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车损保额 7. 无赔折扣率
8. 附加险 8. 承保数量
9. 三责险 9. 行驶区域
10.保险期限 10.主驾驶人个人资料(年龄,性别)
11.使用性质 11.投保年度
12.报案电话 12.事故责任免赔率
13.绝对免赔额
14.车型系数
可以看出新版的费率中普遍引入了从人、从车,从地区等多方面的因素,制定差别化的费率结构,车险费率结构更加科学、合理,这一点应该参考了国外车险费率设定。新的费率的影响因素可以说是综合考虑了人,车两大因素,并且根据不同的情况,将风险的大小用费率的大小直接体现。这样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不再是胡子,眉毛一把抓,而是针对不同的投保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能够有的放矢的帮助被保险人控制风险。同时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也加强了对承保车辆风险的控制,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
费率的这种变化趋势其实有缘可循的。长期以来,国内保险产品定价基本上采用统一费率,对个体风险因素考虑较少,可以说车险更多针对车,不对人。多数车险只考虑车辆价格和使用性质两方面因素,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这种定价方式的不公正性日益凸现。由于投保个体本来就是千差万别,需求也多种多样,而统一费率却忽视了个体的风险因素。保险公司采用统一费率,有违保险依据风险定价的原则,某种意义上是对低风险者的歧视。另外由于车险服务产品自身的性质和特点,调整费率迫在眉睫,这样一方面能够和国际车险接轨,另外一方面能够提高本身国内车辆保险的费率的精算及核保技术、产品开发技术及统计资料的体系化采集等保险公司的基础动作的竞争力。
(一) 费率高低未体现其根本决定因素--即风险的高低
车险是属于财产保险的一种,其保险标的除了车这个物质财产以外,还有一部分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损害赔偿责任,车的修理,维护保养,车发生碰撞以后驾驶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等,另外还有一部分相当重要的是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车辆发生碰撞以后,应该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对于第三者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赔偿责任,当然所有的前提条件为这些损害赔偿责任仅仅限于可以估价的,可以用货币计价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属于车险的保险范围。因此车险的标的不仅和车有关,更和人有关系,而第三责任险更和法律法规有所联系。
实际上费率体现的便是特定标的所面临的约定风险所可能造成的损失,因此不同险种的费率肯定会有差异,而且不同标的(就是车)和不同的驾驶人的车损险费率也不一样,而在旧版的车险费率中其实并没有良好的体现着一原,风险并没有和费率直接挂钩,造成了高风险车辆承保和低风险车辆承保支付相同保险费用的局面。众所周知,保险费公平定价是以大数法则为基础的。随着同类被保险人数量的不断扩大,保险人可以将从大量被保险人处收集到的保险费,分摊到少数发生损失的被保险人。公平保费理论所体现的最大特点在于保证保险人作为组织者收取合理的保费、同时获得合理的利润。然而,这种定价模式仅考虑了保险人的有关情况,而忽视了保险需求者---被保险人的情况。保险人的需求千差万别,其面临的风险和风险发生的概率完全不同,而过去单一的保费制度,却将所有的内容归于一种,其实是违背根据风险定价的基本保险原则的。
(二)承保人自身的需求以及承受能力
车险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服务商品,其定价应同时考虑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车险商品服务的对象是未来的风险以及风险带来的损失,由于未来的损失的不确定性,被保险人愿意支付的价格就取决于其对未来风险的评价。显然,即便是对同一车险险种,不同的被保险人对其价值也会有不同的评价,从而愿意支付的价格不同,因此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进行保险额的制定。另外被保险人的不同需求也会造成费率的不同。
显然,放松费率管制,打破“统一费率”,车险费率的市场化定价已是必然的选择。但是,如此高的赔付率对传统的车险费率定价方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战。进行产品创新、费率定价创新是车险发展的惟一出路。
因此,面向市场、面向顾客的车险费率差异定价是车险定价的必然趋势,是车险费率定价创新的必经之路,它将引导车险产品摆脱高赔付率困扰,再次使车险成为保险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产品之一。
三、新车险的费率调整特点-费率的多样化,差异化
整个费率变化的本质特点就是对风险进行了细分,尽量使风险与保费相对应,从而回归费率厘定的本性,更加贴近真实风险水平,改革中风险较低的客户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其实就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以及风险特征和实际承受能力制定出不同的条款,打破了原来的单一条款体系。或者就是根据相同的条款,但是根据其不同的风险测算值,制定不同的费率。力求按照市场和客户不同需求,提供尽可能多的选择和量体裁衣式的产品,提供个性化服务。在价格体系上,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风险程度核收保费,使产品价格更加符合产品价值。
除此以外任何保险产品的目的除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以外,对于保险公司而言,是希望能够占有更多的消费者剩余为目的,使保险公司获取一定的利润。因此合理的根据需求差异细分市场,根据各市场特点对同一产品制定不同价格,或者对有微小差异的产品制定不同价格能够使保险公司获取收益的保障。根据需求弹性理论,需求弹性较大的被保险人群体,可以利用压缩附加利润,适当降低价格,吸引较多的这类潜在被保险人来购买保单,从而实现薄利多销策略;针对需求弹性较小的被保险人群体,应该提高附加利润,适当提高价格。使保险公司获利。
下面我们具体的从车损险和第三责任险以及附加险这两大方面通过新老车险的比较来具体分析一下费率的变化特点。
(一)车损险以及第三责任险有所创新
1.引入车型系数,并且对其进行了具体细分。以往平安保险公司在全国实行的是同一车型的统一系数标准。而新版车险则对于同一区域的不同车型或者不同区域的相同车型,制定了差异化的价格。从上海地区来看,一些市场俏销车型的车损险系数被提高了,如桑塔纳轿车由去年的0.9上升到了1.0,即去年该车型车损险能享受10%的优惠,而今只能按照费率的100%投保;捷达车也由0.9上升到0.98;宝来、奥迪、POLO、帕萨特等均被提高了系数。而一些赔付记录较好的车型则被降低了系数,如原来的奔驰、宝马系数是1.1,现在是1.05;切诺基的车损险系数也由1.0降到了0.98。
2.对绝对免赔额进行了细化。在平安保险公司旧版车险条款中,绝对免赔额只有500元和1万元两个档次。而新版条款则对绝对免赔额进行了细化,进一步细分为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5000元5个档次。就六座以下客车(10万元保额以下)来说,与免赔额相对应的系数分别是0.74、0.61、0.52、0.46和0.37。也就是说,如果在投保时选择了5000元的免赔额,则保险公司对于5000元以内的损失不负责赔偿,而客户所缴的车险保费也只有原保费的37%。这样对于被保险人来说,首先是保费比原来减少很多,另外如果遇到小型的事故,可自行进行维修养护,而不经过保险公司的理赔,可以获得下一年的一定保费优惠折扣,给与被保险人一定的实惠。 车险费率的市场化比较分析(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