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缰绳”栓住恶搞“网络恶搞”问题的法理分析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进步,“网络恶搞”作为一种具有多种外在形式的大众个人思想的表达方式,在互联网上日益流行,其行为常常与公民、法人的权利发生冲突,从而导致侵犯公民、法人的民事权利。其实,“恶”并非字典所指的“凶恶”的“恶”,而是表示某种程度的副词,是“超出了一般程度”、“违反了正常礼教”、“让人哭笑不得”的程度很夸张的表达方式,并不是坏的意思。但在当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对于“网络恶搞”行为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和相关的法律规制,导致“网络恶搞”行为犹如一匹脱缰的野马,任意妄为,不仅仅停留在搞笑的本质上。本文试图从法理学的角度,就“网络恶搞”给我们生活带来了什么影响、怎样认清“网络恶搞”行为的边界和底线以及怎样规范和整治“网络恶搞”行为等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网络恶搞”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近年来,网络上“恶搞”层出不穷。从“小胖”、“猥琐男”的图片恶搞到《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闪闪的红星》的片子横空出世,再到“我发的不是帖子,是寂寞”等“寂寞”派句式的流行,“恶搞”现象形式多样,随处可见,或可信手拈来。诚然,有部分恶搞不得不让我们佩服其独到的思维和想法,娱乐了大众的心情,但是,在宽松包容的虚拟网络世界里,恶搞更多的是负面影响,损害着他人的利益。 “恶搞”作为一种特殊的互联网文化,已经被大部分网民所熟悉。分析“恶搞”对象由普通人到明星再到红色经典人物的发展过程不难发现,“恶搞”者最初纯粹是为了“搞笑”、好玩,或显示自己的“智慧”。随着越来越高的关注度,大量作品成为网站赚取商业利益的好办法,也是作者出名的捷径,其内容也渐渐脱离正轨。从本质上来说,“恶搞”就是拿一些现有作品开刀,对一些现有的内容进行重组、拼接、割裂,甚至颠覆,排除其娱乐性、创作性和部分健康、单纯的“恶搞”,大部分“恶搞”带来的更多是负面影响。首先,它歪曲了事实,容易混淆人们的是非观念。其对思想比较成熟的成年人产生的负面影响不一定很大,大家看到这种作品,心中有数,有的嗤之以鼻,或者一笑了之,不会接受这种价值观念。但是对于正在形成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广大青少年来说,这种影响不能忽视。况且,如今网上看“恶搞”作品的大多数是未成年人。其次,“恶搞”无形中产生庸俗化倾向,助长玩世不恭、粗鄙的社会风气。再者,被“恶搞”的人物或作品给当事人和网民群众带来的更多的是精神伤害。 二、“网络恶搞”行为的边界和底线。 网络恶搞往往是对现实的反讽、颠覆和解构,具有很强的草根性、平民化等特点,所以,在我看来,恶搞本身并不恶,它是个中性词,既可以用来进行善意的批评,但也会被某些人用来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既可以用来供人娱乐,博取大众一笑,又可能会被人用来发泄一己之私愤——正是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恶搞是有边界和底线的! 拿“缰绳”栓住恶搞“网络恶搞”问题的法理分析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
| |
上一篇:浅谈激励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 下一篇:浅谈红学文化里的精致 |
推荐论文 | 本专业最新论文 |
Tags:缰绳 网络 问题 法理 分析 | 2012-12-27 09:42:59【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