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管理的含义与意义
二、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三、造成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四、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难点,目前,农村财务管理集体资产的发包及出租、收支管理、报销审批、会计基础工作、财务公开“五不规范”,直接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迫在眉睫。通过对东坡区农村财务管理现状的调查,解决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必须增强基层干群法纪观念,着力提高素质;全面规范农村财务公开,推进民主理财;严格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计;改革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切实推行会计委派制度;加大违法违纪惩戒力度,做到权为民用。
关键词: 农村 财务管理 问题 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历来是农村工作的难点,农民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财务管理暴露出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对东坡区农村财务管理现状的调查分析,现就如何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出如下建议与对策。
一、财务管理的含义与意义
(一)财务管理的含义
财务管理是在一定的整体目标下,关于资产的购置、融资和管理。财务管理区别于其它管理活动的特点在于;它是一种价值管理,主要利用资金、成本、收入、利润等价值指标,运用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手段来组织企业中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并处理这种价值运动中的经济关系。财务管理的内容有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营运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管理。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资本利润最大化或每股利润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
(二)财务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从财务管理产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财务管理是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最基本的经济管理活动,商品经济越发达、市场经济越发展、财务管理越重要。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是从财务管理的地位来看:财务管理理论在大约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已迅速发展成为既具有相对独立性,又融合了多种学科知识,并在经济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的一门科学。从宏观角度看,财务管理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研究国家和区域乃至全球范围内的资金运动和运作规律。我国实行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国家是所有者和统治者的统一,它一方面以政治权力建立税收体系,另一方面又凭借所有者权力建立一套客观财务体系,可以对企业税后利润的分配作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所以,在我国只有明确财务管理在政府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国家才能按照社会资金运动的客观规律性,正确的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好国有资金各项关系,只有加强财务管理的核心地位,才能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充分的配置,最大限度利用好社会资源。从微观的角度看,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企业管理的中心,是有关资金的获得和有效使用的管理,而资金是企业的“血液”,从某种意义上讲,企业就是一个资金运动的组织。财务管理具有不可替代性。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内部各种管理关系的交叉点和枢纽,企业一切经营活动都是通过财务关系来处理和反映的,因此在企业管理的实施中,要赋予财务管理的战略核心地位,以财务管理综合协调其他各项管理,形成实现企业目标为方向的合力,并使这种合力最大化。
三是从财务管理的作用来看:财务管理对企业经营决策起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参与企业进行精确财务预测,预测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率、时间,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更有效地管理企业的财务事项,减少投资风险;参与企业进行正确的财务决策,如筹资决策、投资决策等,使企业能够作出最优的财务决策。财务管理是企业聚财、生财的有效工具。财务管理可以依法管理筹集资金,科学有效地用好资金,加强资金周转,充分提高资金利用率。财务管理是控制和调节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必要手段。财务管理主要通过价值形式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及时反映购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资金、成本、费用控制等手段,对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调节,使其按照预定的目标,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是农村财务管理是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与增值的基础,历来是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因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也成了广大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村级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到党群和干群关系的融洽及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增加,已成为群众集体上访、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之一,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二、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东坡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农村集体资产不断发展壮大。截止2004年7月31日,全区501个村中490个村实有公共积累1.67亿元,3415个村民小组实有公共积累9521.2万元,村组实有公共积累合计2.62亿元;496个村实有资产2.16亿元,2774个村民小组实有资产1.17亿元,村组实有资产合计3.33亿元;457个村有集体经济收入281.7万元,1845个组有集体经济收入405.8万元,村组集体经济收入合计687.5万元。现行农村财务管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四川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但村社干部和农村财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执行不严的现象较为普遍,集中表现为“五不规范”。
(一)集体资产的发包、出租不规范
一是程序不规范。个别村主要干部对农田水利、土地整理、交通道路等建设项目,对山林土地、果园渔塘、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发包出租等搞暗箱操作,不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有的不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少数人说了算,即使开了会,个别干部又擅自变更集体决定。事前无合同、事中无监督、事后无验收、收支无发票、过程不公开、不按预决算制度办事等问题突出。二是手续不规范。口说为凭,书面合同少;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等。2000年以来,全区签订农业承包合同4877份,合同标的总金额1502.9万元,兑现合同3713份,涉及金额1319.7万元,在兑现的合同中,书面合同3274份,涉及金额1297.7万元,在书面签订的农业承包合同中,只有1923份合同经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鉴证。截止2004年7月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5.58万亩,签订流转合同6735份,其中签订书面合同且经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鉴证或公证处公证的仅有980份,面积2.16万亩,签订书面合同但未经鉴证的2072份,面积1.23万亩,口头约定的面积1.94万亩,无任何约定的面积2548.7亩。三是付款收费不规范。大部分工程项目的付款以领款凭证方式入账,为工程承包商逃税提供“通道”;有的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收取后,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寅吃卯粮”,村集体资产被严重“透支”。
(二)收支管理不规范
一是应收款项目多,金额大,集体资产被无偿占用。有的村支书或村主任、村会计擅自出借或自借资金,大量借款无法回笼,群众骂声不断;有的村集体房屋、设施被个别村民无偿占用,村干部或袖手旁观或有心无力。截止2004年7月,全区农村集体债权126679户,涉及金额5455.4万元,其中应收未收2522户承包款项141.7万元,55063户农户欠提留统筹尾欠款项475.7万元,59500户农户欠农业税及附加、水费1930.9万元,1339户欠购买集体财产款39.2万元,302个单位欠集体款275.3万元,7953户欠集体的其他款项592.6万元。二是货币资金管理混乱。少数村干部私心作祟,集体存款多头开户,甚至采用个人名义存款,该问题在土地被征用的村组表现较突出。由于出纳素质良萎不齐,以及村主要干部直接自收自支等原因,致使账款不符,存款短缺。2004年全区农村财务清理时,共清理违规违纪行为249人75.1万元,其中5名党员干部挪用公款10524元,118人挪用公款39.4万元(干部90人32.1万元),69人短款17.1万元(干部45人10.3万元),57人公款私借17.6万元(干部17人6.8万元,党员5人24917.6元)。三是接待费屡禁不止。一部分村在资金安排上没有量力而行,有的盲目上项目,造成严重亏损;有的开支无度,挥霍浪费,借机中饱私囊。
(三)报销审批不规范
按照《眉山市东坡区村社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开支要由村主任或组长“一支笔”审批,且凡属支出的凭证,必须写明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名,证明人作证,审批人审批,做到三项手续齐全。在此基础上,还需对开支额度进行严格控制。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管理无序的问题。一是审批不够规范。多头审批:部分村仍然存在村委会主任、支部书记,甚至民兵连长都在签审报帐的现象;滥用职权审批:部分村社干部滥用职权公款吃喝、不经村民同意报销本应由私人开支的各种费用等;越权审批:部分村社的大额支出未按规定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而由村组领导直接报销。二是账款结报不及时。部分村财会人员长期外出脱岗,无法正常结报;有的由于村主要干部违规干预财务,造成无法正常结账。三是“白条”报销现象普遍。部分村社的财务支出80%以上是白条报销,其中很多凭据不注明报销事由,经办时间和报销时间混淆不清,无经办人签字,只凭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就报销入账,有的甚至就没有报销凭证就列出了开支。
(四)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一是账簿设置不齐,科目运用不当。全区492个村设置了总分类账,470个村设置了明细分类账,普遍没有债权、债务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簿,甚至个别村尚未建账。二是不按规定的会计年度做账和结旧建新。全区有个别村年终未结束旧账,年初不建立新账,有的从1998年至2004年使用一本总账,做账时,以每年的2月13日至次年的2月12日为一个会计年度,这些都有违《会计法》的规定,与其他单位财务情况缺乏可比性。三是日记账没有序时逐笔登记。个别村现金日记账在登记完当年票据后,又登记上年票据。四是票据使用混乱。用农业税完税凭证收取“两工折资”、水费和提留统筹尾欠,混淆了集体资金和国有财政资金的界限。五是收无凭,支无据。收入和支出没有原始凭证,白条子多,甚至有领款人填“全体社员”等。部分村社在收到上级的救济款、赈灾款、补助款或其它收入时,不到会计处入账,而是直接将款项分发到农户,或是用于其它建设,以收抵支,资金搞“账外循环”。六是不按规定进行错账更正,任意更改原始数据。七是签字手续不全,审批人和出纳“混岗”。全区有39个村支部书记、26个村主任既是审批人,又是出纳,导致内部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八是会计档案管理不善。一些村办公条件差,会计凭证自行保管,因保管不善难免遗失;有的财务人员调整以后,换人不移交,造成一个村同时存在几本账;许多账簿仍由村会计自行保管,造成账薄损毁、遗失等现象。
(五)财务公开不规范
近年来,区上一再强调,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实行阶段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但多数村这项工作不到位,一些村虽然在形式上都设有村务公开栏,可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财务问题、村上的重大事情群众都蒙在鼓里。一是公开不及时。全区农村财务按季公开的有478个村,每半年公开一次的有20个村,每年公开一次的有3个村。财务清理时,张榜公布自查结果的有474个村3566个社,张榜公布清理结果的有486个村3632个社。二是公开内容不真实。主要体现在表列收、支、余不平衡,数据不真实。三是公开的内容欠全面。对于基本建设等重大支出项目没有专项公布;无关紧要的公开,实质性内容公开不细。
由于农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引发了诸多问题。一是违法违纪增多。2001年至2004年,区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村社党员干部经济案件33件,占经济信访案件的10%,涉案33人,查处总金额62万余元,平均个案涉案金额1.9万元。其中2001年—2004年分别立案7件、7件、8件、11件,分别占当年经济信访案件的9%、8%、9%、16%。从错误性质看,贪污公款10件10人,非法占有12件12人,挪用公款2件2人,受贿3件3人,其他6件6人。从受处分结果看,免于处分1人,警告处分12人,严重警告5人,留党察看6人,开除党籍9人(其中2人受到刑事处分)。二是影响社会稳定。由于财务管理混乱,违法违纪增多,引起群众强烈不满,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不断,严重影响社会安定。2001年至2004年,区纪委、监察局共收到群众举报村社党员干部因经济方面的信访件共计307件,其中2001年76件、2002年90件、2003年72件、2004年69件,分别占当年信访总量的36%、42%、38%、45%。三是经济发展缓慢。管理不善导致集体资产流失,违法犯罪导致集体经济被侵蚀,严重影响了农村经济建设,挫伤了群众对经济建设的热情和对党与政府的感情,增大了发展农村经济的人为阻力。
三、造成农村财务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财务“五不规范”已不仅成为引发村干部职务犯罪、激化矛盾的主要因素,而且给村级经济造成了重大损失,影响了村上工作的正常运转,使村党支部缺乏号召力和凝聚力,各种公益事业难以兴办。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村干部法制观念不强,文化素质不高
近年来,我们已进行了“四五”普法教育。但是,要真正使农村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还需要做长期、扎实的工作。由于部分村干部不懂得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制度,或者即使懂一些,也是一知半解,“外行”管“内行”现象屡见不鲜,自认为只要自己不贪不占,财务管理问题无关紧要,认为这些事情由专人负责,财务问题无非是个支出问题,你拿票据来,我签字,形成一本“糊涂”账;有的财经法纪观念淡薄,以“老大”自居,撇开制度,撇开监督,我行我素,变村民自治为村干部自治,个人说了算,缺乏必要的监督;甚至有的为自己想方设法捞点“实惠”,明知故犯,故意搞乱财务,便于混水摸鱼。
财务工作专业性强,但村社干部文化素质无法适应。近年来,随着我区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增收途径不断扩宽,许多有文化、有技术专长、年富力强的村民外出务工;即使有一部分能力较强的村社干部、大多数也经营着自己的一份产业,没有时间集中于公共事物处理,村社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业务能力差。全区501个村,专业会计503人,大多数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按学历层次划分,专科以上21人,占4.2%,中专及高中259人,占51.5%,初中212人,占42.1%,小学11人,占2.2%;按年龄划分,30岁以下的21人,占4.2%,30岁至50岁365人,占72.6%,50岁至60岁104人,占20.7%,60岁以上有13人,占2.5%。
(二)农村基层工作复杂具体,但村社干部待遇报酬偏低
当前、各地都在奋力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村社两级面临着许多具体而繁多的工作任务,正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农村农业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水费协征、民政救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及社会安定等工作都要由村社干部落实完成。村社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工作压力大,耗费时间、精力多,特别是我区农业税和水费收取体制造成了农业税、水费收取“上清下不清”,部分村社干部在协助征收农业税费、水费等工作中为了完成目标任务而采取了垫支、借贷等方法,又不履行正常的财务手续,致使国家、集体、个人资金相互绞缠。如截止2003年底,全区共垫缴水费1201万元,占2004年任务数的87%,垫缴水费上百万元的就有2个乡镇。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又大幅削弱,村社干部在经费开支上捉襟见肘,为集体垫付的款项算不清,还不了,加上村社干部待遇普遍较低(据调查,东坡区村干部务工报酬为800—1500元/年,社干部务工报酬为300—500元/年)等因素,造成了一些干部心理上的不平衡,对财务制度和纪律明知故犯,甚至发展到故意钻财务漏洞以权谋私的地步。如松江镇新八村原支部书记徐保元1994年至2000年将代收的农税提留款挪作它用达31万余元无法归还;郑军乡华藏村原支部书记彭丰轩将1993年该村所得的土地征用补偿费1.5万元非法占为已有,至2001年才陆续被纪检、检察机关发现、查处;金花乡箭子滩村原会计杜建民2003年利用分发退耕还林补助款之机,非法占有8000余元。这些案件的主要特征就是村社干部利用财务管理的不规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三)体制设计存在缺陷,查处监管乏力
监管乏力。我国农村实行“承包经营,统分结合”的分配方式。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村集体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农村财务管理是否健全,很大程度决定着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速度。但是,农村集体的财务管理却缺乏有效的监督。一是村社内部的财务监督乏力。会计、出纳由村级任用,使一些财务人员对村干部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愿监督,听之任之。二是群众监督乏力。部分村社的村务公开透明度不够,不及时公开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时,内容不具体,群众无法了解资金的用途、去向,是否履行审核手续等情况,致使群众无法实行民主监督。三是乡镇监管力度削弱。2003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经管站与农技站合并为农业服务中心。虽然在管理体制上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但目前一些乡镇在农经管理人员的配制、工作安排上却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实际上削弱了农经部门的监管力度,使得农村经管人员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心致力于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处罚乏力。村级组织是一个较为特殊的组织,体制设计上它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它属于自治组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村级基层组织人员只有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的贪污、挪用、受贿行为才属检察机关管辖范围,至于在管理内部事务中产生的其他非职务犯罪均由公安机关管辖,但实际往往两类犯罪交织在一起。由于法律规定存在缺陷,查处机关认识问题、乡镇监管的力度问题,加上村级财务问题自身复杂化,导致查处难度大,扶正纠偏难。基于法律规定,检察、公安只能各管各,而且农村经济犯罪领域的查处,由于财务管理混乱、罪与非罪界定难等因素,纪检部门、司法机关往往存在怕难、怕烦而不敢插手的情况,加上涉及到具体问题的管辖权认识不一,致使一些村组干部违法查处工作有时处于法律真空状态。法律规定村委会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组织,而没有明确乡镇组织的管理监督权,一些乡镇干部还存在“村级自治,不宜多管”的错误认识,由此导致对财务管理工作不重视,对群众反映财务方面的问题不进行认真的调查和处理,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村社干部违反财经纪律的歪风。但是在目前普遍存在村民自治能力缺乏情况下,乡镇如何在依法范畴内行使好指导权,逐步培养和规范村民自治,确实值得深入研究。由于乡镇有限的权限,一旦村干部在财务上出问题,除非触犯刑律或者党纪,否则也难以具体处理。
四、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农村财务管理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而且是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农村基层组织、思想、政权建设的需要,因而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刻不容缓。
(一)增强基层干群法纪观念,着力提高素质
村、社组织是广大农民的自治机构,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最基本单元。村党支部是村社自治组织的领导者,在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中起着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体现着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因而,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自身素质。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要切实加强村级党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党员素质,牢固树立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要面向农村改革的发展,认真研究农村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以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赢得农民群众的普遍支持。二是努力提高农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农村财务人员是村社的“内当家”,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要有较高的政治觉悟、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把国家财政部颁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财会制度贯彻到乡村财务人员。三是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他们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力有哪些,如何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增强参政意识;尤其要注重对财监小组成员、村民代表的教育,切实提高监督能力,使他们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以堵塞财务混乱的漏洞,还要努力从机制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使其“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人有人管”。
(二)全面规范农村财务公开,推进民主理财
农村财务能否如实向群众公开公布,能否接受群众的监督,事关重大,它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整个农村的稳定。一是必须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且均应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向村民公开,彻底改变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对于各类合同文书,要由各农业服务中心和司法所协助审查,以符合法定要求。二是必须规范外来资金管理。对外来资金要统一先由乡镇、街道接收,再拨付村级使用。三是必须取消多头开户,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各村只能保留一个账号,杜绝存折开户,实行支票结算,坚持帐、款、支票、印鉴分开保管原则。四是必须实行民主理财小组依法理财。各村要按规定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力,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五是必须实行村级财务“三笔会签、两级联审”。对村级财务各项支出要由理财小组,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三方每月一次进行审核会签,同时对下月主要支出计划进行讨论。在联审中首先由理财小组对财务支出票据逐一进行审核,在理财小组审查定性的基础上,由村支书审核后签注意见,方可由村委会主任签注报销。
(三)严格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计
建章立制是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解决村级财务“沱沱账”、“流水账”的混乱现状,必须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一是必须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要纠正在村委会合并、村委会转居委会、村干部换届中出现的不交接会计账目、私设账外账、篡改账目等问题,按照会计核算主体独立设账、杜绝打乱集体经济组织界限,归并、平调集体资产,混淆集体财务会计账目的现象。二是必须加强财务资料管理。农村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农村业务的重要证据,是农村财会的信息载体。要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它财务资料进行全面清理,逐月逐年装订成册,立卷归档;要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专地存放;要建立财务资料存、交、查登记簿,完善财务资料存档、移交、查阅手续,避免资料的丢失。三是必须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要针对存在财务不民主、账目不分开等问题建立一整套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约束和外部监控制度,尽快建立健全农村审计组织,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审计人员,对农村财务实行定期审计、专项重点审计和不定期抽样审计相结合的审计制度,努力做到“民主评议,逐月定审,季度复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逐步建立乡村会计报表经会计师审签有效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机制行使社会监督职能,从而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改革农村财务管理模式,切实推行会计委派制度
针对当前乡村两级会计存在两线管理,机构重叠,权责不明问题,建立乡镇会计管理站,推行会计委派制。整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和乡镇财政所的财务人员,由乡镇财政所所长兼任站长。乡镇会计管理站全面推行“管理权在乡,所有权在村,村报账,乡核算”的大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模式。各村主办会计人员一律由站上委派,且凡主办会计的任用、调换及劳动报酬、均要经乡镇、街道或上级部门批准,原各村会计一律改为出纳会计。村里只设一本现金账和留有规定数额的备用金,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和大部分资金一律由乡镇会计管理站代管。各村出纳每月初必须把整理好的上月各种报表和收支单据报到乡镇会计管理站,从而做到统一审核,统一入账,日清月结,有条不紊。此外,加强对农村会计的监督,建立农村会计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奖优罚劣,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五)加大违法违纪惩戒力度,做到权为民用
农村财务管理问题之所以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某种程度上说,关键在于乡镇的认识态度上。要针对个别乡镇对财务混乱问题怕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而不愿抓、不敢抓,发现问题能拖则拖,能保则保,结果造成干部群众是非观念颠倒,“问题”干部有恃无恐,从而使财务问题进一步恶化的问题。乡镇、街道应站在大局角度重视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农经队伍建设,选配好村级主要干部,建设好村级班子,对于在执行财务制度上屡教不改,违法乱纪的干部坚决调整与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农经队伍则应增加人员,强化教育培训,强化检查考核,以提高业务素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打击农村干部经济犯罪问题上,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打击。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总会有一些干部经不住诱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这些人,绝不能手软,不能失之于宽。一方面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以保障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己任,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信念,切实解决查处农村经济问题怕难、怕烦等错误认识;此类案件查结后,还应重视查漏补缺工作,针对引发犯罪的财务管理突出问题,提出有关建议,由乡镇和村组落实整改。另一方面纪检、检察、公安要加强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形成合力,管辖权限内的案件不互相推诿,以避免打击不力现象,从而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保障农村社会的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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