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访问中“不回避问题”的特点也让周弘印象深刻,“与欧洲人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意愿表现得很强烈、真诚”。周弘认为,习近平这次欧洲之旅,是中国整体外交中浓墨重彩的一笔,“欧洲外交这一笔画得非常漂亮、全面”,使中国整个外交布局更完整。
3. 案例启示
从3月22日至4月1日,从北京到阿姆斯特丹、海牙、里昂、巴黎、柏林、杜塞尔多夫、布鲁塞尔。11天,19615公里。习近平的日程表上,密密麻麻写着约90场活动。随着此行序幕拉开,中国新一届最高领导人在国际安全、中欧关系的画轴上将有的惊人大手笔,无不表现出中国这个在国际上举足轻重国家,正一步步走向巅峰!
(二)案例分析二——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
1. 案例背景
2014年3月1日21时20分左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昆明市昆明火车站发生的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组织策划的无差别砍杀事件。事件发生初期时媒体称之为“昆明火车站砍杀”,截至3月2日18时00分,已造成29死143伤,已有10名遇难者和多名受伤者名单被公布,名单还在持续更新中。
2014年3月1日晚上9时20分,昆明一伙歹徒持械冲进昆明火车站广场、售票厅,见人就砍,现场有人伤亡;歹徒手持刀具、统一着装;10多辆警车赶赴现场抓捕嫌疑人。随后车站派出所的民警出警处置。随后特警赶到,当场击毙4名暴徒、抓获1人。案件当晚,昆明警方就在现场拉开警戒线,从昆明火车站往外150米左右的主干道被封锁,对火车站内人员进行排查。公安、特警、消防、120等多方力量到达现场,警车数十辆、大批警力协助处理。
案件发生后,习近平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处置工作作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和有关部门同志连夜赶赴云南指导处置工作,看望受伤群众和遇难人员亲属。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工作。受伤群众救治、案件侦破等工作正抓紧进行中。
国家卫生计生委李斌主任要求迅速落实领导指示和批示精神,从全国抽调医疗专家支持云南做好伤员救治工作。徐科副主任参加国务院工作组,于2014年3月2日凌晨紧急赶赴昆明,指导事件处置。国家卫生计生委连夜调派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天坛医院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9名医疗专家,赴昆明指导当地开展伤员救治。云南省、昆明市卫生计生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医疗救援工作。云南省急救中心迅速出动20余辆救护车、70余名救护人员转运伤员,各收治医院快速开通伤员收治绿色通道,组织医疗专家和医护人员全力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2014年3月2日,昆明市承诺将承担所有伤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和家属陪护费用。2014年3月3日下午该案件告破。官方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已落网。2014年3月29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和故意杀人罪,依法批准逮捕昆明“3.01”暴恐案4名犯罪嫌疑人。
2. 案例分析
残忍的手段,血腥的暴行,令人发指的恐怖犯罪,让无辜生命骤然消逝,使数十个家庭坠入深渊,造成永难弥合的心灵创伤。暴恐分子所挑战的,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秩序、人类文明共同的底线。其疯狂残暴的行径,是任何一个国家和社会都决不能容忍的。“迅速组织力量全力侦破案件,依法从严惩处暴恐分子,坚决将其嚣张气焰打下去”,“精心做好受伤和遇难群众的救治、善后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表达了党和政府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坚决维护人民安全的鲜明态度和坚决惩治暴力恐怖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决心。
文明底线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亵渎。暴力恐怖犯罪漠视基本人权,践踏人类道义,手段残忍,危害极大,对这样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决不能手软,要坚决打击、严厉制裁。血腥暴行也警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反恐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底线思维,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出现一起,就打掉一起;露头就打,严打狠打。无论是谁,只要是触犯了法律,只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都要坚决依法处理。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要依法从严惩治,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只有这样,才能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捍卫法律尊严。
暴力恐怖,法无可赦;伤害无辜,天理难容。无辜群众的鲜血,染红了平和安宁的春城,更激起全国人民的强烈愤慨。“我们与春城昆明在一起!”,“愿逝者安息,伤者平安”……互联网上,人们共同谴责暴力,呼吁严惩凶手,案件现场,无数普通人积极协助警方制服歹徒,抢救受伤群众。警民携手构筑起打击暴力犯罪、捍卫社会安宁的铜墙铁壁。这一切充分说明,打击暴力犯罪,13亿人同仇敌忾;维护团结稳定,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3. 案例启示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正处在关键时期,改革发展任务艰巨,乘势而上前景可期,人民群众渴盼在和谐稳定的环境里,创造更好的生活、更美的未来。暴恐分子针对平民制造血腥与恐怖,正如群众所言“唤醒了人们心中的正义与力量”,坚定了人们捍卫社会稳定的信念;党和政府打击暴力恐怖行为的坚强决心,更增强了人们维护和谐安宁的信心。迅速行动起来,以雷霆手段和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我们就一定能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人民的幸福安宁编织起牢不可破的安全之网。
四、新媒体时代政府形象传播的对策建议
(一)转变观念,明确政府形象传播的目标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公众中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政府形象传播的目标就是让公众更了解政府,更相信政府,愿意与政府一同携手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因此政府在形象传播过程中要主动贴近群众,要积极参与各种公众讨论中来,同时利用新媒体的优势,通过微博,微信等手段,广泛采纳民意,吸收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意见和看法,有不足之处及时加以改正和提高。要积极的到群众中去,在进行形象传播过程中,绝不隐瞒或拖延事实真相,而是主动进行公开,还民众以本来面目,让民众对政府不再充满怀疑,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二)及时应对,把握政府形象传播的时机
可以看出,在近年发生的事件中,我国政府处理得当,媒体做到了迅速、准确、全面地公开信息,因此对国家政府的形象产生了好的传播效果。不同的是在几件人为因素造成的危机事件中,我国政府存在隐瞒信息的现象,媒体对事件发生的初期无所作为,导致人们从非正常传播方式获取信息,处理这类事件的时机延误,对我国政府形象造成巨大的影响。由此我们看出,在天灾———处理得很好,人祸———处理的不好,媒体对这些事件应对态度是是值得我们思考的。对此,政府和媒体应该加大力度,在事件的传播上做出重视,把政府积极、稳重利国利民的态度形象,及时的传播给大众
(三)找准路径,丰富政府形象传播的方式
信源是各种传播的源头,如同大江大河的源头一样,没有好的信源就不会推动良好传播效果的形成。政府形象传播需要准确、充分的信源,为各种传播媒介提供并解读事实、表达立场和观点、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进而主导社会舆论方向,影响公众的形象认知。那么,什么是好的信源?政府如何为形象传播提供好的信源?这就需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政府要具备还原事实的权威与公信、表达真实的能力与素养、传播务实诉求及策略。随着互联网等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各种事实信息和意见表达越来越便捷,社会呈现出信息巨量、真假混杂、选择由己的传播环境。政府往往不是通过信息量的提供获得媒体和受众的形象好感,而是以准确还原事实真相赢得话语权威和形象公信。因此,政府形象传播的前提是表达真实、可靠、权威的信息,堵塞、澄清和消解不真实信息的传播源头、传播渠道和传播影响,让公众始终能够从政府的信源中获得真实的信息。同时,政府依托可靠信源所进行的传播诉求要围绕服务公众的知情需要,坚持以受众为本,而不是一味地强调自身所要向公众进行的宣传诉求,遵循传播规律,适应现代传媒的发展特点,实现服务公众与树立自身形象相统一的传播策略。
(四)后续跟进,完善政府形象传播的效果
在建立了可靠和优质的信源之后,作为传播主体的政府还要通过恰当的方式进行信息表达,以获得媒体的广泛认同和支持,进而赢得受众在对政府信息传播认可的基础上,形成良好的政府形象认知效果。传播主体在现代传播过程中的作用十分重要,它不仅是信源的承载者和表达者,而且还担负着与媒体、公众进行有效沟通的责任,能够在双向传播的互动过程中得到媒体和受众的接受与认可。政府形象传播主体通常由政府机构、政府官员、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等具体承担,并与一定的传播与互动方式相对应。政府机构主要是通过公报、通告、门户网站、向媒体提供新闻稿、主动或被动接受信息申请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等方式进行传播,以从政府到媒体、公众的单向传播方式为主。每个政府官员除了以语言表达的政府信息传播形式之外,其工作行为也是一种直接的传播方式,可以被媒体和公众披露、解读和评论,并直接承担着与媒体和公众进行交流、服务的责任。因而,政府形象传播主体是关涉到每一个政府公务人员的一言一行的,这一点在现代媒体生态下尤其重要。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作为一种制度性的安排,体现了政府传播主体在传播过程中面向媒体和公众的主动性、责任性和服务性,是政府专门行使传播主体功能的具体责任人,必须主动做好与媒体和公众的信息沟通,组织实施各种政务信息的传播,回应媒体和公众对政府的信息及意见诉求,通过服务媒体、服务公众,树立、维护和保持良好的政府形象。
五、结论
政府对媒体统得过多,管得过死,部分官员在媒体面前守口如瓶,采取错误方式,不仅禁锢媒体活力和舆论监督功能的发挥,增加公众对政府和媒体的不信任感,也不利于政府形象的传播、修正和提高。
政府应积极构建同媒体的合作伙伴关系,将媒体视为宣传政府政策、扩大政府知名度和影响力、了解民意和实现与公众顺畅对话的最重要渠道,合理放松对媒体的管制,给予其充分的报道自由权;政府在处理同媒体之间的关系时,要准确和充分的认识大众媒体在推动政府宣传力度、提高政府知名度和美誉度中不可忽视的作用,注重掌握和媒体打交道的艺术和技巧,充分利用主流媒体进行社会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程力沛.网络危机事件中的当代中国政府形象传播研究[D].南京大学,2012:5-9.
[2]李彦冰,荆学民.国家形象传播研究的几个问题[J].国际街闻界,2010(6):118-122.
[3]车佳益,赵泽洪.政务微博中的政府形象塑造[J].理论导刊,2012(10):71-74.
[4]许俊义.国家形象广告策略的运用及发展研究[J].东南传播,2010(3):53-56.
[5]何辉.中国国家形象广告:策略与效果[J]. 对外传播,2011(03):16-17.
[6]彭兰.中国新媒体传播学研究前沿[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38-45.
[7]胡正荣,戴元光.新媒体与当代中国社会[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2:66-74.
[8]顾杰.现代领导如何应对新媒体时代[M].湖北:湖北人民出版社,2010:28-32.
[9]陈先红.新媒体与公共关系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45-48.
[10]石国亮.新媒体时代公关案例[M].北京:研究出版社,2012:102-106.
[11]黄东英.论大众传播媒介对政府形象的塑造[J].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2010(03):157-160.
[12]李鹏.政府形象传播与媒介环境研究[D].新疆大学,2012:12-15.
[13]钟榴.网络舆论危机下的政府形象塑造[J].改革与开放,2011(04):61-62.
[14]易宁.新媒体环境下的政府舆论引导工作研究[D].重庆工商大学,2013:15-17.
[15]刘凌.新媒体影响下我国政府危机传播和舆论引导研究[D].天津师范大学,2012:8-9.
[16]尹建国.政府与网络新媒体相互关系的反思与重构[J].科技与法律,2013(03):26-30.
[17]叶灵杰,陈娜.论公共危机处理中的政府形象塑造[J].宜春学院学报,2011(06):22-24.
[18]董晓伟.新媒体环境下政府形象的塑造[J].新闻世界,2012(05):113-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