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电子商务中保险业的发展及其有关法律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益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模式在我国各行各业广泛应用并迅速发展。而我国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行业也不甘落后,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开展一种全新的保险经营方式——保险电子商务. 网络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营销模式,具有很强的优势,已渐成世界潮流。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我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保险业电子商务客户隐私权保护、电子签名的有效性、保险合同的书面形式。等如何禁止和惩处利用电子商务进行保险欺诈的行为各个方面进行规范,以保证网络保险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 电子商务概述 电子商务源于英文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顾名思义,其内容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商贸活动。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 电子商务可以通过多种电子通讯方式来完成。简单的,比如你通过打电话或发传真的方式来与客户进行商贸活动,似乎也可以称作为电子商务;但是,现在人们所探讨的电子商务主要是以EDI(电子数据交换)和INTERNET来完成的。尤其是随着INTERNET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真正的发展将是建立在INTERNET技术上的。所以也有人把电子商务简称为IC(INTERNET COMMERCE)。 从贸易活动的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可以在多个环节实现,由此也可以将电子商务分为两个层次,较低层次的电子商务如电子商情、电子贸易、电子合同等;最完整的也是最高级的电子商务应该是利用INTENET网络能够进行全部的贸易活动,即在网上将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部分的物流完整地实现,也就是说,你可以从寻找客户开始,一直到洽谈、订货、在线付(收)款、开据电子发票以至到电子报关、电子纳税等通过INTERNET一气呵成。 要实现完整的电子商务还会涉及到很多方面,除了买家、卖家外,还要有银行或金融机构、政府机构、认证机构、配送中心等机构的加入才行。由于参与电子商务中的各方在物理上是互不谋面的,因此整个电子商务过程并不是物理世界商务活动的翻版,网上银行、在线电子支付等条件和数据加密、电子签名等技术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 电子商务中保险业应用的现状分析 网络(电子商务)应用于保险业,便赋予了保险新的形式,从而产生了网上保险。网上保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电子交易,即通过网络实现投保、核保、理赔、给付。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平台不是企业从传统到网络的一次简单移植,而是为客户提供了产品、渠道和服务上的更多选择。中国保险企业在建设电子商务、发展网上保险时,要逐步将公司网站作为销售渠道,以获得保费收入为主要目的,并从降低成本,完善服务的角度来定位网站。不能再将网站单一地作为一种宣传工具。具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网络营销中顾客概念的整合;二是网络营销中保险渠道的整合;三是网络营销与保险企业组织的整合。 目前已有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泰康保险公司和平安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中国保险网上,通过在线投保、实时核保或延时核保的方式销售保险。据统计,共收入保费近200万元用信用卡支付的占实时核保的30%以上。 三 电子商务中保险业的有关法律问题 (一)电子商务中保险业客户隐私问题 隐私权为现代人格权的一种。所谓隐私,又称个人秘密,指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的秘密, 浅析电子商务中保险业的发展及其有关法律问题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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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浅析 电子商务 保险业 发展 及其 有关 法律问题 | 2013-02-22 12:04:11【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