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我国第一支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成立以来,我国开放式基金反震异常迅猛,其数量、质量、规模等都快速增长,并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基金产品的创新开拓了广阔的空间。当前,我国基金管理水平也有较大提高,并初步建立起相对完整的监管体系。但由于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开放式基金再其自身管理和外部条件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开放式基金随时可以申购赎回的特性决定了它在运作过程中必然要面临较大的巨额赎回风险,最终导致流动性风险爆发。而流动性风险是开放式基金运作过程中诸多风险的集中表现,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随时都可能引发巨额的流动性风险,它已成为我国开放式基金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由于中国的证券市场完善导致市场的系统性风险较大,并且相应的对冲工具发展不够成熟。本文通过对开放式基金风险的形成原因进行解析,深入挖掘潜在的风险因素,寻找相应的风险对策,使投资者能对投资风险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和认知,避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损。
【关键字】: 开放式基金 风险 防范
【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了WTO后,在金融市场一体化、自由化的驱动下,我国开放式基金必将和国际接轨,执行国际风险管理的标准。虽然现阶段我国的金融风险还主要以信贷风险为主,但我国金融市场作为一个发展中的新兴市场,市场风险必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渐加大,市场风险的增加对风险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放式基金概述
(一)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史
从开放式基金最早的起源史来看,基金产生于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一般均已1868年英国所谓的“投资信托”的观念传到美国,1924年美国麻州金融服务公司发行的MIT基金被视为先进开放式基金的始祖,运作的形态已有现今的雏形。
从基金发展的历史来看,开放式基金大体经过了四个发展阶段:
1.产生阶段:自1868年第一家公从投资基金外国和殖民地信托(the Foreign and Colonial Government Trust)在英国成立到1924年美国波士顿成立世界上第一支公司型开放式基金——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为止。
2.初级发展阶段:从1924年到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的颁布。
3.稳步成长阶段:从1940年到20世纪80年代。
4.迅速发展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全球基金得到迅速发展。
投资基金的全盛时期是在1868年之后,苏格兰人--富来明,被认为是投资信托的先驱。他经过实地的考察后,认为美国铁路建设急需大量的资金,于是,1873年在投资基金的发祥地――丹地市,第一家专业管理基金的组织苏格兰美洲信托成立。19世纪后期的英国法律为集合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到1875年,已经有18个与海外和殖民地信托类似的信托产生,信托实收资本总额超过650万英镑。这些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投资信托与封闭基金类似,总体上注重为投资人创造收入。1879年《英国股份有限公司法》发布,从此投资基金从契约型进入股份有限公司专业管理时代,这也是基金发展史上的一次大飞跃。这种公司型基金取消了一些条款,比如对投资人支付实现确定股利等。投资证券及各类金融产品是它最大也是唯一的经营活动。其运作体制有一些企业化的味道,信托的意义已不复存在。
从1870年起的60年时间内,英国共有200多个投资基金公司在全国各地成立。1931年,英国出现了世界上第一支以净资产值向投资人买回基金单位的投资基金,它成为现代投资信托基金的里程碑。
1943年,英国成立了海外信托契约组织,该基金除规定基金公司以净资产价值赎回基金单位外,还在信托契约中明确了灵活的投资组合方式,标志着英国现代证券投资基金的开端。
开放式基金在四十年代和五十年代在美国得到普及,1940年开放式基金数目只有80个,全部资产仅不到8亿美金,到了1960年,已经增加到160只,基金资产超过170亿美金。
开放式基金在近几年由于计算机网络的发展申赎方便快捷,发展势头迅猛,在基金中有超过80%是开放式基金。
(二)我国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与现状
开放式基金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最流行和成熟的投资工具,但是在中国还是一个新兴的投资项目。
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发别发起设立了两只规模均为20亿元的封闭式基金,由此拉开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的序幕。在封闭式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2001年9月,我国第一支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诞生,使我国基金业发展实现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的历史性跨越。此后,开放式基金逐渐取代封闭式基金市场发展的方向。2003年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数量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的数量,2004年开放式基金的资产规模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的资产规模,其后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发展的主流,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为基金产品的创新开辟了新的天地。截止2011年年末,我国的基金数量达到了914支,其中,开放式基金的数量达到了857支,(包括ETF/QDII),开放式基金数量占基金总数量的比例达到了93.8%。截止2011年年末,我国基金资产净值为2.19万亿元,其中,开放式基金的资产净值2.1万亿元,占全部基金资产净值的95.9%。随着我国市场基金的深化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开放式基金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投资工具,在我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开放式基金的质量和品种也越来越得到有利的提高。
二、开放式基金的特点
(一)定义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再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赎回的一种基金动作方式。
(二)与封闭式基金相比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1.购买方式:
(1)由基金公司直销
(2)由基金公司的代理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营业部等)代销
(3)通过基金公司的网站在网上进行申购和赎回
2.基金的投资期限:
与封闭式基金相比,开放式基金一般没有投资期限
3.基金的投资规模
开放式基金规模不固定,投资者可以随时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基金份额会随之增加或减少。
4.基金的交易场所
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代理人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完成。
5.投资策略
由于开放式基金可以随时申购赎回,所以管理人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以便投资者随时赎回,而不能尽数的用于长期投资,所以一般投资于变现能力较强的产品。
6.价格决定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每日公布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加减一定的手续费计算,能一目了然地反映其投资价值。
(三)开放式基金的优势
1.市场选择性强
如果某支基金业绩优良,服务完善,投资人就会积极购买,从而使基金资产增加,反之如果基金经营不善,服务水平低下,投资人通过赎回基金的方式撤出资金,导致基金资产规模减少。由于无论规模大小的基金整体运营成本基本相同,使得大规模的基金业绩更好,愿意买它的人更多,规模也就更大。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对基金管理人形成了直接的激烈约束机制和经营压力,充分体现良好的市场选择。
2.流动性好
基金管理公司必须保持基金资产充分的流动性,以应付可能出现的赎回,而不会集中持有大量难以变现的资产,减少了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在投资人急需变现时,可以随时向基金公司申请,赎回基金单位。
3.透明度高
除履行必备的信息披露外,开放式基金一般每日公布基金资产净值,随时准确的体现出基金管理人在市场上运作、驾驭资金的能力。基金公司为了扩大规模和稳定客户,必然要努力做好投资工作,提供更多的咨询服务;基金经理也将利用更多的机会向投资人宣传其管理基金的投资理念和运作手段,以求得投资人的认同和支持,从而提高了基金管理的透明度。
4.便于投资
投资人可在基金公司的直销部门和银行、证券交易所等各代销场所认购、申购、赎回基金,十分便利。开放式基金灵活地购买和退出机制又促使基金管理人更加注重诚信和服务,这样的结果将会给投资人更多的便利和实惠。
三、开放式基金的风险分类及成因
开放式基金虽然有专家理财、分散风险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开放式基金毫无风险。开放式基金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是指基金资产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因而不能应付可能出现的投资者赎回需求的风险,开放式基金的最大特点就是自由申购和赎回的市场运行机制,这也是其产生流动性风险的根源,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一般有以下两方面的直接原因:
1.内部原因
一般情况而言,基金管理人必须从所募集的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现金用来屏蔽投资者随时可能提出的赎回要求所带来的风险,但是在实际的经营中,基金管理人事前很难准确地了解投资者赎回要求的规模和时间分布,因此,日常的管理中只能通过一些技术来进行预测,从而作出流动性准备。一旦投资者赎回要求超过基金管理人事前的流动性准备时,一部分投资者的赎回要求就不能及时实现,这样就引发了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可以看出这样的风险对于开放式基金来说是一种相对偶然性的状态,这种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一般不会对基金本身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因为这样的赎回动力并不是来自市场的价格冲击,只是投资者缺乏流动性的偶然需要,投资者赎回要求没有进一步“自我加强”的内在动力,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很多办法来应对,所以一般比较容易解决。
2.外部原因
开放式基金的主要收益来源于证券投资,因此基金资产就必须面临来自证券市场的一切风险。当基金所投资证券产品的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时基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就会大幅缩水,导致基金净值的下降,从而引起投资者的不满。这种情况下,一部分投资者就会选择“用脚投票”向基金管理人提出赎回要求,引发非预期性赎回要求,导致基金流动性风险的发生。在实际中,这种由于资产价格下降而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对基金本身的影响是比较严重的,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陷入“赎回循环”,即基金管理人为了应对投资者的赎回要求不得不被迫变现一部分证券,这样的抛售进一步又会增加证券价格下降的压力,证券价格的下降又会形成更多的赎回要求,被迫进行更大规模的抛售,如此循环,就像银行发生“挤兑”一样,此时投资者“羊群效应”就会出现,情况严重时可能导致基金的清盘。
(二)道德风险
开放式基金道德风险是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出对持有基金人利益有损害的行为。基金作为“聚众之财,专家管理”的投资方式,在信任方面是需要有一定的肯定。开放式基金募集基金后,有基金的管理人管理,托管人监督资金的正常投资运作。而基金的管理者与基金的托管人都是作为受托人,对基金投资人有依赖义务。正是由于托管的复杂关系,投资者与托管者有着信息不对称的因素,这将会导致出现“内部控制问题”,导致管理者和托管人有违背基金的募集宗旨,妨碍基金的健康发展,从而出现道德风险。
(三)系统性风险
基金投资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但由于股票、债券市场等存在固有的风险,开放式基金也难免出现亏损。如当开放式基金投资于股市时,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但受其自身业绩、所属行业的影响,更会受到政府经济政策、经济周期、利率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影响,从而使股票的价格表现出一种不确定性。特别是当基金所投资的市场出现突发事件时,无论是一般投资者还是基金管理公司,都可能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信息披露风险
开放式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基金的经营情况、投资组合以及各类财务报表等资料,以便提示投资者基金的投资风险,引导投资者做出相对应的决策,同时也有利于监管当局更好地实施基金监管。信息披露风险主要包括:信息披露时间的滞后、重大事件的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准确披露等风险。
四、开放式基金各项风险的防范措施
为了有效地规避和防范风险,应当通过发展多种避险工具以降低系统风险,完善交易机制控制流动风险,加强外部监管来降低道德风险,从而使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健康发展。
(一)控制流动性风险
开放式基金的特有机制设计和中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尤其是外在制度方面的缺陷,是导致开放式基金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要想更好地防范和规避流动性风险,就必须采取一些风险防范措施:
1.完善法律制度,创造开放式基金运行良好环境
中国目前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专门法规有《证券投资基金法》,但是很多涉及开放式基金操作的细节问题还不够完善,如对开放式基金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开放式基金的内部风险控制等问题所作的规定还不够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所以应尽快出台相关方面的法律,逐步建立起健全的基金法律体系,创造开放式基金运行的良好环境。
2.积极培育和引导机构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比例小使得开放式基金资金来源具有不稳定性,大多数的散户具有“羊群行为”特征,容易出现“跟风现象”,从而导致严重的流动性风险。因此应当积极培育机构投资者,并且引导和允许其投资开放式基金。在目前情况下可以吸引券商、保险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基金。特别是社会保障基金,使其与开放式基金建立良好的投资关系,使开放式基金成为社会保障基金的合适投资方式。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考虑购房基金、教育基金等居民长期储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推动开放式基金的发展。
3.建立做空机制
做空机制的建立对于我国培养机构投资者,给开放式基金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有重要作用。做空机制使得机构投资者多了一种投资工具和避险工具,机构投资者能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并且在市场下跌时仍能盈利。这将大大有利于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尤其为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在制度上有了保障。
4.证券投资组合的选择
流动性对基金所持有的证券组合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方面对持有相同现金支付的期限相匹配,应配合基金持有人持有期限的大致分布来安排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或者有稳定的可预期股息、利息流入;另一方面是证券本身流动性好,容易以最低成本变现。对于上述要求,在具体的管理中可将其量化为证券组合的流动性指标,并进行动态管理。
5.巨额赎回的限制
对开放式基金巨额赎回的规定是有助于开放式基金的流动性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基金持有人的权益,还能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在实践中,对投资者赎回现金加以限制,给管理者相对充裕的时间筹集赎现资金,降低因突发性大量变现给基金造成的巨额损失带来极大好处。在国际上,为保障开放式基金市场的稳定性,避免投资者过度赎回,许多新兴市场基金都不同程度地对基金赎回作了限制性规定。这些限制性规定主要有赎回费用的限制、赎回时间的限制、赎回数额的限制和延缓或暂停赎回的限制,甚至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对基金赎回给予豁免等。
总之,我们要积极借鉴学习成熟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技术,在理论上加大加深对开放式基金流动性、流动性风险的认识,在技术上应加强学习国外基金管理的成熟经验,并采用国际通行的数量化度量方法来加强流动性风险的管理。
(二)针对道德风险的防范措施
基金作为一种“受人之托,专家理财”的投资方式,是以信任为基础。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作为受托人,对基金投资人负有信赖义务。但由于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受到信息不对称因素影响,会出现“内部人”控制问题,导致违背基金宗旨,妨碍基金业务健康发展的道德风险的发生。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来防范道德风险。
1.提高基金管理人素质,提高投资理财水平
市场容纳基金量小,并非开放式基金就没了发展的空间。一方面不足带来的风险,应由另一方面来补给防范风险,而这一方面就是提高基金管理人素质和理财水平。一个基金管理人的素质高与低直接影响到基金的理性投资,基金经理人应不断增强自身的风险意识,不应义气用事,树立正确的价值投资理念。操作中应理性,这将有利于遏制市场操纵行为,减少乃至消除过度投资现象,保持市场的稳定性。抑制股市的大起大落,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稳健、高效、有序运行,从而充分发挥基金对股市的积极效应。在这瞬息万变的证券市场,要求基金经理人在平时的投资实践中需要接受市场的严峻考验,努力提高自身的市场应变能力,以达到从容应对来自于市场的各种挑战。
2. 增强基金的服务意识,提高市场营销能力
“客户至上”是营销的一大重要手段,对基金管理公司来讲,不应该只关注该投资者有多少的资产,而是要多跟客户交流,尽量留住客户。因为谁掌握了客户,就意味着掌握了市场和未来,就拥有了市场竞争的主动权,留住客户,和基金共同发展扩张。所以基金管理者应加强基金的营销管理, 向投资者阐述基金的投资理念、投资模式, 促使高流动性需求投资者向低流动性需求者转化, 树立长期投资理念。建议加强对开放式基金在资产变现性方面的信息披露要求, 以正确引导基金投资者,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提高市场营销能力。让基金管理公司在老客户的口碑基础上吸引更多新客户,再由此不断拓展业务,扩大市场占有率,全面提升竞争力,从而把基金发展成为具有较大竞争力的基金公司。
3.完善基金法律法规体系
纵观发达国家成功的基金运作经验无不是严格的法律做保障,健全开放式基金运作的法律体系,能够为基金防范风险提供法律指导。没有一部完善的《投资基金法》针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就不会受到限制,就会从主观上进行投资,从而把公司带进欲将爆发的高风险“火山口” ,投资者将会失去投资保障。尽快出台完善法律法规,是有效地运行开放式基金、化解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的方法。否则,基金黑幕,老鼠仓就会屡有报道发生。
(三)发展多种避险工具以降低系统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政府的不连续性,不稳定性和所谓市场消息等系统因素的干扰。一般而言,非系统风险可以通过投资结合来规避,而系统风险则是通过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来实现的。
1.选择对冲工具
对于开放式基金存在的系统风险,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工具来进行对冲,如选择期货和期权和约的交易来对冲开放式基金的系统风险,但开放式基金在用金融衍生工具来对冲的时候,除了存在对冲成本外,往往要以付出潜在的收益为代价。再者开放式基金可以划分出一些资金来做长期投资,长期投资是抵御系统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己经有了股票指数期货的交易,选择适当的时机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可以为开放式基金提供避开系统风险的途径。我国应在股指期货发展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发展其他金融期货和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为开放式基金在风险管理方面提供更好的选择。
2.预测灾害
有些不可避免的灾害,我们只能尽量预测,尽量减少灾害带来的风险,同时基金经理应该时时关注灾害有关的新闻,对有可能发生的灾害作明细的审查,防患于未然,尽量在灾害来临前减少基金的最大损失程度。
(四)信息披露风险
我国目前对开放式基金管理人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信息披露制度,特别是开放式基金的内部风险控制等问题所作的规定还不够健全,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杜绝开放式基金的违规经营,以及建立、建全良好的开放式基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要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强调开放式基金的信息披露义务,使其经营处于监管机构、行业组织以及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广泛目光范围内,则可遏制其违规操作的势头,促使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绩效。在中国当前的单边市场上,必须推出做空机制,以便利用做空机制来规避各种风险。引入做空机制不仅仅是投资人避险的工具,而且有利于刺激信息被充分披露,对促进整个市场的信息披露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做空机制对信息披露的刺激作用在轰动一时的“安然事件”有着充分的体现,做空机制不仅为进一步追踪安然内幕提供了激励,也加快了安然股价向其本应有的价值回归。
五、总结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独特的金融产品,能够提供专家理财等服务。从理论上讲,基金的多元化投资可以有效降低个别企业或者债种的风险,但是,如果整个市场处于下跌状态,包括各种有价证券的基金投资组合自然也难免遇难。成熟证券市场上的基金管理经验证明,面对市场风险,基金管理的基本原则就是把风险放在投资管理的首位。虽然目前我国每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都将风险防范放在投资管理的首位,并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及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但是,我国证券市场仍然不成熟,风险管理呈现出十足的“风险”性,同时基金自身的组织结构、运作手段及我国对证券投资基金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上的局限,导致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在风险管理上的缺陷,阻碍了我国证券基金的健康稳定发展。所以,我们要积极借鉴学习成熟资本市场的风险管理理念和风险管理技术,在理论上加大加深开放式基金各种性质及各类型风险的认识,在技术上应加强学习国外基金管理的成熟经验,并采用国际通行的数量化度量方法来加强开放式基金风险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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