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融资租赁是通过短时间、低成本特定程序把资金和设备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它在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目前,在西方国家融资租赁已被列为“朝阳产业”而备受高度重视。我国融资租赁业尚处于初级阶段,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加速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分析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成因分析,并探讨如何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并提出相关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 现存问题 对策研究
一、融资租赁的基本概述
(一)融资租赁的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租赁》对融资租赁的定义是:“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简单地说,融资租赁就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租赁方式。该准则还规定了融资租赁具有五项判断标准,满足一项或多项就应归类于融资租赁,归结起来如下:一是对于所有权的标准,所有权在期满时发生了转移,即承租人购买了该设备;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了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此处的“大部分”量化为大于等于 75。二是价值的标准,承租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操作中,“几乎相当”为大于等于90;承租人具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且购买价款远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三是其他标准,租赁资产如果不作较大修整,且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那么同样将此归类为融资租赁。
(二)融资租赁的特征
融资租赁是一种把金融、贸易和技术更新结合起来的一种租赁方式,它既具有融资的一般特征,又具有融资的独特之处。
1.融资租赁是一种独特的交易方式
融资租赁是一种包含出租方、承租方及设备供应商三方的特殊交易。其中,出租方支付租赁标的资产的购买价款,并收取租金。承租方获得租赁标的资产的使用权,但应承担租赁标的资产的租金,作为三者之一的供货商主要是负责提供标的资产,并对其负责,而其权利是获得购买价款。
2.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
在融资租赁过程中,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而使用权则属于承租方,从而导致了租赁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处于分离状态。这与买卖行为中买主要先拥有商品所有权才具有使用权有较大的差别。此外,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拥有通过廉价购买而获得所有权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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