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法治视野观照下的和谐社会构建
新闻法治视野观照下的和谐社会构建
内容摘要:新闻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面临着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新闻法治建设应充分重视新闻工作者行为监管、新闻媒介运作监管、新闻法治舆论活动以及新闻媒介与司法等各方面的和谐。
关键词:新闻媒介;法治建设;和谐社会
民主与法治是社会主义国家治国的基本方略,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新闻媒介的活动,必须遵循这一原则,一方面加强自身队伍的法治建设,作为市场主体的新闻机构的经营活动也需要法律规范的调整;另一方面新闻媒介的舆论活动必须接受法律的约束,自觉发挥其法治建设的功能。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完善新闻媒介的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新闻媒介创造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价值追求之一。
一、我国新闻法治发展的现状
到目前为目止,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现阶段,我国新闻法治建设突现出以下特点:
(一)现行立法欠缺。在我国新闻法体系中,直接将调整对象指向单一新闻主体的为数还很少,更多方面的行为要求还是散见于以其他内容或事项为主要监管目标的法规之中。随着新闻工作日益大众化、复杂化,新闻主体的法律地位以及行为活动法律化问题显得尤为必要。新闻主体在新闻活动中扮演怎样的角色,发挥怎样的作用,将直接决定新闻媒介的发展。仅仅强调对新闻工作以道德约束,易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和自身利益的诱惑,产生行为的失范。新闻媒介在社会关系中的角色不断在发生变化,这就迫切要求加强新闻媒介与其他平等社会主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建设。近年来,以新闻侵权为主的“新闻官司”屡屡出现在报纸上,突出表明了新闻媒介在发挥舆论监督功能的同时,忽视了自身采访权与其他平等社会主体权利之间平等互动关系的形成,这显然是不符合我国社会的法治现代化要求的。
(二)新闻活动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自国家改变靠行政手段办报,用行政手段发行,靠财政拨款办新闻事业的管理模式后,“事业性质,企业管理,企业经营,自负盈亏”的管理方式逐渐被推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闻媒介应当同其他的市场主体一样,遵循一系列的市场竞争规则。没有了财政拨款,在新闻媒介的发展中,产权问题已经成为新闻媒介融资及其作为市场主体的最大障碍。新闻媒介现代资产活动的具体立法管理工作没有跟上时代的潮流,使新闻媒介经营活动处于一个相对被动滞后的状态。从新闻立法的角度看,监管新闻媒介现代资产经营活动的不同层次的法规体系有待于在实践中逐步构建。此外,在平衡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的冲突,构建两者良性互动关系的过程中,始终存在着不和谐的音符,出现了给司法独立性与公正施加舆论压力的“新闻审判”现象,其实质是以新闻自由为由干预司法独立,以道德评判取代司法审判,以“话语强权”代替舆论监督,其“现代包青天”的角色严重妨碍了司法公正和新闻法治建设的发展。
(三)新闻法治建设的新课题。当前,互联网络作为信息技术革命的产物,正以几何级数迅速发展。互联网络在发挥其时效性,无限信息大,高效检索等优势的同时,也如同其他技术一样给管理带来了许多的新问题,如西方国家利用网络实施文化侵略,网络迷恋症人数不断上升,网络犯罪和网络侵权等。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多个涉及互联网的法规性文件,但长期高效地加强关于互联网新闻管理的法治建设,利用好这项造福人类的新技术仍然显得尤为重要。此外,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新闻传播业同国(境)外传媒业在大陆合资合作的问题,日益引起相关国(境)外业内人士的关注。虽然中国同WTO各国签订的协议条款中基本没有涉及新闻传播业,但是加入WTO,意味着整个新闻媒介将面临一个新的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运作环境。面对这一形势,国内新闻媒体必须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积极应对,加快新闻法治建设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为我国的新闻传媒产业与国际竞争保驾护航。
二、加强新闻法治建设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新闻传播的媒介日趋多元化,手段日趋现代化,“地球村”变得越来越小,新闻传播事业对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影响,则变得越来越大。以运用法律手段对国家的新闻行政管理,新闻主体的行为活动以及由于新闻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调整和规范为内容的新闻法治建设正是在这种国际国内形势下展开。
(一)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新闻媒介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在反映客观世界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立场、思想和观点,客观上有利于某个阶级的利益。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坚持新闻真实性、指导性、群众性、战斗性和党性原则,是我国新闻工作的五项基本原则,也是党领导下新闻工作长期积累的传统。新闻法治建设以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为最高宗旨,接受国家和人民的监督,组织国家社会生活,反映民意,不但关系到国家的政治安全,而且关系到保护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
(二)保证社会充满活力。新闻媒介的活动涉及到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小到个人、家庭,大到组织、团体、地区。基于这一复杂性特征,新闻法治建设有利于充分满足社会各成员的知情权,充分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利益,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造就有利于认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抵制假恶丑的舆论;造就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舆论,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建设。
(三)促进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新闻媒介经营的目标和其他行业一样,都是想方设法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面对着加入WTO,我国越来越走向新的市场激烈竞争,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必然会追求自己的经济利益。加强新闻法治建设有利于正确引导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了解新时期改革环境下舆论特征和舆论引导的实质,坚持正确的原则,树立明确的目标,采用恰当的方法获得满足发展所须的经济利益,决不沦为经济利益的奴隶,有利于发挥新闻机构和新闻工作者促进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社会生产力的作用。
三、构建和谐社会中新闻法治建设的设想
和谐社会的构建真正依赖的是对法律正义的信仰。当法律成为信仰,社会才能在一个共同规则中和谐运转,而让法律成为信仰首先必须健全法治。新闻法治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部分亦发挥重要作用。
(一)新闻工作者行为监管的和谐。对任何事物实施监管,也无论采取何种管理手段,归根到底还是对行为主体的规约,新闻媒介活动的管理亦然。因为如果没有约束新闻工作者的行为活动,一切管理性法规就必须失去存在的理由。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对新闻工作者行为实施监管,应将职业道德准则平铺在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完善新闻媒介工作条例及规范新闻主体权利和义务的规章。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激发新闻工作者的创造活力,不断增强新闻媒介的创造活力。用法律的形式尊重、肯定、支持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地位,创造愿望,创造才能以及创造成果。保障新闻工作者的利益,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新闻工作者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新闻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以适应和谐社会的要求。
(二)新闻媒介运作监管的和谐。对新闻媒介与机构创办的合法性,采编播发业务的规范运作,刊播内容的指导性限制以及新闻生产资料的国家统一配置内容实施有效管理,是我国新闻事业贯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的具体手段。目前,有关报刊、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介机构运作事项日常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构成了我国新闻媒介行政管理法规体系的主体内容。在新闻媒介运作监管的法治建设过程中,应逐步引导广大新闻工作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建立新闻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和新闻从业资质认定制度,建立健全互联网新管理的法律规定,积极探索、总结对新闻媒介融资等问题的法律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统筹各种新闻法治资源,健备新闻媒介的协调机制,深入研究新闻媒介管理规律,完善管理体系,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社会主义社会。
(三)新闻法治舆论活动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和谐社会方面的重要作用。新闻媒介应当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报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注意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以及“两高”的工作报告,突出宣传我国在立法工作上取得的新进展,新突破;围绕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新闻媒介应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积极做到五个“有利于”即有利于法院审判工作,维护司法独立;有利于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时代精神;有利于揭露腐败现象,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鞭挞丑恶现象,维护司法机关的形象;有利于舆论监督,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四)新闻媒介与司法的和谐。新闻媒介报道司法活动,特别是报道审判案件,必须遵守《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九条,以及《刑事诉讼法》第五条等对“两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或检察权的规定,不得干预司法独立。构建和谐社会,新闻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都是宪法原则,应当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新闻媒介独立负责的地位和作用,确认新闻媒介传播事实、反映和整合舆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强调新闻媒介具有舆论监督的权利;同时强调新闻媒介的批评和监督仅仅具有信息和舆论的作用,而不具有行政和司法的功能。具体来说,新闻媒介应明确角色定位,加强自律,坚持信息客观性原则,公开、客观报道事实,不掺入报道者的感情和情绪,注意发表的方式;司法机关应开放信息通道,建立限制过度的舆论压力的司法屏蔽机制,将工作重心放到坚决有效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上来,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坚持维护司法独立,反对“新闻审判”,最终实现新闻媒介活动和司法活动的和谐共处。
按美学的观点“美就是和谐”。和谐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是人类共同的追求。人类编织和谐的幸福之网,离不开法律的纤维,这种纤维的质量很关键。所以,高质量的法律是维护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保护人类社会公平的强制性规范,法律制度是人类社会伟大的特征,更是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后盾,优良的法律制度是社会和谐幸福不可或缺的前提。相信,完善的新闻法治建设必将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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