法中确认的差异。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依据“资产/负债观”定义收益,认为资产负债表是最重要的财务报表,该种观念可促使对企业在报告日的财务状况和未来现金流量做出恰当评价,提高预测的价值。
2、两种方法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含义不同。
损益表债务法下,时间性差异可分为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和可抵减时间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应是本期的发生额。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暂时性差异也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减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该资产和负债的账面全额,其期末期初会客之差则是本期发生和转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损益表债务法使用“递延税款”概念,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在资债表上作为一个独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概念,将“递延税款”的外延大大扩展,并且更具现实意义。
三、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比较
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实例比较分析:
例:某企业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总额为200000元,2007年至2010年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均为240000元。该企业2006年底购入一台价值120000元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该设备预计使用4年,会计上采用加速折旧法的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无残值;假设税法规定应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也无残值。2007年至2010年该企业利润表上反映的税前会计利润均为300000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2007年和2008年为33%,2009年起改为30%。
(一)计算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的基础数据
1、2007年会计上计提折旧48000元,发备的账而价值为72000元;税务上计提折旧30000元,设备的计税基础为90000元。相关数据为:
税前会计利润 300000 永久性差异 40000(240000-200000) 时间性差异 18000(48000-30000) 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5940(18000×33%) 暂时性差异18000元(90000-7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940元(18000×33%)
2、2008年会计上计提折旧3600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为36000元;税务上计提折旧30000元,设备的计税基础为60000元。相关数据为:
税前会计利润 300000 永久性差异 40000(240000-200000) 时间性差异 6000(36000-30000) 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1980(6000×33%) 暂时性差异24000元(60000-36000) 应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7920元(24000×33%) 3、2009年会计提折旧24000元,设备的账而价值为12000元;税务上计提折旧30000元,设备的计税基础为30000元。相开关数据为: 税前会计利润 300000 永久性差异 40000(240000-200000) 时间性差异 6000(30000-24000) 时间性差异的所得说影响金额1980(6000×33%)或1800(6000×30%)
暂时性差异18000元(30000-12000) 应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5400元(18000×30%)
4、2010年会计上计提折旧12000元,设备的账面价值为0元;税务上计提折旧30000元,设备的计税基础为0元。相关数据为:
税前会计利润 300000 永久性差40000(240000-200000) 时间性差异 18000(30000-12000) 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5940(18000×33%)或5400(18000×30%) 暂时性差异为0元(0-0) 应保留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0元 (二)《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
1、2007年: 借:所得税 112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4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18140
2、2008年: 借:所得税 112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8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14180 3、2009年: 借:所得税 10200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994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0 4、2010年: 借:所得税 10200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96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5400 (三)《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应付税款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 1、2007年: 借:所得税 11814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18140 2、2008年: 借:所得税 11418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14180 3、2009年: 借:所得税 10020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00200 4、2010年:
借:所得税 9660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96600
(四)《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不同方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 A、应付税款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与上述《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应付税款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相同。
B、递延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 1、2007年: 借:所得税 112200 递延税款 594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18140 2、2008年: 借:所得税 112200 递延税款 198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14180
3、2009年:
借:所得税 102000 贷:应交税会 ——应交所得税100020 递延税款 1980
4、2010年: 借:所得税 10200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96060 递延税款 5940 C、利润表下债务法的所得税账务处理: 1、2007年: 借:所得税 112200 递延税款 594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18140 2、2008年: 借:所得税 112200 递延税款 198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 114180 3、2009年: 借:所得税 10200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99480 递延税款 2520 4、2010年:
借:所得税 102000 贷:应交税金 ——应交所得税96600 递延税款 5400
综上所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的会计核算方法不同;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下,各年度的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有差异。企业在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时,必须按照所执行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多计或少计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四、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时应注意的问题
所得税会计的几种核算方法中,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从理论上讲更为科学。然而从会计实务的角度上讲,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演进过程中,所得税会计核算程序渐趋复杂,理解难度加大。企业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广泛进行所得税会计理论与方法的研究,深刻理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及其相关的概念。
对于所得税的处理应该加大所得税会计的宣传力度,鼓励会计部门、税务部门等共同探讨所得税会计的核算。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尤其是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等概念以及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金额的正确计算。
(二)会计规范和税法之间协调。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被没收的财务、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赞助、捐赠支出,法律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等等,都有其扣除的标准。会计制度规定,上述各项支出均可在有关损益科目中列支,所以税法与会计规范之间亟需进一步理顺。减少有关法规之间的矛盾。
(三)谨慎性原则的应用。主要有两个方面:
1、对于可抵减暂时性差额,是否应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企业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由于确认了一系列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通过备抵计价账务对其进行调整。
(四)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以前会计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偏好和能力进行方法的选择,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其核算程序最为复杂。也使得会计信息变得更加难以理解。无疑对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所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无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在实务运用上都是复杂的,能否用好这个方法,取决于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企业的管理水平。在实务中常常有这样的困惑会计人员花大力气学习了会计准则,参加了各式各样的培训班,但实际操作并不好,不能真正把会计准则用起来,很多会计人员只能把学到的会计准则用于应付各种考试,停留在纸上谈兵的层面,在实际工作中却还是停留在过去,没有提高。究其原因,当然是理论没能联系实际。在会计实务工作中,为什么会出现理论和实践的脱节,笔者认为,关键在于企业平时的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没做好。日常会计工作不仅仅是做凭证、登记账薄、编制报表,要在平时工作中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台账的管理、辅助账表的填列、对账核实等等,没有这些扎实的基础性工作,会计信息质量就难以保证。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发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2006.2.15
2、于晓镭 徐兴恩 《新企业会计准则-实用手册》机械 工业 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
3、唐巍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财会 学习 》2006年8月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