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1、为什么选择证券市场发展问题中的退市制度这个课题作为你的毕业论文?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答:首先证券市场退市制度问题是关系到股票市场能否健康发展、投资者的利益能否得到合理的保障问题,这个问题是目前比较敏感的问题,也是众多受害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同时,此类题目在本科论文中目前写的比较少,参考素材和案例比较多,比较容易成文。其次,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的问题,对于我不敢谈研究只是对此问题的一些个人的观点和学习探索。我认为如何建立有效的退市制度,是中国股票市场亟待与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只有这样建立制度化的退市制度,中国的股票市场才能够健康发展、投资者才能够放心大胆对有价值的股票进行中长期投资。之前的退市制度总是停留在纸上,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地方政府的利益,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买壳和卖壳保留上市公司的家数,可以通过资产置换继续“圈钱”。由于目前出现造假问题上市的公司不断爆出,为了回应投资者的质疑,转移投资者对造假上市公司给投资者造成的严重损失问题,因此陆续的开始实施强制退市措施,强制退市措施的实施,带有较浓的行政色彩。从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立案调查到上市公司为此长时间的停牌,停牌过程中监管机构宣布将采取强制退市安排,这种强制退市方式不是建立在制度上,而是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过程监管失职的脱责行为,也是对投资者不负责任的行为。其目的是试图通过分析各种退市案例,探索出造假的链条中哪些机构应该负哪些责任,如何严厉出打击“联合造假”的手段与适合于市场投资者对持有股票严重亏损的补偿机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2、还有哪些问题是你没有搞清楚的,在论文中论述的不够透彻?
答:没有搞清楚的问题还有一些。比如:1.目前上市公司发行股票最后一关是证监会的发审委员会,这些委员包含了政府官员、律师、会计师和券商等机构的专家,在上市公司报送的造假材料审核中,没有发现其财务造假,是否属于失职或不作为,如果是,证监会发审委员会的成员应该负哪些责任,如果有责任是否应该追究发审委成员的渎职罪,投资者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补偿?2.发行中介机构中,会计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属于无限责任公司,对于帮助造假的从罪者之一,在强制退市后对投资者补偿中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如何进行赔偿?。这些问题属于法律范畴,因此在本文中没有过多的涉及。
问题3、论文虽未论及,但你认为在证券市场中还应当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答:由于中国证券市场发展过快,市场制度建设滞后,行政色彩始终较浓,市场机制没有有效实施,我认为还存在着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信息披露的时效性与处罚机制;大股东股权和表决权私下质押给其它机构,形成变相倒卖上市公司壳问题等都是现实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证券市场健康发展都会形成阻碍。
问题4、你认为你论文的创新之处和不足之处有哪些?
答:我认为创新之处是针对强制退市机制,指出了制度缺陷和提出了建立退市制度的补偿机制。不足之处是理论基础不足,没有明确提出强制退市后如何对投资者的系统性补偿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