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与公民权的异同 [摘 要] 当今世界,尊重人权已成为一个公平、人道的、充满关怀的社会之根基,人权内在的基本价值得到了人们的一致认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修正案的投票表决通过,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正式写入了宪法,由于人权与公民权两个概念涵义较为相近,有些人认为“人权就是公民权”,似乎享有公民权就是享有人权,既然法律已规定公民权,因而主张不必再讲人权了,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人权是人类社会特有现象,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都有人权。是一个人作为“自然人”所应当具有的权利。而公民权是一个法律概念,权利的主体是公民,权利的性质是公民对国家权利享有的权利。人权与公民权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的,但人权不等于公民权利,两者不能相互替代。 [关键词] 人权 公民权 联系与区别 当今世界,尊重人权已成为一个公平的、人道的、充满关怀的社会之根基,人权内在的基本价值方面的得到了人们的一致认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修正案的投票表决通过,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正式写入了宪法,由于人权与公民权两个概念涵义较为相近,有些人认为“人权就是公民权”, 似乎享有公民权就是享有人权,既然法律已规定公民权,因而主张不必再讲人权了,其实是错误的。 《辞海》给这两个词分别定义为:人权是“人们应当平等地享有的权利”。公民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权利。显而易见,他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一、人权的概念与历史演变 人权就是一个人作为“自然人”所应当具有的权利。主要包括自由权、平等权、财产权、生存权和发展权,其核心和关键因素则是人的行为自由和价值确认,也称为“自然权利”。 也就是人们仅凭其作为人就享有这些权利,而不论其在国籍、宗教、性别、社会身份、职业、财富、财产或其他任何种族、文化或社会特性方面的差异。 从历史角度来看,人权是人类社会特有现象,在原始社会、奴隶社会都有人权。近代意义上的人权理论起源于文艺复兴运动,西方人权理论初见端倪,而后古典自然法学派提出了更为系统、全面的人权理论体系,这主要表现为“天赋人权论”。天赋人权论主张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是人人享有的,不可剥夺、不可转让的权利,自由和平等合和乎人的本性,是自然权利,是由人的本性所赋予人的权利。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第一个把人权提到了纲领性文件和根本法的地位。1789年法国制宪会议通过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即通称的《人权宣言》)。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这些国家的宪法大都把人权作为公民权利加以确认。二战后,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有关人权概念的决议案。 二、公民权的概念与特征。公民权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以行使的某些权利和行为自由的确认。主要是人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在法律上的表现,是“国”之民所享有的一种权利,如选举权、参政权等。首先权利的主体是公民,所谓公民,一般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作为公民享有公民权。相对于不是这个国家的公民(无国籍人、难民和外国人)来说,公民权其实是一些“特权”,是和公民身份(而不仅仅是人的身份)紧密相连的,“是由公民身份而产生的资格权利”,而且主 人权与公民权的异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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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人权 公民权 异同 | 2013-02-13 13:42:18【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