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 浅谈家园合作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指出: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性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为了教育好幼儿,幼儿园和家庭必须取得密切联系与配合,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对幼儿进行教育的情况与要求,使双方教育取得一致,共同完成教育任务。然而,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常常发现个别的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差,依赖性强,没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处处以为我为中心,不能与伙伴友好的相处等等。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呢? 一.教师和家长要有正确的教养态度 为了孩子将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教师和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把对孩子的爱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过度的溺爱,放纵孩子决不是真正的爱。现在绝大数孩子是独生子女,是家庭中众多成人关怀、照顾的唯一对象。家中缺乏能与之分享物质和情感的兄弟姐妹,家中所有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归他(她)一人所有,家长对孩子的爱,只知道奉献,不要求回报。这种单向的爱使孩子只知道享受。要让幼儿知道自己是家庭和幼儿园的一分子,那么在享受别人给予他(她)爱的同时,也需要有所付出。就像一位作家说的:"爱是一面辽阔光滑的回音壁,微小的爱意反复回响着,折射着,变成巨大的轰鸣。当他付出的爱被人们接受并珍藏时,孩子就会强烈地感觉到被爱的尊贵与神圣。"因此,应让孩子在幼儿园和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教师不要总认为孩子小;家长也不应认为孩子在幼儿园干点活就吃了亏。让他们体验劳动的艰辛与快乐。如:在幼儿园帮助小朋友;擦桌子;整理玩具柜、床铺;自已穿衣、系鞋带(大班),在家里,帮助妈妈做些适宜的家务活,使孩子在劳动中感知教师及父母给予自己的关怀和照顾,从而体会劳动的艰辛,并且使他们的自理能力得到了锻炼。 二.教师和家长要为幼儿创造实践和锻炼的机会和条件 实践活动是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和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的关键。教师和家长不能仅仅在思想上重视,更主要的是要为幼儿创造锻炼的机会和条件。行为的习惯来自实践,习惯的养成更有赖于实践活动。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有一个过程,他们在幼儿园和家里的日常生活、游戏、劳动等活动中进行着吃饭、睡眠、盥洗、与人交往等方面的技能,习惯的训练。教师和家长应为他们创造条件,使他们在实践生活中不断练习,强化,使之成为一种自然的习惯。工作中我在与孩子交谈中,常常听到孩子们说:我想扫地,可妈妈说我扫不干净,我想洗手娟可妈妈说会把衣服弄湿;我想洗碗可妈妈说我会把碗打碎 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 浅谈家园合作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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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培养 幼儿 良好 行为 习惯 家园 合作 | 2012-12-27 09:40:10【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