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网络侵权 你今天被“人肉”了吗? 是受害者还是炒作者?近年来朱秀就是个代表,一个口声自己要做韩寒的情人,一个又说发布的是自己的照片,这个名字让我们熟记。所谓假朱秀的照片诉诸于法律要求赔偿、要求道歉,那个年月又一次轰动了。然而不同的法院不同的判决,确是相同的法律规定。这网络侵权高发年月,我们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呢?你是否似曾想过:今天被“人肉”了吗? 互联网的发展对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和社会行为的变化产生了广泛影响,为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开拓了一个广阔而贴近的平台。但与此同时,人民也受到来自网上形形色色不同的侵害。对于各种网络侵权行为,虽然部分问题可以通过类推适用传统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加以解决,但更多的问题现有法律根本未涉及。因此,“网络”这一与人们日益紧密相关甚至不可或缺的事物已对现行的法律制度和伦理道德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网络侵权的含义及其特点 所谓网络侵权是指:计算机互联网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民事权益而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行为。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十过错侵害他人的则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仟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1、侵权行为实施简单易行。由于网络是一个开放性的、巨大的虚拟空间,多数情况下在网络空间中从事任何活动是不需要与现实中的真实身份相关联的,而行为人无需具各高 浅谈网络侵权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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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网络 侵权 | 2013-02-09 11:07:58【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