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 引言,指出研究背景、意义及论文的创新与特点……3-3页
第二章 对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及特征进行分析……………4-9页
第三章 剖析当前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10-15页
第四章 论述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的原则…………………16-17页
第五章 提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改进的设想………18-24页
第六章 结 语………………………………………………25-25页
内 容 摘 要
信贷是银行的主要资产,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合理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控制贷款风险的有效保障。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还不太成熟,信贷资产质量是长时间困扰我国商业银行的一个问题,这既有体制上的原因,也存在管理上的不到位。国有商业银行眼下占据着我国金融行业的大半部江山,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目前还存在很多缺陷,弱化了银行对贷款风险的控制。因此在后面的论文里,我将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要分析对象,深入剖析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问题所在和形成问题的原因,推而论之,从而提出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设想。
关键词: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引 言
不良贷款是长期困扰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一大痼疾,而究其原因是缺乏良好公司治理机制,产权虚置、不清晰造成的,内部机构设置不合理,业务流程、审批决策制度存在问题业是不良贷款产生的重要原因,现今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不断推行,上市步伐不断加快,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全部实现上市,在充分的市场竞争下,面对广大股东的利益和安全诉求,如何实现信用风险的防范和利益最大化两者并重显得尤为重要,贷款信用风险是全世界所有商业银行的最大风险,因此加强风险管控关乎银行的生存和发展,笔者在这一历史背景下,选择了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设计这一课题,在分析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原因以及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后,提出了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这种设计以产权改革为基础,以公司治理为原则,通过流程改革,提高贷款审批的科学性,以达到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目的。因此,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对于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提高贷款信用分先防范控制能力,具有现实的意义。
第二章 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概述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决定了其这种以让渡资金的使用权获取收益的经济行为的高风险性。因此,加强贷款风险的管理和防控是银行经营永恒的主题,充分认识贷款风险的特征和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加强贷款风险整个过程的控制,认真分析贷款风险产生的内因,对于商业银行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无疑是必要的。
第一节 贷款风险特征
贷款是商业银行的基本业务,它是以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按期偿还为本质特征的特殊价值运动。贷款风险是借款人不愿或者不能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给商业银行贷款本息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商业银行与借款主体之间以信任为基础的借贷关系隐含着不确定性;即风险存在着两种可能,一种是借款人故意违约有钱不还,另一种是主观虽有还款的意愿,但由于经济环境变化等带来的不确定性,借款人不能实现预期的经营目标,生产经营出现亏损,确实没有能力还款而产生的违约行为。这两种情况都可能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带来风险造成损失。
具体讲,贷款风险包括经济风险和道德风险。经济风险是指借款主体由于经营不善和缺乏约束机制等不适应外部经济情况的变化,导致资金使用无法实现预期的增值效果,甚至出现亏本的状况,造成到期无法归还银行贷款本息使商业银行贷款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道德风险是指借款人的素质操守存在问题有意向银行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或借款人有钱故意不还,使银行贷款造成损失的可能性。
贷款风险的特征是指贷款这种资金使用权的让渡构成商业银行资产风险可能产生损失的固有特性,基于这种特殊性,商业银行必须通过对贷款信用风险的认识、防范和控制,以最大限度地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
——隐蔽性特征;指贷款人由于受识别风险能力和水平的限制,无法及时发现借款人隐瞒的信息数据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而构成的对贷款到期安全收回的潜在威胁。
——滞后性特征;指商业银行对借款主体发放贷款或所办理的贷款业务,其信用风险的发生带有时滞性,即贷款以后风险通常并不立即显现,而要经过一个过程或者一定时间才会暴露出来。导致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因素除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外,主要是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借款人经营状况的好坏,而导致此情况出现时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一个累积的渐变的过程,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于借款人存在的风险的了解贷款人往往总是落后于借款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经营状况是时刻在发生变化,而贷款的贷后检查往往不可能经常进行和细致深入,因此,贷款风险的显现存在滞后性。
——复杂性特征;指影响贷款安全的原因极为复杂,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和操作上的原因,也有社会信用环境变化上的问题,贷款信用风险的产生往往是各种复杂因素交织在一起的结果。
——长期性特征;指商业银行经营是持续不断的,借款主体贷款安全收回后又会对另一借款主体发放贷款,这个时期的风险化解后,下一阶段贷款的风险又会出现。因此,只要商业银行在经营在发展,其风险必然会长期存在,商业银行面对的是长期防范和化解贷款信用风险的艰巨任务。
第二节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控制过程
贷款风险管理是指银行运用系统和规范的方法,对信贷管理活动中的各种贷款风险进行识别、衡量、预测和处理,防范和降低风险及损失,以获取最大的贷款收益的信贷调控行为,贷款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业务的核心,承受风险是银行业的核心特征,只要所承受的风险是合理的,是能够控制的,并且在银行资金实力和信贷能力允许的范围内,商业银行的经营就是成功的。贷款风险管理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建立有效的信贷管理体系,制定正确的贷款政策和科学的操作规程,提高贷款的质量,保持资产的流动性,能敏锐识别贷款过程中的预警信号,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管理防范和控制。
贷款风险管理是一个完整的控制过程,这个过程包括预先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
1、预先控制,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办法,制定信贷投向政策,核定客户信用等级和债务承受额,确定客户授信总量。
2、过程控制,包括按照授权有限的原则,制定授权方案,完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审机制,对各类超限授信业务进行审查。
3、事后控制,包括对授信风险管理政策,制度执行情况和授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对贷款管理,资产质量状况作出后评价,并以此相应调整授信政策和授权方案。
第三节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产生的因素分析
内部原因产生的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内部人员和机构的主观行为造成的风险。内部风险是由银行的自身行为产生的,如:
——商业银行信贷政策:贷款政策是银行为实现各自的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指导贷款业务的各项方针、规则的总称。贷款政策直接体现银行的经营目标和战略,有利于知道信贷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规,维持适当的授信标准,确保贷款质量,防范信贷风险;信贷政策是知道商业银行经营的重要指引,其宽松还是严格对贷款的信用风险有着重要的影响。
——制度约束:审批决策机制完善,程序严密,责任追究执行严格的商业银行,其产生的贷款信用风险相对小于内控制度松懈的商业银行。
——人员素质:指办理贷款业务的从业人员对贷款风险的控制能力、管理水平和个人的素质;显然人员素质低的商业银行比人员素质高、内控体系完善的商业银行较容易出现贷款的信用风险 。
——责任意识:责任感对一家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防范非常重要,如果每一位贷款业务人员都能处处为其银行利益着想,那么银行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考核制度:当商业银行基层行为了完成上级行下达的高于其承受能力范围内的利润指标和贷款新增指标时,亦会积极发展贷款客户,而相对忽视风险,所以如果考核机制缺乏科学性,更会助长风险的出现。
——贷款授权,由于基层行管理水平、人员素质、风险意识的局限,在控制贷款风险能力上,要比上级行低,因此,对基层行的贷款授权要与其实际能力相适应,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和银行制度要求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对基层行进行适当的授权是非常重要的。
——贷款决策评审机制:建立科学的贷款决策评审制度是有效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贷款控制能力的必要措施。如果商业银行缺乏这样的制度,贷款决策反程序操作,那么基于这样的做法所产生的贷款决策失误和造成的风险要比拥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评审制度的商业银行大。
外部原因产生的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客户的信息获取,手头掌握的客户的信用情况以及还款能力或意愿、国家政策、经营环境等外部因素发生的变化对银行的信贷资产产生的影响而导致的风险。
——社会信用环境:良好的信用环境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贷款的安全性就有更可靠地保证。
——法律环境:如果法律对契约关系和债权人利益保护不够,缺乏对欠款人的法律制裁的威胁力,司法审判存在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判决执行不力,对于这样的外部经营环境,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防范将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部队称:信息不对称是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外部表现。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商业银行信息搜集的难度和成本,是造成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银行信用关系当中,银行总是处于信息的劣势,而借款主体总是相对处于信息上的优势。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前,对自身的盈利水平,经营管理水平,战略远景等可能波动情况以及宏观因素如国家经济的政策,自然因素,政治原因对借款主体构成的影响拥有比银行更清楚的信息,它在向银行贷款时,为了获得贷款,具有掩盖自身存在缺点的动机。从而使得银行的贷款的实际风险比它所观察到和想象的要大。
借款人获得银行贷款后,同样存在借款主体贷款用途的信息不对称性,如借款主体获得贷款后可能会擅自将贷款挪作他用或者处于投机心理投向风险更大的项目,获取暴利,本身受益;当项目亏损时则赖账,把风险转嫁给银行,而这些行为又很难被银行所掌握,由此构成贷款风险。
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总是存在,而这种信息的不对称表现在贷款前和贷款后,使得银行资金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从而出现了贷款风险。
第三章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直接影响贷款信用风险的管理,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应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通过克服这些缺陷进行设计,我们分析这些缺陷的目的是为设计提供借鉴,避免这些缺陷影响银行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节 流程过长导致的贷款风险控制弱化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大多数为分支行制,所以在国有商业银行内部还存在着多级委托代理关系,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的每一层级既是委托人,又是代理,具体表现为下级作为代理人,而上级作为委托人,下级对上级负责,代表上级的利益,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是法人授权制度,各级分支机构在上级行的授权、转授权与再授权下行使相关代理权。由于委托代理链条过长,层层授权,层层代理,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信息严重不对称,造成信息传递的是失真、迟缓,影响了决策的正确性;抑或可能因信息的不对称,代理人隐匿不利于自己的信息,与管理者博弈,做出有损于出资人利益,而有利于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实行的“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分理处”体制,其弊端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管理链条拉长造成信息的多级传递和决策,容易导致由上至下或者由下至上的信息失真,导致管理效力逐级递减,风险责任与控制能力不对称。
第二,依权限逐级报批,一方面工作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导致决策迟缓,丧失市场机遇。
第三,层层转授权模式加大了总行的监督难度和层级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成本,容易成为自称道德风险的温床,价值分支机构自身拥有的特定利益目标,与地方政府的千丝万缕联系,弱化了总行经营目标的实现。
商业银行这种多级委托——代理关系,使得信息严重不对称和权责不对称;表现在贷款审批上的层层报批容易出现失真或者支行在执行总行的信贷政策上容易出现信息传递的迟缓,所以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必须对流程重新进行设计和再造,简化操作流程,以此加强贷款风险的有效管理。
第二节 注重短期激励,缺乏长期的激励机制
商业银行内部人利益最大化模式为:I=aP+bC+nN,其中I为内部人利益;a为内部人对利润的分享洗漱,P为净利润;b为成本侵蚀系数,C为成本;r是关系贷款的寻租系数,N为发放的关系贷款。当a=b,b=r=0是,内部人利益最大化和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目标一致;当a=0,b=r=o时,内部人利益与商业银行利润无关,在更多的状态下,a,b,r既不可能等于1,也不能完全等于0而是介于1与0之间,依据我国商业银行目前的公司治理结构现状,正处于最后一种状态。
商业银行拥有经营控制权,而激励机制扭曲和监督机制弱化,银行内部人在追求利于与效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必然导致贷款资源配置和经营效率下降以及信贷风险的加大。
内部人利益最大化的直接表现就是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短期化,贷款风险的滞后性特征则为短期化行为的危害提供了掩护,短期化是可以用长期激励办法加以克服的。经营行为短期化如不通过制度加以约束危害是极大的,因为,商业银行的经营者可能为了完成预期的经营利润目标,就会相对忽视风险而大量的发放贷款,对贷款未来的风险考虑较少,所以为了克服短期化行为,对贷款审批决策形成必要有线的约束和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进行长期的激励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节 审批流程长产生的效率低下和职责不清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流程呈现的特点是层次多、环节多,而工作效率不足,由于环节多,导致一笔贷款经受人员多,产生职责不清。而且容易出现重复劳动,效率低下,且不易明确责任。
第四节 贷款信用分先预警、评估制度不完善
贷款风险预警和评估制度是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制度,也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但现实中商业银行存在的是由于风险预警不及时,风险评估制度不健全,导致未能在风险产生前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给商业银行的贷款带来损失,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款信用风险预警不及时
贷款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防范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贷款人信用等级恶化时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重要前提,而不良贷款产生的早期预警信号主要有:①宏观经济出现衰退迹象。②行业经济状况恶化。③借款人偿债能力恶化。
但是由于对于这些影响贷款安全的信号,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体系对不良信贷资产进行早期预警,主要依靠的是信贷人员的责任心和经验对贷款安全性进行判断,难以及时和全面发现不良资产的早期预警信号,对银行信贷资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信用评级体系不健全,评级结果欠科学
对借款主体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是防范贷款信用风险的手段之一,通过信用等级的评定,分析借款主体的财务状况和借款主体债务承受能力,是贷款信用风险预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方法比较简单,由各商业银行自主评定,主观性较强,缺乏横向比较,与国际先进评级方法相比,缺乏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分析,难以测定不同信用等级贷款的违约率和清偿率。
三、贷款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数据严重缺乏
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管理起步较晚,缺少关于借款主体详尽完整的信息资料数据库,数据历史年度过短,加之我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经济结构和法律制度都在发生巨大变化,历史数据的可比性不强,建立定量模型困难很大,这种状况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信用风险的评估造成严重影响。
四.借款主体账务造假比较严重,导致评级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借款主体的信用状况
银行对贷款借款主体进行信用评级时,借款主体的财务数据是重要的参考资料,而对于经济社会中众多借款主体提供的财务报表,就很少有监管机构进行检查和监督,借款主体做假账,提供假报表的行为非常普遍,导致借款主体财务数据不准确、不全面、不完整、不可靠。严重影响了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和公平性。
五、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
贷前调查作为风险控制的关键环节,信贷人员做不出有深度的调查,对于借款主体提供的报表数据轻易采信和运用;贷时审查材料不认真,发现有疑问时缺乏责任心不加以核实,给决策审批者提供错误的依据,这种情况在实际的贷款工作中较为普遍,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信贷员一旦贷款办理后,缺乏对贷款主题的后续管理、跟踪和贷款资金用途的监控,贷后管理仅限于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不能真实反映借款主体的实际情况,造成贷款风险预警机制失灵。
第五节 缺乏科学的贷款评审决策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我国商业银行贷款评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存在的问题
贷款风险评审委员会是提高决策水平,防范贷款信用分先的重要制度之一,但存在以下问题
1、评审会成员大多数都是部门的主管,日常事务繁忙,贷款评审仅是兼职工作,难以集中精力对贷款进行评审,评审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2、对评审委员评审项目的失误应承担的责任,无明确具体界定,所以评审项目时容易出现两种倾向:要么卡得很严,轻易否决,要么做出轻率决定,埋下风险隐患。
3、对贷款的评审缺少行业专家的意见,由于评审委员知识结构带有较大的局限性,对行业的了解较少,专业知识比较有限,因此,在评判贷款项目时,多凭主观判断。
4、评审委员都是由同级的行长制定,其意见和观点很难独立,容易受到干预。
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难以落实
我国商业银行的一笔贷款的发放须经历贷款的申请、贷款的审查、尽职调查、风险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审核、问责审批等诸多环节和程序。且由于银行贷款可能产生的损失不能通过事前的程序、制度设计来规范,产生不良贷款的成因是主、客观多种因素的混合物。前手和后手的责任划分也极其复杂,客观责任还是主观责任难以完全划分清楚,责任追究存在较大困难。
另外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缺乏清晰的权责制度和激励约束制度,激励不足约束过度时信贷人员会选择消极态度;而激励过分约束不足时,则容易选择放纵行为,同时,当贷款出现问题时,往往通过贷款风险评审委员会的集体负责制度来承担责任,结果是人人负责而又人人不负责,使得责任的追究无从下手,以致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之间单项选择。
第四章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设计的原则
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目的是未来加强贷款的风险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贷款的安全和实现贷款的收益。而确定设计的原则是要求制度的制定、建立和完善,必须依据原则来进行,必须充分考虑商业银行经营的内在要求,把这些原则充分体现在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之中。
第一节 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原则
商业银行经营的风险是与生俱来的,对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是实现经营效益的前提。因此,必须根据贷款风险的特点设计管理制度,而制度的设计要体现其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及时性,对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在我国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同时,应根据我国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外部环境的情况,不能脱离国情,照搬外国的教条,要有选择的借鉴。体现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还包括对管理制度的设计应不留漏洞,而且行之有效,不能为了防范风险而过多设置程序,增加风管成本,这些都必须体现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之中。
第二节 注重效率的原则
效率是指在给定投入和技术的条件下,经济资源没有浪费或对经济资源作了能带来最大可能的满足程度的利用。因此,效率以为着成本的节约,资源的合理利用,因此在设计贷款风险管理制度是,要体现制度的合理性,达到资金分配合理,资金运用高效。
第三节 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并重的原则
贷款风险管理要同银行业务拓展想适应,好的制度和业务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有发展就有风险,但是发展又必须是在风险可控下的发展,没有发展的风险控制没有意义,而超过风险控制的发展也不能叫做发展,对制度设计,我们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应尽量寻找平衡,做到发展与风险并重。
第四节 树立客户第一的原则
客户是商业银行利润的来源,没有客户,一切都无从谈起,商业银行应从提高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从客户的需求出发,以客户为工作重心,服务流程的调整和管理制度的设计,都要以增加客户让渡价值,提高客户满意度为终极目标。牢固树立客户为本的经营理念,在设计风险管控制度是要考虑客户的需求,减少客户的成本,考虑客户的承受能力和经营特征。
第五节 贯彻责权利统一的原则
银行经营的是货币也是风险,有风险就必然有损失,有损失就有人要承担责任,而责任是权力运用的结果。因此,制度的设计必须围绕责权力来进行,赋予信贷审批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相应的权力,并要求权力人在行使权力时要承担相应责任,最大限度防止权力寻租和道德风险的产生,真正在制度设计中体现责权力的高度统一。
第五章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改进的设想
第一节 对国际同行的比较和思考
与国际同行相比,国内银行在贷款信用风险度量和管理有效性上存在很大差距。
国外银行以欧美银行为代表,贷款风险管理已统一纳入内部评级体系,实行统一的风险评价模型和管理模式,而贷款信用风险的管理与各种信用风险的管理相似,实施大致可分为战略、执行、操作等层次。董事会与总行高管层次属于战略层次,在欧美银行的风险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风险政策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属的专职风险管理机构,属于执行层次,主要负责设计、修正银行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颁布风险管理准则,制定内部评价模型,规划部门风险限额,审批限额豁免,监控风险暴露,以此使银行贷款风险在总量与结构上均与风险管理目标一致。信贷员工属于操作层次,都要求具有风险管理意识并制定明确的业务权限和制约机制。
欧美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控制链包括客户经理制、信用部、贷款复核部、审计部和贷审委员会。每个部门在风险控制中都不可或缺,欧美银行更加强调信贷部门和“贷款复核部”的相互独立性。
欧美银行对贷款信用风险进行科学管理,认为银行风险管理不仅涉及大量客户数据,而且涉及需求、预期等个人或组织行为、因此,仅仅采用模型对风险进行静态的量化计算是远远不够的。欧美跨国银行在风险管理过程中,除通过违约概率和损失率计算客户风险评级外,还对非预期事件进行考虑,探索潜在问题出现的可能,检测不足之处,协助识别可能的损失。就个人和组织行为而言,道德风险的概率分布通常难以通过模型量化。有鉴于此,欧美银行通常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对风险进行科学管理:一方面对个人和组织行为进行考虑,另一方面利用新的数据,不断调整模型参数,对风险进行动态管理。
综上所述,欧美银行对贷款风险从组织架构上建立的战略、执行和操作层面,设置各环节具有较强独立性的信用风险控制链,采用了科学的内部评价系统。
第二节 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方向
一、个人资格授权代替机构授权
我们前面提到的,我国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流程中存在的三个问题:一是审批流程过长导致决策判断的信息不对称;二是决策流程参与人员多,权责不明晰;三是评审成员缺乏专家制度的支持,这些问题的根源来自多年一成不变的机构授权制度。
机构授权管理使用于行政事务管理范畴。今年即便是政府机构授权的范围也不断调整。而银行的贷款决策是纯技术范畴,权限的大小是与有权决策人在贷款风险分析方面的经验经理、资质能力、风险偏好和体现的道德操守相关,与银行的行政长官,特别是各级行长的任免依据是不同的。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并没有要求该岗位必须掌握贷款信用风险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若该岗位用有审批权,贷款决策必然后受到完成利润目标的影响,若将贷款决策权与机构行政管理权分立,则可最大限度保证贷款风险分析和决策的独立性,所以,以个人资格授权替代机构授权,是改造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制度的第一步。
二、审批流程实行两级终审
两级终审,即营销人员在业务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后,将调查情况和有关资料直接送到有权专家审批关手中,由审批官组织其辅助审查队伍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做出决策。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按照机构管理设置各级审查审批流程,各级分行均设置了调查人、审查人、审批人,流程冗长,行动迟缓,权责混乱,流程经过人越多,各人重视程度就越弱,越不利于防范风险。
而两级终审可以改变这种现象,即便需要经过集体审查会议审议,也只需要提交一个会议,业务效率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
三、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模式
公司治理是一种机制或制度安排,通过这种机制安排,使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权、责、利均得到均衡,其核心是在法律、法规和管理的框架下,保证以股东为主体的利害相关者的利益为前提的一整套公司全力安排、责任分工和约束机制。
而对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建议我有如下几点:一是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进行创新,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按照股份制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者的全力和义务,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二是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层,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以及战略方针政策对银行的业务流程进行整合,按照董事会确定的信贷政策,激励机制实施贷款风险管理,并切实对董事会负责。三是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组织结构,首先是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和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职责和全力,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体系,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其次要确定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构成。第三是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功能,确保监事的独立性,以此增强对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曾有效监督。第四是尽可能减少政府对商业银行的外部干预,提高银行经营的自主性。
四、实行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激励制度
有效的激励机制是避免“内部人控制”的重要手段,缺乏对高层管理层必要的激励,势必会损害银行的长远理由,对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建立有线的激励机制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高级管理层作为银行的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则是个人报酬的扩大化和盈利资本的升值。借款主体为了谋求最大利润,应给予管理者足够的应得报酬而使其付出最大的努力。在激励方式上,除了要突破国有借款主体收入分配上的限制,提高被激励人员的收入标准外,应探讨对经理层人员的多元化的激励形式,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要做到短期效益和长期经营业绩的奖励相结合;在位时的待遇与退休后的待遇相结合;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对风险控制人员,以高于商业银行其他岗位人员工资的收入聘请他们,通过高收入激励其珍惜其岗位,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从物质上调动起积极性和增强高度的责任意识。
五、落实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对银行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责任追究同样式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激励与约束必须同时进行,缺少其中的一项对商业银行的金鹰管理和风险防范都是不利的,用过合理有线的制度约束能够促使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为商业银行的资产把好风险关口。因此,必须建立和完善银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制度,以形成对各级管理人员不负责任行为的制约,最大限度地防范贷款风险减少贷款损失。
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原因较为复杂,所以对于责任的追究要客观地分析原因,做到责任明确,目的是要起警示的作用,形成一种贷款责任文化,如果谁对商业银行的资产不负责任,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现实中,一旦一笔贷款发生损失,即使对当事人采取任何措施都已经是亡羊补牢,为时晚矣,因此最主要是防范在钱。因为对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的责任追究,在目前的情况下,还不能实行个人赔偿制度,因为一笔贷款数额巨大完全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可以承受的,所以,商业银行重要的还是建立和完善贷款风险防范机制,以各种内控制度的完善和强化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减少既造成商业银行贷款损失不可挽回而又要处理责任人的状况,这也是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重要措施。
六、健全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预警制度
贷款风险预警是商业银行一项日常必要的工作,通过这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以达到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的目的,这是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1、加强对贷款风险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告工作。贷款风险预警关键在于信贷员应及时搜集对贷款风险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然后对这些信息进行整理,发现危险信息及时上报。
2、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商业银行贷款风险防范和控制有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面临的贷款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但通过贷款风险预警的制度约束和规范管理是有效化解贷款风险的重要手段,贷款风险管理成功的关键在于早期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贷款风险涉及的各个层面、各个部门、环节工作进行细化和量化分解,界定责任,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另外,还必须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财务效益指标、发展能力指标和资产营运能力指标以及借款主体经营状况、市场竞争力、管理水平和发展前景的综合评价。
3、成立专门机构专司宏观信贷风险预警工作。商业银行应成立专门的机构认真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和中央银行的货币信贷政策的变化对其信贷资金安全的影响,以保证信贷资金的宏观投向符合银行资金运用的规律。通过研究国家宏观经济环境;通过对产业结构现状及未来预测信息的搜集分析、研究;通过同业竞争市场信息的了解掌握等等,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业务拓展打下基础,创造条件。
4、完善信息共享机制。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咨询登记系统为各商业银行获取信息提供了重要的渠道,从系统中可以了解借款主体贷款的信息,以便为贷款决策提供参考,这是银行间信息共享的方式之一,而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间的信息也应共享,避免出现一个贷款主体出现多比贷款的现象,增加贷款风险管控难度。
5、强化和健全贷款“三查”制度。贷前调查时贷款“三查”制度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防范贷款风险的第一道屏障。许多贷款产生风险造成损失,与第一手材料的质量有很大关系,如果获得信息在没有经过论证就变成贷前调查报告,这在第一关就埋下了风险隐患,所以认真做好贷前调查工作非常重要。贷款一旦审批发放后,移交至另外一个信贷员进行贷款用途的跟踪监测,可从中发现贷前调查中难以发现的问题,负责贷款使用监控的人员比较超脱,与借款主体不存在贷前调查时的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应把贷款发放与贷后管理收回分开,正常贷款审批时双线运作一样,贷后检查也应实行双线运作。加强贷后管理工作是做好贷款风险预警的重要环节,贷后管理也是保证借款主体正确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使用贷款资金的有效保障。
第六章 结 语
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根本业务,关系着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而发展必然就伴随着风险的产生,只要有发展,就会有风险。因此,在商业银行未来的发展长河里,风险不可能为零,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才能有效防范风险,同时促进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所以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制度的最基本原则就是防范风险和促进发展相辅相成,而且要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不断摸索,寻找到一套行之有效的、符合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盲目崇外,照搬外国的经验和制度,否则就会得不偿失。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部分跨国银行纷纷倒闭,可以看出,在不断变化的外界环境里,面对银行这一高风险行业,没有那一种风险管理制度是万能的,因此,我们在学习外国经验的同时,要不断求变、持续调整、长期坚持改革,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才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保存自己,不断取得胜利。
参 考 文 献
【1】《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章彰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商业银行最新发展趋势》郑先炳著,中国金融出版社。
【3】《有商业银行体制再造》熊渊洲著作,中国金融出版社。
【4】《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章彰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银行信贷风险与行业分析》赵庆森著,中国金融出版社。
【6】《商业银行改革制度安排与路径选择》黄湃、王桂堂著,经济科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