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从现代企业团队管理角度看道家的“无为而治”思想。
(一)团队管理上应“有所为,有所不为。”
管理者在“小事”上有所不为,在“大事”上有所为。只有在“小事”上有所不为,才能在“大事”上有所作为。任何一个管理者,随时都会碰到两类事情:一类是事关全局和长远利益的大事,另一类是无关紧要的琐碎小事。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部门层次的增多,即使是精明能干、智慧超群的领导者,也无法事必躬亲、样样“有为”。因为企业领导者也是能力有限的“人”,而不是法力无边的“神”。所以,一个高层次的企业领导者应不拘泥小事,善于在小事上“无为”,而在大事上“有为”。什么是管理者的“大事”呢?毛泽东同志指出:“领导者的责任,归结起来,主要的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一切计划、决议、命令、指示等等,都属于‘出主意’一类。使这一切主意见之实行,必须团结干部,推动他们去做,属于‘用干部’一类。”
对现代团队管理来讲,一个高层次的领导者的“有为”,不应是直接指向目的活动,而应是直接指向被领导者的活动。对于企业领导者的最基本要求,应是他能够组织企业员工“为”什么,而不只是他个人能够“为”什么。他应成为料理大事的“导演”,而不是扮演具体角色的“演员”。具体地说,企业的高层次的领导者要正确处理“管向”(对企业发展方向的引导)与“管事”(对企业具体事物的管理)、“管总”(对企业全局的管理)与“管分”(对企业局部事务的管理)、“管帅”(厂长、经理、董事长)与“管将”(企业副职领导干部及中层干部)、“管兵”(普遍员工)的关系。只有正确处理好上述关系,才能确保领导集中精力抓好“大事”。好比一个高级军事指挥员,如果放弃制定作战计划、放弃组织战役和实施调兵遣将,而去参与肉搏式冲锋,那他就不是一位优秀的指挥员。因为他把作为一位高级指挥员的“有为”与“无为”的关系搞颠倒了。这样的领导者只能是一位事无巨细、忙忙碌碌的“事务员型”的领导,是一位头脑糊涂、事无成效的官僚主义者。很多初级的管理者,经常做一些“劳而无功”的傻事。上侵下权,把本应该下属做的事情自己大包大揽都给做完了,每天从早到晚都亲自料理大小事务,事事给助手做出榜样,累得精疲力竭,使部属无所事事,无所适从,一方面造成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使团队的力量无从发挥。
浙江万全红实业有限公司提出了“三心三靠”,即公司靠机制作保障,靠品牌求生存,靠创新求发展,把企业建在员工心里,把品牌建在顾客心里,把培养人才建在管理人员心里。通过这些提倡,使公司员工在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信用建设、生涯发展等方面,无形中形成了共识,尤其是对企业及其发展的认同方面成为员工心里的“道”。他们没有用硬性管理行为规范,对什么是职业道德等也没有明确规定及用奖惩制度等进行约束,但取得了实效。因此:作为领导者“抓全局”、“抓大事”的重要性,要认识到“领导人运用脑子比动用力气要重要得多”。
“无为而治”的企业上层领导者反对“在工作细节上耗大量时间”,在小事上“忙忙碌碌”,主张“一个企业,经理应始终设法保持对重大事情的研究、领导和检查的思维自由和必要的行动自由”。法国社会学家帕斯卡指出:“人类对于琐碎事物的敏感和对于最主要的事物的麻木,标志着一种不可思议的错误。”然而在现代企业团队管理中,这种“不可思议的错误”是屡见不鲜的。根据“大事有为小事无为”的管理原则,把那些过于拘泥小事的企业家分为五种类型,即:①身居领导岗位,却无法免除事务人,即职员气质的“事务员型”;②失去解决困难问题的热诚,为掩饰虚无感而热衷于开会、不干实事的“会议型”;③参加各种轻松愉快的迎来送往的礼仪活动,却偏不干本职工作的“礼仪型”;④没有政治或派系斗争,顿感无所事事,即处于虚脱状态的“政治斗争型”;⑤碰到人就老谈过去之辉煌腾达的“回顾型”。这是对那些只抓小事、不抓大事的无能管理者的真实写照。所以,高明的企业家善于“抓大事”,而昏庸的领导则喜于“管小事”。抓好“大事”则事事都得到治理,事半功倍;样样都管,而事事荒废,事倍功半。这就是“抓大事”与“抓小事”的辩证法。
(二)高层领导者在识贤、求贤上有所为,在用贤上则无所为。
一个高层的现代企业领导者,要想真正做到在“大事上有所为,在小事上有所不为”,就必须在使用干部上实行“君无为而臣有为”的管理方法。在中国古代,人们从历代治国成效经验中,早已认识到“君闲臣忙国必兴,君忙臣闲国必衰”的道理。所以,在管理之道上,黄老学派主张“君无为而臣有为”。《淮南子》作者指出:“上操约省之分,下效易为之功,是以君臣弥久而不相厌”。在《淮南子》作者看来,“以天下之大托于一人之才,譬若悬千钧之重于一木之枝”,是难以胜任的。正因为君主个人才智难以治天下,故君主必须“因臣资,用众能”,方可达到“无为”的目的。“国之所以存者,非以有法也,以有贤人也:其所以亡者,非以无法也,以无贤人也。”君子所以能够“无为”,是因为贤臣之“有为”。
只要君主能够思贤如渴,用人得当,即可达到“无为而治”。通过“任官得其人”而达到“无为而治”的境界,这就要求企业的最高领导者必须具备伯乐识马、刘备三顾茅庐、萧何月下追韩信的精神,并且在用人上对于贤臣必须高度信任,充分放权,做到“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充分调动与发挥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意识,而不是越俎代庖。在这里,有三种情况是值得注意的,一是由于不信任下属而包办下属工作;二是由于不了解下属而去干预下属工作;三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和指挥才能,而去干涉下属指挥。在企业团队管理中,这些错误做法,应力求避免。因为这些做法不但使企业领导者陷于杂乱无章的“小事”之中,而且还会压抑下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整个企业受到影响。 老子思想"无为而治"与现代企业团队管理(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