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信用卡的风险及防范
浅谈我国信用卡的风险及防范
信用卡从产生到如今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已经走过了大半个世纪。信用卡业务具有无担保循环信贷的产品特性、透支贷款实际发生的非计划性、无固定场所、授信个体多、单笔金额小等特点。其中,信用卡最核心价值和区别于其他银行产品的根本特征是提供小额循环消费信贷。一方面它不同于借记卡,借记卡是一种用于吸收存款、代理收付、支付结算的金融工具,属于传统金融工具的延伸,其业务本质是储蓄和支付结算;而标准意义上的信用卡(即贷记卡)作为复合型银行产品,是应用于日常费的个人无担保(无抵押)循环信贷。另一方面,与个人消费信贷、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个人贷款产品相比,信用卡贷款具有典型的无担保(或质押、抵押)和非计划性特征,银行根据持卡人的收入和信用状况为其核定信用额度,只有在客户持卡消费时贷款才实际发放出去。
一、信用卡的含义、特征
(一)信用卡的含义
信用卡是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是简单的信贷服务。由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依照用户的信用度与财力发给持卡人,持卡人持信用卡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待结帐日时再行还款。
(二)信用卡的特征
信用卡在我国银行中仍算是一项新兴业务,业界普遍存在着对其特殊性认识不够,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发展。首先,信用卡是一种典型的离柜业务,能与电子银行业务实现完美结合;其次,信用卡的产品属性也能满足他们的金融需求;更为重要的是,信用卡是一种不过分依赖柜台销售的金融产品,它不同于单一的信贷业务,其业务环节涉及到银行传统的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的各个领域,和银行传统业务之间存在本质差别,是银行最全面、最复杂、最集中的特殊业务。
信用卡市场特别是中国的信用卡市场充满了各式各样的信用卡宣传,例如:贷记卡、准贷记卡、标准信用卡等等。这些繁多的概念让众多卡友迷惑不已,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信用卡才是真正的信用卡,真正的信用卡必须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能够透支,就是说不需要往信用卡里存钱就能消费,这是信用卡最基本的特征,如果不能透支肯定就不是真正的信用卡。
2.具有免息还款期,使用信用卡消费后有一定时间的免息还款期,只要在这段时间向银行还上相应的消费的金额,银行就不收取利息。一般情况下免息还款期时间在50天左右。没有免息还款期的也一定不是真正的信用卡。
3.具有循环信用,循环信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你可以根据自己财务情况,在每月到期还款日前,自行决定还款金额的多少(一次换清还是分期还款)。如果你选择分期还款,当您偿还的金额等于或高于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但低于本期应还金额时,剩余延后还款的金额就是循环信用余额。
这样说起来还是比较拗口,举个例子吧:王女士信用卡帐单日是每个月12号,到期还款日是每个月的28号,银行会在每个月的12号邮寄给她上个消费周期(上个月的13号到这个月的12号)的交易情况,比如上个交易周期王女士消费了人民币一万元,那么王女士的“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一万元,“最低还款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如果王女士手头比较宽松,那么她在到期28号之前还清了人民币一万元,那么就没有循环信用的问题了,但是如果王女士手头比较紧,采用了分期还款的方式那么她就可以每月还一千,那剩下延后还款的九千就是循环信月。说来说去就是一句话,信用卡可以采用最低还款方式分期还款,这样还款的时候只需要为未还款部分支付利息。
二、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现状
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已经由分散经营、无序竞争逐步走向联网联合的新阶段。总体上说,我国信用卡业务呈现出发卡数量多,速度快,但持卡消费额占社会零售总额的比例低,交易次数、交易额少,特约商户普及率低等特点。
信用卡产业可以分为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我国的信用卡产业兼具有引入期、成长期和成熟期的部分特征。从全国情况来看,特别在农村和许多小城镇,当前我国信用卡产业在总体上刚刚处于引入期,处于唤醒和了解信用卡产品概念的阶段。但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总的来看开始进入成长期,在这些城市,随着大众市场对信用卡的接纳,持卡人已从过去的少数高端客户往普通人发展,销售加快;更多的发卡机构开始进入信用卡产业,竞争加剧。从市场结构来看,目前尚未形成一个清晰的高中端市场的划分,也尚未形成一个基于不同持卡人的客户结构。目前几个领先银行在信用卡业务的不同领域中各有千秋,各自在一些单项业务上形成了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但是相互比较之下这些特色并不突出、优势并不稳固,更尚未有哪一家发卡银行已经取得了全面的综合优势。同时,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便是目前我国信用卡市场上借记卡仍占超过95%的比例,而且在贷记卡中准贷记卡仍占很大比例,所以真正意义上的贷记卡仍属少数,借贷消费更属少数,因此就目前而言信用卡在我国的发展潜力仍是巨大的。
根据力勤资讯最新发布的《中国商业银行信用卡市场研究与发展预测报告2010版(含信用卡风险研究)》截止到2010年5月底,国内信用卡发行银行和全国金融合作机构已达到41家,其中有17家银行的信用卡累计发行量超过了80万张的规模。五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发行了信用卡,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除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外均发行了信用卡,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都正在积极发卡或筹备发卡。外资银行中东亚银行已经于2008年12月23日推出其核心信用卡产品——东亚银联人民币信用卡,其也是内地首家发行人民币信用卡的外资法人银行。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商业银行信用卡市场研究与发展预测报告2010版(含信用卡风险研究)》截止到2010年5月底,国内信用卡发行银行和全国金融合作机构已达到41家,其中有17家银行的信用卡累计发行量超过了80万张的规模。五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全部发行了信用卡,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除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浙商银行外均发行了信用卡,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都正在积极发卡或筹备发卡。外资银行中东亚银行已经于2008年12月23日推出其核心信用卡产品——东亚银联人民币信用卡,其也是内地首家发行人民币信用卡的外资法人银行。
中国银行首先于一九八五年由珠海分行在广东发行了“中银卡”,随后又在全国发行了“长城卡”、“长城维萨卡”;中国工商银行于一九八七年在广州发行了“红棉卡”,之后又开始在全国发行“牡丹卡”、“牡丹万事达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一九九○年五月,在广州发行了“建行万事达卡”,后又开始在全国发行“龙卡”;交通银行一九九二年发行了“太平洋卡”;中国农业银行一九九三年发行了“金穗卡”,后来又发行了“金穗万事达卡”。到目前为止,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查统计司的最新统计,我国各类信用卡的发行种类已达二十多个,发行总量约为两千万张,个人持卡数约为一千二百万张,约占我国人口总数的1%,由此看来,信用卡在我国还有相当广阔的市场。
三、我国信用卡产业发展特点及其问题分析
(一)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特点及优势
自2006年起,我国兑现入世后的承诺开始逐渐全面放开金融业,包括利润空间巨大的信用卡产业,这便给了国际顶尖的外资银行大举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同时,国内各大商业银行也纷纷感到了压力,开始越来越重视信用卡这一块业务,并通过中国银联成立等机会迅速推广信用卡,利用其天时地利等优势网罗了一大批的忠实客户。国内商业银行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银联的迅速发展给客户提供了资金通存通兑的便利条件。
2.在各大银行的高度重视下,银行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在管理模式及用人制度等方面日趋合理,并逐渐与国际水平接轨。
3.国内银行拥有非常庞大的营业网点及雄厚的客户基础,这一点对于外资银行来说绝对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二)信用卡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1.信用机制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有待健全
信用卡业务可以定义为一种民事行为。在美国,个人信用制度有着严格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美国的信用管理相关的基本法律框架共包括16部法律,这些法律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和保护个人隐私方面。其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于规范、促进个人信用、消费信贷以及信用卡业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国内关于个人信用管理的法制建设几乎还是一片空白,政策体系也没有形成。《民法通则》、《合同法》、《刑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只是对信用卡业务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其具体的规定则主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1999年3月1日起实施)。但是,由于有关信用卡法律体系的不完整,新的银行卡条例还没有出台,在实际使用信用卡的过程中,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大大降低了消费者办卡用卡的积极性。
2.信用卡风险管理问题
由于我国信用卡业务起步较晚,发展时间较短,因而在科学管理尤其是风险管理这一方面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
(1)国内征信系统极不完善,信用外部数据极度匮乏。没有建立起较为完整的个人征信体系是目前我国发展信用卡业务的最大障碍。
(2)信用卡产品结构单一,客户细分不够。在我国大多数银行只将信用卡区分为一般客户和VIP客户两级。参数简单导致不能建立真正针对目标客户的信用等级所应采取的风险预警系统。
(3)国内发卡银行所自行构建信用卡的业务系统、信息系统大多尚处于基础建设阶段。因而,大都缺乏统计分析或商业智能系统,这就增加信用卡操作风险产生。在信用卡坏账、恶意透支发生之后,往往由于电子化手段发展滞后、止付名单传递速度慢,自动授权设备不完善,业务管理部门管理的漏洞、特约商户审单不严等原因,发卡银行损失很大。
(4)在我国各商业银行为了降低营运成本,纷纷将信用卡营销业务外包,这造成银行信用卡管理上的漏洞,而国内银行在信用卡发放中的各种不规范更加剧这一风险。那些专业化信用卡营销机构目前普遍采取较为激进的营销策略,为争夺有限的客户资源,他们往往放松风险控制,个别机构对客户信用程度没有进行充分审查,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能给予客户相当大数额的授信额度。
四、信用卡风险类型
1.信用风险
主要是指持卡人在申请到信用卡后,由于持卡人的经济状况的改变或社会发生变化造成的持卡人不能还款的风险。还有就是某些道德恶劣的蓄意透支而不还款的道德信用风险。
2.欺诈风险
包括蓄意欺诈、冒用他人信用卡风险和伪造涂改进行作案造成的风险。主要是伪造他人资料申请信用卡欺诈银行资金。例如,曾报道过的一则案例为,曾有一个团伙,在某国外银行先申请一张信用卡,然后利用先进的机器设备伪造多张信用卡分给多人在国内消费,这段时间申请人在国外居住,无回国记录而到对账日后和还款日前向银行提出本人在国外而不在国内无法在国内消费的理由拒绝还款,从而造成国外银行的资金损失。
3.特约商户风险
由于特约商户的操作人员没有按照规定核对持卡人的签名、身份证和银行的止付名单,造成某些不法人士由于签名不符拒绝还账,或者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从而造成的风险损失。例如,由于我国信用卡发展的较晚很多人不知道信用卡是没有密码的每次消费是核对签名确认的,曾经就发生过操作人员不知道信用卡是不设密码的,持卡人在没有签名的情况下消费成功,后由于没有签名,持卡人否认这笔业务,从而造成银行不必要的损失。好在我国现在大多数银行信用卡都设有密码,但招商银行现在和国际上银行一样消费不设密码以个人签名为准;特约商户内部人员利用制度上的漏洞与不法份子勾结作案,通过受理黑卡或假签购单来进行诈骗,套取银行资金。
4.利率、汇率风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预期利率水平和到期时的市场利率水平产生差异而形成损失的可能性。利率调高时,持卡人偿还透支利息的负担加重;利率调低时,发卡银行预期收益减少。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基本相似,汇率调高时,持卡人偿还透支外币的负担加重;汇率调低时,发卡银行预期收益减少。
五、信用卡风险管理及防范
(一)发卡前的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
1.风险回避
是发卡机构因发现从事某种经营活动可能带来风险损失,有意识地采取回避措施,放弃或拒绝某项业务。也就是说发卡机构在对从事该项业务可能因风险而引起地损失以及冒这种风险可获得的利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认为利益小于损失,则设法避免。比如申请者的资信不合格拒绝申请人的申卡要求。但是拒绝了此项业务等于放弃了从事该项业务带来的收益。然而对于银行来说现在信用卡业务的收益相对较高,采用风险回避虽然将风险拒之门外,同时也将收益拒之门外了,采用此法只是一时的权益之计。
2.严格把好资信审查程序
控制内部运作风险在现有条件下,合理安排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制定有效的信用策略,做到各个环节相互制约,从而可以有效控制内部运作风险。除了对现有发卡流程进行完善外,还要对不同情况的申请人采取不同的政策。对单位批量办卡的,手续可以适当简化,但一定要与单位签订明确双方的责任的协议书。对于零散的客户,手续不能简化,网点在受理办卡申请时,对申请人提供的房产证明、购房(贷款)合同、身份证件、大额存单等,在核实原件后一定保留其复印件。对于上门现场办卡的营销人员,对申请人详细资料的调查万万不能忽略,仅凭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和简单的联系地址、电话即办卡的风险隐患较大。一是不利于持卡人的紧急止付和挂失;二是不利于银行对透支的催收。
(二)发卡后的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
1.风险预防
是信用卡风险尚还没有发生之前,事前预防的一种手段。它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挂失止付风险管理。信用卡止付是在信用卡业务中因持卡人信用卡遗失、被盗、恶意透支以及违反信用卡章程等,由发卡行实施的,为保护持卡人及发卡行自身利益的行为。止付可以提高发卡行和持卡人的资金安全,有效降低信用卡风险。
(2)加强对特约商户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约网点的管理,经常检查、监督特约商户经营情况,对违反协议的有关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对已经发生的收回的伪卡、止付卡或冒用卡等现象及时进行追查,必要时可中止或取消特约商户受理信用卡的资格,对特约单位要加强培训指导,使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3)对持卡人用卡知识的指导 。在开展信用卡宣传与推广中,应正确宣传善意透支,不能过分强调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要大力宣传信用卡方便购物、消费及存取现金的特点,普及信用卡基本知识,逐步改变人们的传统观念。对持卡人还应宣传和讲解信用卡的使用方法,以改变部分持卡人的不良习惯。
(4)建立催收机构。对到期还款的持卡人进行定期的电话催收,或寄发催款单。对于多次催款或通过法律行为追回欠款的和没有追回欠款的持卡人,应进行消户处理,并将其名单列入“黑名单”对其下次任何申请都予以拒绝。
2.风险分散
(1)向担保人转移。发卡机构要求申卡人提供担保人或单位,并在签订协议的基础上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一旦持卡人不能偿还欠款,由担保人履行其还款义务。
(2)向持卡人转移。是要求持卡人在申卡时用自己的存单、有价证券等等资产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
(3)向保险机构转移。这种方式是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风险发生,银行可以把这种风险转嫁给保险机构,从而避免或减少其本身的损失。
3.提高民众的诚信意识
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建设,在道德方面通过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建设觉悟抑制信用卡犯罪,同时健全涉及信用卡业务的法律法规,保证信用卡业务的顺利开展。
4.建立客户个人资信管理体系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持卡人信用与银行信息具有不对称性。银行无法控制持卡人的行为,也不能随时了解持卡人财务状况的变化,从而使得这种不对称性存在。所以要通过运用数据挖掘技术,对收集到得数据进行分析建模、评价等,从而做出准确的判断。如果这个管理体系在业界联合建立,对于银行更为有力。
5.风险的补偿
指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为了弥补由于冒用、恶意透支等造成的呆、坏账损失,可根据有关规定,按一定比例提取呆账准备金和坏账准备金。对于经过风险转移仍不能追回的损失,可从风险准备金中冲减。这项措施采取的是风险接受策略,信用卡业务具有高风险性,不可避免会给发卡行带来一定的损失,因此,对于已经确认的呆、坏账应加大核销力度。
6.建立商户监控系统
对授权及收单操作进行监督,该系统监视对象包括大额交易、不正常交易、非正常交易、同一卡号的重复交易、高于平均收单量的不正常情况及同一卡号发生连续金额相同的若干笔交易等。然后通过人员调查持卡人是否有恶意透支的可能性,如果有应及时止付。
(三)信用卡交易中的风险防范
信用卡交易中的风险防范,主要通过特约商户和网点人员来进行防范。特约商户或网点经办人员在受理每张卡时都要仔细检验卡、验证、核对签名和辨认证件真伪。诈骗者的特征:神色有异常;购买贵重物品是不加考虑的,而且还不论颜色、尺码等;出示多张信用卡,并要求不超过授权额使用。对网点人员的要求是:先看卡后是否有签名,还要看卡片是否在有效期内,背后签名是否涂改等,然后再让持卡人进行签名。如果一旦对持卡人有所怀疑,又无足够证据能够扣卡时可采取的措施有:登记持卡人身份证号码,登记持卡人中文姓名,保留信用卡或尽量拖延时间,暗中通知单位保安人员监视持卡人及同行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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