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虚假广告现状及法律责任 在现代的中国,一个不知名的企业,要想在开放的市场上迅速的提升自己的知名度,找明星代言自己企业的形象代言人或者企业主打牌子的广告,已经成为一种时尚,也是企业打响知名度的必经之路,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做广告的同时,根本不考虑其商品的实际效果,以至于现在的广告满天飞,那些代言广告的明星也根本不会考察商品的实质性效果,只要商家出的起代言费,明星就会按照商品的指示拍摄广告,以至于现在虚假的广告越来越多,最终导致消费者被那些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针对现在这些虚假广告,我总结如下: 一、我国虚假广告的现状. 现在广告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广告铺天盖地的当天,明星代言的广告越来越多,就是在商家利益和明星圈钱利益的驱动下,企业在广告用语中有关商品的质量、性能、功效等方面的说明,使用无科学根据的夸张词语,擅自改变商品获奖时间、级别,改变食品、药品、酒类等的<<广告审批表>>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或夸大的广告宣传,代言明星也不会真正的为其所代言的产品调查,只要商家出的起代言费,明星就当起做虚假广告的帮凶, 中介刊播媒体也不会认真的审核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消费者自身对虚假广告的辨别意识也不够,所以现在虚假层出不穷,消费者在买到商品与其广告上说的效果不一样,也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我国针对虚假广告的相关条款. 1、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 浅谈虚假广告的现状及法律责任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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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虚假 广告 现状 法律责任 | 2013-02-08 21:07:07【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