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管执法的困境与出路点击下载
[摘 要] “城管”作为城市里的新生职业,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地方性产物,各地城管职权范围、机制体制也各有不同,因此无法对“城管”做出明确、统一的定义,与此同时,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层出不穷,将这只存在于执法最边缘的队伍推到了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无论是从人员管理还是执法权力,再到城管是否有存在的必要性,都受到了媒体的抨击、百姓的质疑,他们被看作是欺压弱者的蛮横势力,他们被视为滥用政府权力的腐败队伍,他们承受着百姓权利与执法权利的双重压力,他们迫切需要找出真正的困境和有效的出路。同时,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是被全国乃至全世界关注的复合型城市,它的城市管理体系是全国各个城市管理参照的典范,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各方面资源都应当充足的城市,它的城管执法队伍也存在着与大多数城市相同或不同的困境,难道“城管”真的没有出路可言吗?
[关键词] 城管执法 法律意识 证据 舆论偏导性 职能职权
“城管”一词在城市生活中尤为敏感,一直以来都是媒体和百姓关注的焦点,各种与城管相关的新闻和论坛转帖不断,甚至有人将自己的一篇完全与城管无关的文章冠以城管之名,点击率都会一路飙升,这些真真假假的文字中总结起来无非就是这样几个字——“城管打人了,城管被人打了”!然而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却没有相关的解释,这也许是由于“城管”是地方性产物,是城市的产物。与公安不同,城管并不是全国各地都存在,而各地城管职能职权范围、机制体制也各有不同,因此无法对“城管”做出明确、统一的定义,但是英国《卫报》曾经将其解释为“一些处理轻微犯罪和无序状态的雇员。[ http://baike.baidu.com/view/229331.htm,“百度百科”对城管一词的搜索结果第三条]”在我国,城管所处理的违法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甚至连“微犯罪”都称不上,但他们确实存在于执法的最边缘,承受着百姓权利与执法权利的双重压力,迫切需要找出真正的困境和有效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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