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GC200 文档字数:5066,页数:10 浅析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 摘 要 我在平湖市东湖明珠花园住宅楼工程项目部担任技术员,在工作实践中,该工程由于发包方未作好当地居民的拆迁安置工作,致使东湖明珠花园12#楼未能按期投入施工,导致项目推迟150天完成竣工。根据施工合同规定我们产生的工期延误导致费用增加,其主要责任在发包方,所以向发包方提出施工索赔,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在整个施工索赔中,我深刻认识了在建筑市场施工索赔是一种正常现象,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方的权利。对于我们施工单位来讲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正当权益,避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同时施工索赔也是避免风险损失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合同一方因对方直接或间接原因而造成损失后,向对方和相关方提出申请补偿的要求。施工单位在提出索赔时,只要理由充足,证据确凿,索赔价格和期限合理,按规定的索赔程序,就完全有可能取得补偿,弥补损失。
|
| |
上一篇:西塘供水管网监理工程的规划与细则 | 下一篇:浅谈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对北京城.. |
推荐论文 | 本专业最新论文 |
Tags:浅析 施工 合同 管理 索赔 | 2011-06-30 21:21:15【返回顶部】 |