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产品的定价法 数字产品的概念目前只是一种模糊描述,尚不具有被普遍认可的内涵与外延。在明确数字产品定义之前,要理清信息产品、数字产品、数字化产品之间的关系——既有联系,又存在区别。数字化产品是指可以经过数字化并能够通过如因特网这样的数字网络传输的产品。在目前的电子市场上,数字化产品主要是信息产品。普遍的分类方法是将数字化产品划分为工具类、内容类和在线服务类。工具类比如计算机软件等;内容类如股票行情和金融信息、新闻、搜索、书籍、杂志、音乐影像、电视节目、在线学习和虚拟主机的服务等;在线服务类有FAQ(常见问题解答)和在线技术支持、售后的客户关系管理等。 数字产品的特点 首先我们要了解数字产品的特点,它是不可破坏性,不会磨损,没有耐用品和非耐用品之分,数字产品的生产者是在和自己已经售出的产品进行竞争。 可变性。数字产品可以很容易地被修改,尽管有版权法的保护,但是有版权法的保护,但是由于技术发展快与法律的修订,而且,法律永远不可能穷尽规则,所以数字产品的生产者很难保护其利益不被侵犯。 可复制。数字产品及容易被复制,也句是说它既有高沉没成本,边低际成本的特点。 对个人便好的依赖。信息产品不是“可消费”产品,被消费的是信息所带边的思想和信息的用处,这些用处因人而异。 经验品。所谓“经验品”是指只有消费了该商品之后 才能评价商品的价值。数字产品是典型的经验品,其价值在有在使用后才能评价出来。 数字产品如何定价 再从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来分析,传统市场对产品定价的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网上数字化产品,而作为企业则从以前所体现的“4P”转向“4C”的即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营销策略则必须对上述情况采取相应的定价策略。此定价法包括了:个性定价法,免费定价法,版本定价法,捆绑定价法等等。我们简单的谈几种: 2.1个性化定价法 在现实世界中,有时很难安全实行个性定价,最明显的原因就是,难以确定某人愿意支付多少价格,例如企业提供给一个消费者C1的价格比另一个消费者C2的价格底,但要在市场上防止消费者 C2利用企业提供给消费者C1的低价也是很困难的。而如果我们在销售中,采用的技术是“一对一营销”。同时,在互联网上,我们还可以充分了界消费者对我们的信息产品的兴趣所在,我们可以通过消费者在网络上的点击流搜索习惯以及他们的注册信息等来分析顾客真正需要什么。然后,可以根据消费者对信息产品的不同评价不同购买习惯以及其他特征实行不同的价格。 2.2版本定价法 在电子商务市场中,在缺乏精确的客户资料的情况下,根据不同的类型顾客的需求提供不同的版本,为不同的版本制定不同的价格。厂商针对不同需求划分出不同版本来定价的方法可以看成是个性化定价的市场细分结果之一。版本划分就是厂商将数字产品划分为不同级别或功能的产品,让消费者自我选择合适自己的产品成本。 例如;Intel公司的486微处理器有DX和SX两个版本。尽管这两个版本在运行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SX版本除了其内部的协处理器不能工作外,其他方面都与DX版本一模一样。然而,在1991年SX版本销售价格为333美元,而版本却为588美元。 数字产品的定价法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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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数字 产品 定价 | 2013-02-16 12:23:42【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