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及表现
二、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
三、建立商业银行风险处置体系
内 容 摘 要
随着商业银行改革的不断深入,内部管理的不断加强,如何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风险,已经成为我们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本文依据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及经营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结合我国银行业内外部环境,同时借鉴欧洲银行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对如何有效管理、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做了初步的探讨。
论商业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及其控制
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由于相关的各种不确定性,而在决策和经营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决定了任何一个经济主体在其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风险问题,而商业银行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与生俱来就规定了其风险的本质,与其说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更不如说是为了获得利润而经营风险的组织。所以风险和利润对银行来讲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同为一体,过分强调哪一方都会给银行的发展带来阻碍,只有充分掌握风险在银行经营中的特点,将风险经营、管理与防范结合起来,在硬币的两面之间寻找有效的平衡,才能收到利润增长与风险防范的最佳效果,才可以在风险与利润的动态错位中谋求长远的发展。
一、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风险及表现 所谓风险就是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商业银行从事的业务是承担风险的业务,其运营受多种变数的影响,如:高负债经营,对存款的依赖性大;贷款等债权分布于多个经济领域,不确定性高;与负债相比,资产的期限较长等等,这些特点决定商业银行在业务运营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高科技术的广泛应用,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又增加了新的风险,归纳起来,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市场风险。市场风险就是由于市场价格变动而使资产负债表内及表外头寸遭受损失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一是利率风险;二是汇率风险;三是商品价格变动的风险。从商业银行经营的业务看,汇率风险主要是外汇买卖风险、交易结算风险等。汇率风险来源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变动频繁,它将直接影响外汇资产及负债的市场价值的稳定性,使拥有大量外汇资产和经营外汇业务的国有商银行面临高汇率风险。而商业银行大量的抵押品,如房屋、厂房面临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目前商业银行大量资产及信贷抵押也主要集中于地产等不动产,而房地产极易受到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可以说,我国商业银行的地产授信业务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现阶段我国实行由人民银行统一制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利率市场风险并不明显,但加入WTO后,我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将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国有商业银行利率风险将加大。主要表现为:第一,资产、负债价值不对称风险。商业银行在缺乏管理利率风险的意识和经验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某一时期内银行需要重新调整利率的资产与需要重新调整利率的负债数量不匹配,即出现利率敏感性缺口时,银行再吸收存款或贷款所承受的利率风险。第二,控制风险。利率的变动风险将要求银行能够准确地识别高、低风险贷款人,并且比较准确地测算出每类贷款的损失概率。银行如果不能对其进行有效地控制,就有可能因控制能力不强形成对利率的控制风险。第三,利率结构风险。主要是存贷款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或短期存贷款与长期存贷款利率波动幅度不一致造成的。第四,道德风险。利率开放后,商业银行可能会不顾项目本身的风险,去获取最大利润;客户将选择能够提供更高回报的金融机构,而不去考虑存款风险,结果会出现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被双双推高的逆向选择行为。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即债务人不能按期偿还债务,从而使银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的产生,主要取决于银行的授信业务:而授信业务的风险主要取决于授信对象的信用状况:而国有商业银行的授信对象主要是国有企业。由于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主体的模糊,导致了恶意拖延贷款的失信现象屡有发生。当然除了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主体的隶属问题上存在共同性而引发信用风险外,整个社会信用状况的低下,也是引发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因素之一。一个不讲信用的社会,是很难杜绝信用链条中断现象的发生。因此国有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防范,不仅要考虑到产权制度根源的存在,而且还要更多地关注整个社会信用状况的良性构建。
3、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产由于不能及时变现,而没有足够的资金履行到期或可能到期债务的风险。在缺乏对流动资产组合、资金来源性质、分散程度、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等科学预测情况下,商业银行不能维持足够的流动资金,从而影响其盈利能力,在极端的情况下,还会造成银行的清偿问题。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由于存在国家信用的保证,其流动性风险还没有显现,但潜在的风险日益加大。表现在:第一,高比例的不良资产率和大量的企业欠息占用了大量资金,据统计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平均为25%左右,致使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减弱,资产流动性比例仍呈逐年下降趋势。第二,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足6%,低于8%的国际最低标准。资产增长速度大大高于资本的增长速度,资本充足率仍将下降。第三,国有商业银行盈利水平低,中间业务虽然有较大发展,但中间业务收入水平远远低于国外先进银行,中间业务还没有真正成为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业务。同时需大量核销不良贷款,削弱了资本积累。第四,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导致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狭窄,国有企业对信贷资金钢性依赖,使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进入与退出面临极大困难,资金流动缓慢。 4、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商业银行由于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者运行失当,以及因为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最大的操作风险在于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的失效。其表现为:第一,在内控管理体制方面,内部控制建设要求的超前性和紧迫性暴露出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和内控机构的局限性。虽然近几年商业银行实行了统一法人,授权经营的管理模式,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商业银行从总行行长到基层管理人员均是授权经营,存在所有者缺位问题,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内部控制制定者也是被控制者,运行的有效性受到控制。第二,在管理与发展的关系方面,随着业务经营从低效粗放缓慢运行向快速健康良性发展转变的同时,对管理的研究落后于对发展的研究,影响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实施。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一些基层管理人员往往是被动管理,在“出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出现问题—再解决问题”过程中低层次循环,管理人员思维跟不上违规、作案人员的思维,主动性不够,导致违规违章问题履查履犯。从基层行用人来看,偏重于选用攻关能力性的人,而忽视日常的管理,存在经营指标硬性考核与管理指标软性考核的不平衡现象。第三,在客户服务方面,逐步从过去以专业部门为主的专业化服务向以客户经营为主的综合化服务转变,在更大程度上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日益暴露出内控的漏洞。一是缺乏有效制约,一些客户经理与客户单线联系,具有灵活性、流动性和独立性,缺少制约和透明度。二是客户经理的身份具有双重性,一方面作为银行代表推销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又充当客户理财人,双重身份具有很多风险。三是一些分支机构重指标任务完成,轻内控管理要求,其短期行为与银行长期利益冲突。第四,在系统建设方面,前台程序快速升级与内控软件开发滞后并存。内控控制功能尚不完善。科技进步为商业银行提供了更高水平的业务和管理水平台,但系统内控功能上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电子银行系统缺少流程跟踪监控,一旦发生纠纷难以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给银行资金安全留下隐患。二是综合业务系统控制能力强与人的控制意识弱并存。综合业务系统开发,方便了客户,但在银行的实际工作中,熟悉单项业务的人多,具有综合业务素质的人少,熟悉传统业务的人多。了解新业务的人少,给业务操作带来风险。三是批量代理业务控制存在薄弱之处,由于单人操作易发生票据错发现象,存在潜在风险。四是记录载体的无纸化,致使内控检查的实时性和稽核检查的实时性及完整性减弱。此外,操作失误还可能导致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失效或其他灾难性事件。 5、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是由于合同无法履行,法律诉讼或不利判决等对银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商业银行承受的法律风险包括法律资格风险、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风险、法律条文风险、司法管辖权风险等。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文件,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同预计情况相比将承受更大的风险。同时法律风险还体现在现有法律可能无法解决与银行有关的法律问题或影响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法律发生变化,在开拓新业务时或交易对象的法律权力未能界定时,银行尤其容易发生法律风险。如,由于不懂法律或没有法律人员参与,抵押品未按有关规定在有关部门登记、贷款延期未在主管部门办理手续、抵押登记超过诉讼时效等,都使银行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二、商业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对策
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金融风险有其自身的特性。体制因素和市场内在性因素是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两个特性,而体制因素是我国金融风险的特性,所以防范和化解我国金融风险即要符合国情,又要遵循国际惯例,防止发生新的风险。
(一)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理念和风险控制文化 从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现状及其所处的客观与微观经济环境出发,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理念和企业文化,是完善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制,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前提。
1、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中心理念---对整个机构内各层次的业务单位,各个种类的风险通盘管理。具体包括:一是在任何风险规避方案中,最重要的工具是经验、判断和不断的沟通;如:对潜在风险的客户,要提前做好预防贷款风险措施,认真核查担保的有效性,完善担保手续,提高担保能力。对潜在风险大的客户,通过只收不贷、多收少贷或及时退出融资。二是必须不断地在商业银行内部强化纪律和风险意识;三是所有职员都清楚在银行资本运营中哪些该做,哪些不可以做;四是风险管理必须考虑非预期事件,探索潜在的问题,检测不足之处,识别可能的损失;五是风险管理策略必须具备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六是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必须是减少难以承受的损失的可能性。
2、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文化。包括:一是形成一种风险控制的文化氛围,无论是决策层还是管理层,经常强调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使员工清楚认识风险控制重要性并付诸实施。二是形成一种风险防范的道德评价和职业环境。三是认识金融风险存在的客观然性和风险管理的持久性。金融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的伴生物,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是商业银行并重的两项基本业务。正如银行业务的运行是个循环往复的过程一样,风险管理也是一个永不停息的过程。四是及时发现风险并提前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作为最高管理决策层的主要工作之一。风险管理工作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取决于银行高层管理者的风险控制与管理能力、风险管理政策与手段、风险评功价方法以及风险接受标准等。
(二)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的组织构架 组织构架,即通过在商业银行业务运作体制上建立横向和纵向制约机制,来实现各种业务的科学决策,进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横向制约即强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部门的相对分离,建立相对独立的风险调查制约系统、风险审查制约系统、风险审批制约系统和风险检查制约系统,强化同一经营层次内各业务运作系统之间的制约关系。纵向制约即完善业务授权和转授权制度,强化非同一经营层次运作系统之间的制约关系,协调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的多层面控制关系。
1、“三权”分离的横向制约组织构架。内部控制遵循“责权分明、平衡制约、规章健全,运作有序”的原则,建立“风险控制权”、“制度制定权”,“业务操作权”三权分离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专职“风险控制权”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的策略,监测与全行资产负债有关的价值和风险,定期向最高决策机构以及其下属的审计和财务委员会汇报全行风险管理状况。专职“业务制度制定权”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政策和业务制度以及相应的管理策略和操作规程,以便在对各种各样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中,提供管理和业务方面的支持,并负责对以上制度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专职“业务操作权”的业务市场操作和审核部门明确分工,业务市场操作部门负责全行各项业务的事前调查和事后检查,跟踪管理;审查部门负责业务审查并出具相关报告,体现具体操作和审查分离的要求。
2、“多级经营、集中调控”的纵向制约组织构架。商业银行通过强化授权管理,完善授信管理制度,建立起综合授权与授信承诺相结合的“多级经营、集中管理”的组织体系。即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都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均是独立的核算单位,同时在体现集约化经营的前提下,在分支机构强调特色经营,总行和一级分行则集中相当比重的资源进行综合平衡,统一调度,合理地配置全行各项资源,对一些行业进行相对集中经营和服务,以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最优化。通过强化授权管理,完善授信管理制度,对分支机构经营业务的定位,流程,规模,权限等资源进行集中调控,可以即保证分支机构必要的决策自主权,又可以有效控制分支机构的经营风险。
三、建立商业银行风险处置体系 在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中,有些风险损失的发生是防范机制无法阻止的,如经济体制的改革,法律条文的修改,利率的调整,都可能给商业银行经营带来风险,因此,即使有严密的防范机制的保护,商业银行也必须有充分的准备面对风险损失的处置问题。
1、信用风险的处置,即不良贷款的处置。主要处置方法有:一是全力向借款人催讨。二是抓住国企改革中企业的重组,把握债权重组时机,并及时调整信贷进入与退出策略。三是拍卖借款人的偿债资产,也可通过接收借款人的有关资产压缩不良贷款。四是通过法律诉讼。这是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较为被动的方法,除非能确保胜诉后取得有效资产,否则不应轻易采取该策略,五是结合资本市场中证券市场的发展,探索证券化道路化解不良资产。具体可采用债权证券化,如将债权转化成股份或可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也可能过投资银行的业务探索,通过缩水,重新包装,参股等方式化解不良贷款,六是对不良贷款进行剥离、核销,减轻分支机构经营压力。
2、市场风险的处置。一是通过建立准备金制度进行运行,包括建立投资风险准备金,用于对付商业银行长期投资市场风险的补偿;建立同业拆借风险准备金用于补偿同业拆借的风险损失。二是科学制定利率风险操作程序,利率风险管理职能部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根据负债结构、期限、额度,以基准利率为“轴心”确定不同期限的资产利率、拆借利率及内部资金利率等,差别制定浮动范围及幅度。三是采用谨慎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将损失直接摊入成本自担风险,即对一些损失较小的市场损失及外币利率变动损失记入当期成本,减轻财务包袱;采用价格补偿机制,即事先将可预测的风险报酬打入价格之中,使一部分市场风险预先得到补偿。四是对抵押物定期评价和盘点,对有损失可能的抵押物,及时与借款人协商,增加抵押物或缩减借款额度,防范价格变动引起的贷款风险。
3、流动风险及其他风险的处置。为防止流动性风险,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必然达到8%以上,所以商业银行风险处置必须力争使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在两年内达到8%,在此基础上流动风险处置方式为:一是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补充机构,通过上市筹集资金,财政注入方式,发行长期金融债券,利润中留存积累,吸收国际金融机构或财团资本,适度吸引国际投资者加入等方式增加资本金;三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4、加快以《商业银行法》为核心的金融法规建设 法律风险具有较大的分散性,隐蔽性和社会性,法律风险防范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也十分重要。因而规避法律风险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建立法律风险内控机制,使全行员工熟悉法规关于银行方面的有关规定,注重业务操作与法律文件的一致性。二是在法律临界地坚持谨慎的原则,不打擦边球,以致埋下风险隐患。三是加快修订、制定新的更为详细的金融法规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引导商业银行的经营作为,保护商业银行的经营成果,提高商业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四是在业务创新中对新产品的定价和收费做出明确规定,测重于防范金融风险,防止在创新中出现新的法律风险。五是尽快修订《商业银行法》,这也是规避法律风险最重要也是最迫切的问题。主要是改进《商业银行法》的指导思想和目的,以鼓励商业银行加快业务创新和金融改革步伐。《商业银行法》将规范行为、加强监管、维护秩序放在了重要而突出的地位,强调了对商业银行的金融管制,与国际金融业放松管制,鼓励金融创新不一致,法律条文的正文中对商业银行的具体业务规定了诸多限制性条款,因而对某些不合时宜的条款进行修改,细化原有的过于粗糙的条款,及时补充新的规定,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以适宜并促进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减少法律风险。
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化解,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存在着方方面面的原因。这里不仅有体制风险,而且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外部竞争风险等,但是,我们必须透过表象,分清主次,抓住问题的根本。从体制风险的化解着手,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化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的制度根源。当然,要彻底地化解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还必须有其他的配套工作的配合。比如利率市场化、股份制改造、信用评级等。但是务必注意的是制度性根源的突破,才是最终化解国有商业经营风险的根本。
参考文献
1、桓贤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与控制[J].西安金融,2003(8).作者:李金声 (来源:《财经科学》2004年第3期)
2、高绵平,2000:我国国有商业银行风险防范问题研究,金融科学,第三期
3、牛志刚.男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控制研究[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2(3).
4、毛盛超.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及控制[z].中华财会网(://.jjxj.com.cn)
5、杨家才.中国银行业风险新表现及其防范[Z].国研网, ://drcnet.com
6、丁仲箎.中国城市金融,2004,第1期,第25页,第2期,第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