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门办幼儿园现状的调查报告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因此,部门办幼儿园在濒临消失时又有了存在的依据。其实所谓的公办幼儿园应该也属部门办幼儿园,只是他们是由教育部门承办的幼儿园,而所谓的部门办幼儿园简单的理解就是由非教育部门的其他部门承办的幼儿园。 就厦门而言部门办幼儿园仅剩寥寥无几的几家了。主要是由部队办的73111部队幼儿园、海燕幼儿园(海军的)、警备区幼儿园;厦门市妇联办的振兴幼儿园、华侨托儿所及厦门大学办的厦大幼儿园六家。其中厦大幼儿园是省优质幼儿园,8个班的规模,生员数在320左右;振兴幼儿园是市优质幼儿园,12个班的规模,生员数在500人左右,其余的几家均属普通园,大致都在6-8个班的规模,生员数也都在300人左右。 而部队幼儿园和厦大幼儿园是自有用地,华侨托儿所是侨联的场地由妇联承办,振兴幼儿园是妇联向厦门市公房管理处承租的小区配套设施,经多方协商后每年还要上交10万元人民币作为租金。 据了解除厦大幼儿园的部分在编人员由厦门大学合编按职称下拨全额工资外,部队办幼儿园虽然也有些在编人员但部队并不承担他们的工资待遇,只在退休后享受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妇联办的两所幼儿园虽然也编入第三类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但没有一人有编制,没有一人享受财政拨款,退休后更是只进入社保,同时因幼儿园本身的生存就很困难上交的社保都是按最低标准,可想而知他们退休后的待遇是如何了! 部门办幼儿园的生存困难,并不是因为他们园所办得差,招不到学生(他们都是超生员办园),但生存还是非常的困难。主要是因为: 一、收费标准参照公办园 部门办幼儿园虽然不是教育部门办的却还是政府部门办的,所以他们的收费标准按照物价局的规定必须按照公办园的标准收费: 省优园400元/生/月 市优园260元/生/月 普通园190元/生/园 每学期按4个半月算。 即: 省优园3600元/生/学年 市优质园2340元/生/学年 普通园1710元/生/学年。 根据省物价局的规定:自收自支的幼儿园可提高30%收费,但厦门市物价局只同意提高15%收费。 根据这样的收费标准计算:省优园厦大幼儿园每学年的总收入为3600元*320人*115%(上浮)=1324800元; 市优园振兴幼儿园每学年的总收入为2340元*500人*115%=1345500元; 关于部门办幼儿园现状的调查报告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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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关于 部门 幼儿园 现状 调查报告 | 2013-02-11 11:46:55【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