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化丑为美 [摘要]长期以来,“化丑为美”往往被看成是两种美学形态的简单转换,从二者内涵,美学形态以及审美意识的静态分析看,它们不是一对一的关系,而是一对多向度的关系,误解成因是将两种美学形态,真善美以及美的形态与审美功能相互混淆。艺术家具有独特的揭示丑的本质的能力,进入艺术殿堂的丑渗透着艺术家否定性的评价,把丑变得更典型,便从反面肯定了美,体现了合目的的“善”。 对于美与丑的定义,历来谈论已经很多,对于理解也是人言人殊。西方美学界对丑的本质的界说总括起来大致有两种类型:一是,客观形式说,如古希腊一些美学家认为,美在于物的形式和谐,有秩序,有一定比例,多样统一等。而不和谐的,不合比例的,呆板无变化就是丑。把美学命名为“埃斯特惕客”的德国“美学之父”保姆嘉通的形式完善说也属此类,他认为“完美的外形——就是美,相应不完善就是丑。”二是,主观感觉说。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心理学家,移情派美学的重要代表谷鲁斯,他认为“丑这个范畴是在审美的外观上肯定会使高级感官感到不快的东西。”英国的经验派美学家休谟与谷鲁斯的见解大同小异。他认为美的特征就是使心灵感到快乐和满足,所以快感与痛感不只是美与丑的必要随从,而且也是美与丑的真正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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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谈化丑 | 2013-02-14 10:37:06【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