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资本主义制度催生了现代税制,只有在现代税收制度下,国家征税、企业计税与缴税才需要借助企业会计的账簿记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纳税调整,才需要或者才有可能产生具有独立学科意义上的税务会计。因此,税务会计是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逐步确立而逐步独立的。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经济背景不同,其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也不相同,这就形成了不同的会计范式和模式。
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新的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会计的服务对象由过去主要为财政管理服务改变为既为国家财政服务,又为股东、债权人、潜在投资者及企业管理服务,企业处理会计事项的自主权扩大,会计处理方法灵活性增加。同时,所得税法也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因此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差异越来越大,原有的所得税会计模式不能适应新环境的需要,所得税会计独立成为必要。
[关键词] 会计模式 所得税 财务会计
一、所得税会计理论基础
所得税会计的定义迄今对税务会计问题的探讨中,中外理论界都很少单独对所得税会计进行定义,而是围绕“税务会计”定义进行了相当多的研究。但是,西方国家大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所以美国等国家的税务会计就是所得税会计。我国是实行所得税和流转税并列的双主体税种,我国学者普遍认为税务会计应包括各税种在内,但是增值税、营业税等税种的会计处理同普通费用的确认并无二致,只是会计分录的特殊处理,不是讨论的重点,可以说狭义的“税务会计”也即是“所得税会计”,“所得税会计”是税务会计中最主要的部分。因此,鉴于所得税会计在税务会计中的核心地位,及各种不同税务会计定义建立的基本思想,税务会计定义的各种观点完全可以作为研究所得税会计定义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