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免费获取
|
网站首页
|
论文范文
|
论文降重
|
职称论文发表
|
合作期刊
|
论文下载
|
计算机论文
|
外文翻译
|
免费论文
|
论文资料
|
论文开题报告
全站搜索
搜索
当前位置:
毕业论文网
->
免费论文
->
其他专业论文
->
资料论文格式
-> 论家庭暴力及其法律救济2015(二)
法律专业论文资料
|
护理学论文范文
|
动画专业论文
|
新闻专业论文
|
环境工程
|
艺术设计
|
社会工作
|
环境艺术设计
|
城市规划
|
法律论文范文
|
论文资料下载
|
社会学论文范文
|
信息计算科学论文
|
计算机论文资料
|
法律论文下载
|
环境科学论文
|
医学论文
|
报告总结
|
食品论文
|
社科文学论文
|
政治论文
|
医药医学论文
|
论文格式范文
|
建筑学论文范文
|
论家庭暴力及其法律救济2015(二)
最新活动:微信集50个赞就可获取任意一篇钻石会员文档。详情见
微信集赞换文档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2
/4/4
3.家暴现象呈蔓延趋势。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有资料显示,美国、泰国、台湾地区每年发生的家庭暴力都呈上升趋势。在我国,近期最受关注的无疑是“李彦杀夫案”,长期遭受家暴的李彦杀死丈夫被判死刑,随后最高法院发回重审,目前仍在等待判决。而在其他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官的认识不一,出现了从轻从重判都有的情况。2014年11月25日,联合国“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当天,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经过多年的努力,国家级反家暴立法终于进入最终阶段。2014年12月12日,浙江女律师李艾发起了一封女律师联名信,来自全国12省的30位女律师共同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将家庭暴力纳入成为刑事审判的法定量刑情节。从民间发生的“以暴制暴”的案例到精英群体的奔走呐喊,以及现如今国家立法征求意见,可以看出家庭中暴力已经成为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家庭暴力成因
1.封建思想影响根深蒂固。目前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政治基本上是男人政治,政权基本上是男性青一色。即使挪威等北欧国家有“妇女天堂”之称,但仍改变不了男权文化的主流地位。在这样的社会里,男女在家庭及社会中结构不平等,极易导致家庭暴力产生。在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文化,作为封建文化倡导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理论,经过统治者的宣传,成为人们头脑里根深蒂固的观念。尽管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确立男女平等、妇女保护的权益方面作了很大的工作,但是,在家庭管理上,仍然存在着父权和夫权思想,特别是中国中西部农村地区,在家庭中,男人是永远的决策者,妇女和儿童只是服从的格局。当前存在的家暴当中,受到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家庭内部矛盾自行解决、清官难断家务事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很多当事人也难以启齿,甚至有人一辈子就这样遮着蔽着,特别是一些偏僻的村落,家暴已然成为一种习惯,祖祖辈辈就是这么管理家庭的,还要把这种习俗延续给子孙后代。同时,受害人对家庭暴力一味的容忍和麻木,助长了施暴者的威风,日积月累,导致家庭暴力问题延伸为刑事犯罪案件。比如我们所了解的付梅案例,令人心酸,当时43岁的付梅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的环境当中。结婚头几年生活还算平静,但随着经济状况好转,丈夫万某嗜好赌博、喝酒,暴躁、粗鲁的性格逐渐显露。他经常对付梅大打出手,付梅一次次忍耐,却换来更严重的殴打。2010年12月23日晚,万某手持尖刀逼付梅写一份同意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付梅不同意,万某就往付梅的腹部扎了两刀,付梅的腹部顿时血流如注。付梅奋起自卫与万某抢刀,抢来抢去,刀扎在万某身上,直至万某倒地不动,付梅立即拨打110投案自首。警察赶到现场后,确认万某已经死亡,付梅被送往医院抢救,被确诊为开放性腹外伤肝破裂,生命垂危。案例中付梅是一个典型传统思想的妇女,她一次次隐忍换来最后惨痛的结局,若是早反抗早维权,也不至于发生人命伤亡的严重后果。
2.社会默认许可助长家暴之风。家庭暴力长期来被视为家庭私事,“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执法机关不理”。尽管家庭暴力性质比社会上一般暴力恶劣,但它成了“四不管”的真空地带,“四不管”实际上是对丈夫打妻子的一种默许。不愿介入,惩治过轻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也失去了法律应有的震慑、预防作用。即使是执法部门也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甚至有执法人员介入管理后,要严惩施暴者时,受害者还出面求情,有的干脆说自己撒谎了,没有施暴事情。所以,有些执法部门、法律单位都不愿意接手家庭暴力的案例,都担心最后吃力不讨好。我们在新闻中、网络上关注的家庭暴力事件,大都是影响很大,社会反响非常激烈,在众多好心人的热情帮助下,才能够真正惩治凶手,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而在我们生活周边,对于一般家庭发生的伤害不大,没有显著伤痕,情节轻微的暴力现象,都不愿意管理、追究。这实际是社会各阶层对家庭暴力的默许,是对施暴者的姑息纵容。著名公益人士杨占青认为,这与大众的观念息息相关,“大部分人认为家暴只是家事,不应该通过法律来干涉,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就算介入家暴也只是进行调解,很少取证。”
3.法律法规配套不够完善。新中国成立后,实施的婚姻法虽然保障了妇女的权利,但是还仍有歧视妇女的残迹。婚姻法规定丈夫打妻子致残才能问罪,实际上就是立法的漏洞,承认丈夫有殴打妻子的权利,只要掌握好分寸,在一定限度内“打”是允许的,加上男权文化思想的影响,殴打妻子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家族、家庭管理的一种“正当”方式。修改后的《婚姻法》尽管增加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条款,但对暴力行为到何种程度才为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应当受何种处罚,还是没有明确规定。1995年我国引进“家庭暴力”概念,反家庭暴力已经走近20年,“过程可谓漫长而艰难”,在全世界120多个国家针对反家暴立法后,中国的反家暴立法才进入冲刺阶段。反家庭暴力立法相对滞后,法制部门在惩罚家庭暴力案件中,缺乏有效的法律支撑。2014年12月,一名社工身着染红的婚纱,装扮成“受伤的新娘”出现在深圳东门步行街。她举着“反家暴,不要伤害!”及“反对家暴,打不是亲骂不是爱”的宣传牌,边走边呼吁社会各阶层关注反家暴立法,因为家庭暴力是社会不应忽视的痛。
4.其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些因素包括维权意识不强、重男轻女、个性差异、教育水平高低、收入差距、心理疾病、缺乏家庭责任感等等。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很多夫妻经济收入发生很大的变化,女性由依附丈夫转为独立经济体,丈夫在角色的转换过程中不能到位,家长尊严、家庭控制权受到威胁,就容易发生家庭暴力。还有一方经济收入大幅提高,容易发生外遇,从而引发家庭暴力迫使妻子离婚。这种案例发生比例较多。受害者法制意识淡薄,一直认为“两口子打架不记隔夜仇”,把家庭暴力误当作家务事,甚至认为丈夫打老婆、父母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很少人意识到家庭暴力不仅是破坏家庭关系,更重要的是触犯了法律。在我国传统的家庭观念中,家里发生的事都是家务事,应在家庭内部解决。还有一些家庭暴力是当事人心理因素导致的,阴暗、灰色、不健康的心理状态,长久压抑,得不到释放,然后就会疑神疑鬼、神志不清、脾气暴躁。比如《不要和陌生人讲话》男主人公,存在典型心理不健康,高级知识分子实施家暴,其行为手段和方式更是令人发指、痛恨。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2
/4/4
论家庭暴力及其法律救济2015(二)
由
毕业论文网
(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相关论文
本文标题:
论家庭暴力及其法律救济2015(二)
上一篇
:
论司法独立原——主审法官责任制..
下一篇
:
论家庭暴力及其法律救济
推荐论文
本专业最新论文
Tags:
家庭暴力
及其
法律
救济
2015
2016-09-21 08:39:04【
返回顶部
】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