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问题
问题一、
1、我国目前应如何贯彻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
答:税收国民待遇的实质是非歧视原则,又称税收无差别待遇。即一方面它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外国居民或产品所享受的税收待遇应不低于本国居民或本国产品;另一方面规定外国居民不能要求享受任何高于本国国民的税收待遇。联合国范本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范本的第二十四条的有关精神。第二十四条强调的是,缔约国一方的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享受的税收待遇要不低于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下的待遇。实际就是说,如果缔约国一方的企业到缔约国另一方去投资,那么,东道国提供给在本国投资的缔约另一方的跨国公司的税收待遇要不低于本国企业。而如果一个国家出于引资等需要,在某个阶段对外资企业给予优于本国企业的特别税收优惠,则并不算违背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应在税收方面继续完善和优化税收制度,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等税收政策,增强税收政策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为各类企业开展竞争创造更为公平的税收环境,全面贯彻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 。
2、试评我国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
答:我国当前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税收优惠是税收杠杆作用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手段,也是服务经济、发展经济的重要举措。简单地概括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就是向社会和纳税人传递一个信号:即国家支持发展什么,限制发展什么。故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对凡能促进生产发展、开源增收的事,都应给予积极支持,主动予以解决。这对国家来说,眼前虽然减少了部分财政收入,但能换得经济繁荣和税源茂盛,源远流长,最终仍会增加收入。
3、为什么说“流转税优惠更加实惠”?
答:流转税优惠其方式有“减税和免税”。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且全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减税免税可以为为三种基本形式:1、税基式减免;2、税率式减免;3、税额式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